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一直戳着自己的蛋糕,没有吃一口,蛋糕被他戳的乱糟糟。夏志轩最见不得别人浪费粮食,吃了一口蛋糕:“干嘛?自己买的蛋糕自己怎么不吃?”
林夕低着头,夏志轩看不到他的表情。房间里静的出奇,好像只有夏志轩一个人一直在说话。
现在已经是凌晨,应该马上快要到上班的时候了。夏志轩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一眼,随后快速地扒拉着蛋糕。
林夕说道:“我做的有些事情,你别怪我。”
夏志轩觉得他莫名其妙:“为什么这么说?”他突然像想起来了什么似的,拍了拍头,“有时候你记性确实不太好,比我这个老头儿还差。”
林夕轻笑一声,终于把一颗糖送入了口中。那颗糖很甜,也很腻,林夕觉得不好吃,皱了皱眉头。他说:“我小时候脑袋受过伤,记性不好。”
夏志轩“哦”了一声,林夕问道:“你很喜欢吃糖吗?”
夏志轩摇了摇头:“不喜欢,但是我不能抽烟,只能随身带着糖。”他吃了一口奶油,“再说平时要是遇到有人低血糖了,还可以顺便帮个忙。”
夏志轩把自己的那块蛋糕吃的差不多了,随后四处张望:一切尽在黑暗之中,他也看不清。只是有一个很大的东西放在客厅的最里面,上面隐约还盖着一层薄布。
夏志轩没有兴趣观察别人的房间,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他坐端正身子,说道:“这里有蜂蜜水吗?”
林夕不说话,起身走到了餐桌后面,夏志轩看到他把冰箱打开了。林夕拿着蜂蜜水,放到了夏志轩眼前,随后又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夏志轩拿着上面遍布水珠的被子,笑了:“林医知不知道爱护自己的身体。蜂糖水应该现泡现喝,你这样放在冰箱里,都冷了。”
林夕淡淡的说:“我习惯了。”
夏志轩觉得自己对面坐了一个木头人,总是需要自己去找话题,要不然那个人很少主动和自己说话。他问道:“你的私人医生呢?”
林夕不说话,又吃了一颗又甜又腻的糖粒。忽然,他放下叉子,面无表情地盯着夏志轩。
夏志轩透过灯光,只能看到林夕高挑的鼻梁和白嫩的皮肤,看不清整张脸,但是他能看到林夕在笑。林夕说道:“如果一个人小时候过的很不好,他的父亲对他不好,那他长大后会幸福吗?”
夏志轩觉得他莫名其妙,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保持沉默。夏志轩看着眼前的蛋糕,想起了什么,于是放下叉子:“你上次说,你有男朋友……是真的吗?”
林夕轻笑一声,把蛋糕叉咬着,看着夏志轩。夏志轩觉得那张脸很僵硬,除了没有表情,就是永远在轻蔑的笑。一会儿之后,林夕开口:“你是怕,爱上我吗?”
夏志轩瞬间嫌弃的不行,白了他一眼:“我很正常的,‘男朋友’这个词在我身上一辈子也不会用不到。”说完,他黯然失色的低下头,用叉子在蛋糕盘上画圆圈,“或许,压根就不可能谈恋爱。”
林夕没什么好说的,眼睛逐渐飘向那个庞然大物,眼里流转着说不来的东西。
夏志轩觉得自己该走了,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该上班了。但此时,屋子里仍然什么都看不到,林夕拉上了窗帘。夏志轩突然起身,用手指抹了一点蛋糕,在林夕发呆的时候,慢慢的朝他走去。
等到林夕发现夏志轩不见的时候,夏志轩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他刚转过身,夏志轩就把蛋糕抹在了他的鼻尖上,开心的笑着:“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祝你,也祝我。
林夕看着他的脸,愣了片刻,随后也不甘示弱的用手沾了一点蛋糕。等他转过身的时候,生怕夏志轩会躲过去,在情急之下随便往他脸上抹,正巧摸到了他的嘴唇上。
夏志轩笑笑,用纸巾擦了擦,也递给了林夕一张,两人再次凝视对方时,竟不由自主的笑了。
夏志轩觉得自己真该走了,就摸索着拿起自己的东西,说道:“我该走了,要上班了。”
林夕看着他的身影正在远离自己的视线,叫住了他。夏志轩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蚂蚁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有多短暂。”他顿了一下,“有些事情,不要想得太美好,也不要想的太糟糕。”
夏志轩什么都没说,他感觉林夕这个人多少有点颓废,总是说一些人生大道理的话,明明看上去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样子。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好感值,又付之东流。
夏志轩走出林夕的家,天已经在慢慢变亮,他看见了未升起的太阳。太阳的下半身藏匿在大山后面,没有人能一直到那坐大山后面,到底是温暖的火苗,还是烫人的火球。
夏志轩摇了摇自己的头,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这是第几次晚上不睡觉了。好像自打进入这个警察局,就睡过几次安稳觉。
他打了一个哈欠,走出林夕家的铁栅栏时,发现了一辆黑车,正停在林夕家的门外。那辆车周身做工精细,没有一处是粗制滥造的。
他也数不清这是遇见林夕后,第几次看到这样的豪车了。
他转头看着房子,林夕拉上了窗帘,什么都看不见。他以为那是林夕家的人,也就没怎么在意。这时,车里下来了两个人。
一个人是陈念,另一个人他也见过,是林常年。林常年是整个芸城市里屈指可数的大富翁,不仅从事畜牧业,主要是搞科技的,关键是他还把自己经营的事业做的风生水起,没有出现过什么大事情。
林常年也认识他,坐上前去和他打招呼。林常年身上穿着一件深黑色的西服,盖住自己的臀部,修长的双腿在空气中摆动,再往上看,就是一张俊美的脸庞。
并不是小鲜肉的美,那种被岁月打磨过的痕迹才更让人耐人寻味。一双狐狸眼若即若离,永远都在盘算着,鼻梁更是瘦高的。一张薄唇泛着些白,增添了一丝病态,但是身材却又是魁梧的不得了。
陈念站在他旁边,也显得渺小了不少。
夏志轩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林总,真是好久没见了。”
林常年自然也得给他面子,来到他身边,两人几乎一样高,同他握了握手:“夏警官,好久不见。”
夏志轩握着那张手,感觉并不光滑,反而有很多厚茧,不像是做什么大老板的手,反而像是常年鼓捣什么兵器留下的。
“不知道林总来这里干什么?”夏志轩说。
林常年笑笑,盯着他的眼睛,说道:“这边有几个合作的厂子,我过来看看。”
林常年盯得夏志轩有点不舒服,夏志轩总感觉自己在哪里见过,在哪里呢?
