我开始写一个小说。
主角是他。
这件事我谁都没告诉,包括小径。小径知道我有小号,知道我有铁盒,但她不知道我在写东西。
我在写的时候,才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
他很好写。
我以为会很难。毕竟我对他一无所知:不知道他几点睡,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知道他家里什么情况,甚至不确定他记不记得那天溅过我一裤子泥。
可我一写,他就出来了。
我写他走进教室,写他把书包往桌上一扔,写他低头看手机,写他笑的时候眼睛会先眯起来。我写他打球的时候撩衣服擦汗,写他喝水把瓶子捏扁,写他说话的时候不看人,只看地面。
这些细节有一半是我编的。
有一半。
我编得很顺,顺到我写到一半停下来,心里发凉。
因为那些细节太真了,真到我已经分不清哪是我看见的,哪是我加的。
小径后来说过一句话,说我喜欢的是想象中的他。现实中的他,哪会跟我讨论里尔克。
我当时反驳她说,我没想过跟他讨论里尔克。
她说,那你写他干什么。
我说,我写的那个,比真的那个好。
她说不下去了。
我写小说写到第五章的时候,忽然明白了一件很可怕的事:
我根本不想认识他。
这不是借口,是真的。我每次走到那个“要不要去打个招呼”的门槛上,就会自己把自己拉回来。不是害羞,不是怕被拒绝,是——我怕他跟我说话。
因为只要他一开口,我写的那个人就散了。
他会说一句很普通的话,会有一个很普通的反应,会露出一些我编不出来的、真实的、无聊的细节。
然后我那个版本,就完了。
我那个版本里,他会在雨里回头,会看我一眼,会说一句好听的,会觉得我名字有诗意。
现实里的他,大概只会说,啊,不好意思。
所以我一直不去。
我一直写信给一个我不打算寄出去地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