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对唱

感情是在一个不那么恰当的时刻确立的。不是月夜,不是花前,不是什么精心安排的场面。是田昭文发烧的第三天夜里,阿史兰守在她帐外,听见她在高声说胡话。

她说的是汉话,可中间夹杂着夷语的词。一个汉人,在神志不清的时候,说起了夷语。

阿史兰掀开帐帘进去的时候,看见她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额上全是汗。她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一句夷语——

“阿玛,我译错了。”

“阿玛”是夷语里的“父亲”。

他的心猛地被人攥了一下。

她醒来的时候,天刚亮。

帐里很暗,只有一盏小油灯,灯芯快要烧尽了,跳着极小的一粒火。阿史兰坐在她旁边,背靠着帐壁,眼睛闭着,手里还握着那卷“原”字纸。

她动了动,他就醒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

“守着你。”

“我不会死。”

“我知道。”阿史兰说,“可你刚才用夷语喊父亲。”

田昭文的脸更红了,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你听懂了?”

“听懂了。”

她沉默了很久,才低声说:“我爹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地方说夷语。”

“为什么不说?”

“因为我是译官的女儿。”她看着他,“译官的女儿,不许把两种话混着说。混着说,就是不清不楚。”

“可你刚才混了。”

“我烧糊涂了。”

阿史兰忽然笑了。那笑容很淡,却很真,像雪后第一缕透进来的光。

“那就多糊涂几次。”他说,“你糊涂的时候,比清醒的时候,更像你自己。”

第二天,她能坐起来了。

他把案推到她面前,案上摆着一块新刮平的桦皮、一小截炭条,还有一碗化开的墨。

“教我。”他说。

“教什么?”

“写我的名字。”

田昭文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哪三个字——阿、史、兰。

“你会写。”她说。

“我会写。”他说,“可我写不像。”

他摊开自己的手掌给她看。掌心里有一行用指甲划出来的痕迹,浅得几乎看不见,是他这些天一遍一遍描摹留下的。

“我写出来的字,骨头是歪的。”他说,“像一个人站着,却总想往北边靠。”

她没有笑。她握住他的手,把炭条塞进他指缝里。

“握紧。”她说,“别往下压,往下压就变成刀了。”

他的手指很粗,指节上有常年握刀磨出来的茧,炭条夹在指间,像一块石头夹在树枝里。他试着写第一笔,手抖了一下,桦皮上拖出一道歪斜的墨。

“这不是‘阿’。”她说。

“我知道。”

“那为什么还写?”

他看着她:“因为你握着我的手。”

她没有松开。

那天他们写了很多很多遍,多到彼此都已经数不清。最后一遍的那一笔,终于立住了。她松开手,他一个人又写了一遍,这一次没有歪。

他把桦皮举到灯下,看了很久,才说了一句话:

“字是这么窄的东西。”

“什么?”

“我活了二十几年,名字就只有这么宽。”他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下,窄得像一道刀口,“可我开口唱的时候,它比山还宽。”

田昭文忽然觉得喉咙发紧。

她想说:那是因为你唱的时候,不只是在唱自己。

可她没有说。因为她知道,这句话一旦出口,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纸,就要破了。

第三天夜里,她能下地了。

两个人走到界碑旁边。月亮很圆,圆得像一面铜镜,照得雪地发蓝。界碑上的字已经模糊了,被三十年的风磨得只剩几道浅痕。

田昭文忽然说:“我想唱一次。”

“唱什么?”

“唱《远夷乐德歌》。”

阿史兰看着她:“那是汉人的歌。”

“那我唱汉人的。”她说,“你唱你们的。”

他没有再问。

于是她开口。

她用汉语唱,声音不高,却清亮,像一条从石缝里流出来的溪:

“大汉是治,与天合意——”

“吏译平端,不从我来——”

唱到第三句,阿史兰开口了。

他用夷语和。那声音很低,从喉咙深处滚出来,带着狼嗥的余韵,像一阵从山脊上压过来的风:

“大汉是居,与天合气——”

“不从我哉,我自不来——”

两歌并行。一声清,一声沉;一声是字,一声是气。

她停下来,看着他。

“你唱的这一句,”她说,“我们译的时候,写的是‘吏译平端’。”

“是什么意思?”

“是说译官公正,不偏不倚。”

“我们唱的不是这个。”

“那你们唱的是什么?”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我们唱的是——翻译我的人,是个公正的人吗?”

风停了。雪地在月光下发蓝,像一块刚被摊开的、没有人敢下笔的纸。

田昭文忽然觉得冷。

不是因为风。是因为她第一次听清了,那三个字之间的距离——

“公正”是一个词。“是个公正的人吗”是一句话。而这句话里,有质疑,有恳求,还有一个被翻过去的人,小心翼翼的、不敢大声的问。

词是平的。话是有重量的。

她译了十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汉文功底越好,就越能把那句问话,压成一个词。

于是他们开始对。

一句一句地对。她唱汉文的,他唱夷语的,唱到一样的地方,两个人都停下来,在桦皮上记一笔。

对到第七句,两个人同时停了。

不是因为对上了。是因为对不上了。

她唱的是:“蛮夷所处,日入之部。”

他唱的是:“日落的地方,是祖先倒下的地方。”

“这两句不一样。”她说。

“是一样的。”他说。

“日入之部”是方位。“祖先倒下的地方”是伤口。方位可以画在图上,伤口画不下来。

“可若没有那场仗,”阿史兰说,“我们就不会在日落的地方活下来。活下来的人,就把那里叫作家。”

“那你们为什么不这样唱?”

“因为那样唱,字太多。”他看着她,“一首歌要是把每一场仗都唱进去,要唱七天七夜,谁也记不住。”

“所以你们把七天七夜,压成了四个字。”

“你们又把四个字,译成了两个字。”

田昭文低下头,看着桦皮上自己记的那一笔。

一笔,一划,一横,一竖。每一个笔画都那么干净,干净得像从来没有人为了它死过。

“那剩下的那部分,”她问,“谁记?”

阿史兰没有回答。

他只是抬起头,对着月亮,把那四个字用夷语又唱了一遍。

这一次,田昭文听懂了。不是听懂了词。是听懂了那个他没有唱出来的东西——

一个族把七天七夜的仗压成四个字,又把这四个字当成歌,一代一代唱下去。

唱到后来,唱歌的人已经不知道那是一场仗了,只知道那是歌。

翻译把那场仗彻底抹平了。

声相合,意不通。

不是因为他们唱得不好。是因为他们唱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

对到天快亮的时候,田昭文忽然说:

“阿史兰。”

“嗯。”

“如果我们注定翻译不过来,那我们算什么?”

阿史兰想了很久。

风从北边吹过来,带着雪的气息。他听见风里有母狼的嗥,很轻,很远,像一句三十年的旧话。

“我们不是相爱。”他说。

“我知道。”

“我们是互相翻译。”

“然后发现翻译不过来。”

她没有哭。她只是把那卷“原”字纸摊在膝上,用指腹一下一下地摸着纸面,像在摸一个看不见的伤口。

“那翻译不过来的那部分,”她问,“怎么办?”

阿史兰看着界碑以北的方向——那是拔野古走的那条路。

“留着。”他说。

“为什么?”

“因为那是唯一没有人能替我们记下来的东西。”

他顿了顿,又说:

“你爹译对了三个字。可他译错的三个字,我记了三十年。”

“我记的,不是那三个字错了。”

“我记的是——被人译过去,是什么滋味。”

月亮沉下去了。天边泛出一线极淡的白,像一张刚被摊开的纸。

田昭文忽然很想握住他的手。

她握住了。他的手很大,很粗,指节上有常年握刀留下的茧。可那只手在她掌心里,很稳,很暖,像一个已经想清楚了自己要去哪里的人的手。

她忽然明白,自己爱上他的那一刻,不是在他对她唱的时候。

是在他唱完,抬起头,说“翻译不过来”的那一刻。

因为她知道,一个肯承认自己翻译不过来的人,是不会骗她的。

可她也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之间再无退路。

她是一个译官的女儿。她的父亲用汉字换走了这个族的三个字。

而她,刚刚用自己的手,握着这个族长的手,教会了他怎么把名字写得更像汉人的字。

她没有松开。只是握得更紧了一些。

天亮之前,她又唱了一遍《远夷乐德歌》。

这一次,他听着,没有和。

“为什么不和?”她问。

“我想听听,没有我们的声音,它是什么样子。”

她唱完。

很静。雪地很静,风很静,界碑很静。

“怎么样?”

他看着她:“是一首好听的歌。”

“只是没有狼。”

田昭文没有再唱。

她把那卷桦皮收起来,上面记着七处对不上、十一处压扁了、还有三处,她不知道该怎么写。

她想,这大概就是翻译的样子——

你把一个声音,换成另一个声音。中间丢掉的那部分,谁也看不见。

可它一直在。

像母狼留在雪地上的那行脚印,雪化了,脚印就没有了。

可走过那条路的人,记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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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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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契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