哦,想起来了——
林夕。
林常年的眼神和林夕的一样,都是一双像狐狸的眼。不知道怎么回事,夏志轩总觉得这两个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为要工作,他们就闲聊了几句,夏志轩就走了。在他路过陈念的时候,陈念瞪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话。夏志轩一直觉得他看不起自己,也就没怎么在意。
远处窗户开了一条缝隙,一只修长的眼睛注视着一切。有时候眼球转动,转了好几圈,随后那人的唇微启,笑了笑,又重新拉上了窗户。
夏志轩来到警局,徐华他们已经准备就绪了。徐华看着他,笑道:“小夏,昨天我交给你的任务,完成了没有?”
夏志轩赶忙起身,面无表情地据实说:“徐局,林夕家里很黑,他又没有开灯,我什么也看不清,就是房子最里面好像放着什么东西,很大,还用东西盖着。”
徐华笑着说:“我就随口那么一说,你还真潜入人家家里面了啊?哈哈哈哈。”
夏志轩吃瘪,没好气地坐下了。王奇坐在最前列,说道:“这次的案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棘手的。那个人做的很好,我们一直调查死者的信息,可总归调查的不全。比如死者的生前居住地就查不出来。”
徐华说道:“这个案件我大概了解了一下。凶手故意给你们放消息,让你们去找,你们去找了,还真就找不出来了,真不觉得里面有什么怪的?”他坏笑着看着他们,喝了一口茶。
白杪说:“发现了,凶手的无名指上戴了戒指,死的两个人里,耳朵上都有刺青,那直接去找这个刺青的团伙就行了。”
“错!”徐华制止他,笑了,“我认为你错了。难道你就只想到这一点,没想到为什么要让你看到这个刺青吗?刺青人家难道不知道刺个不明显的地方,非要刺到耳朵上?”
他看着手里的照片,说道:“你们调查的资料和尸检报告我已经看到了,做的挺好。你们抓回来的那个人呢?”
白杪回答:“没问出什么,放走了。”
徐华喝了一口茶,叹了口气,说道:“那个人说,凶手在死前不仅买了酒,还喝了,时间报告也是这么说的。可上面还说,死者在生前可能遭受长达24小时的毒打和暴虐。”
顾律补充道:“我们查过了,那个地方很少有人闹事,而且那是老居民区,住的都是一些老人。”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论着,时间也一分一秒的过去。徐华说道:“既然你们都查好了,我这里还有一份,上面清晰说了死者的所有信息,看看”
徐华把一沓厚资料放在他们面前,王奇看了一眼:“不可能,我们查过好多次,根本查不到,您是……”
徐华笑道:“我常年在警察局,有时候做身份证明还是我自己亲手做的,我能查不出来?”
夏志轩也看,发现死者生前的住址就在齐齐哈尔市,而且就在离林夕的家不远的地方。
现在问题的一切好像和林夕都扯上了关系。无论有多大的联系,问题的矛头好像都指向了林夕。
夏志轩没有说,徐华静静的看着他,干笑了几声。然后,交警队立刻派人出去调查,白杪他们留在了警察局。
白杪问他:“你昨晚怎么没回来?因为我给你留门,所以就肆无忌惮?”白杪给他递了一杯水。
夏志轩接下水,喝了一口,疲惫的扭了扭脖子。白杪说道:“昨晚到底去哪了?你看你这黑眼圈重的。”
夏志轩避开这个话题,靠在椅子上,说道:“队长,你怎么看这个案子?”
白杪点点头,吞了口水:“这个案子本来是交由特案组办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交给了我们。那个董天看着就不简单,身材那么好死状却那么惨烈,像是团伙作案啊。”
他们正谈论着,有一个人破门而入。那人他们没见过,也许是局子里的生人。他对他们行了个礼:“徐局,我们在死者的家里发现了很多毒品,还有……在屋子的厕所里发现了一个孩子。”
徐华放下笔,表情凝重:“孩子怎么样?”
那人回答道:“孩子死了,现在交由法医处理。他家藏的那些毒品有很多种类,不只有□□,还有□□等六七种,总共100克。”
夏志轩突然感觉事情都清晰了:董天藏了这么多的毒品,肯定就是个赌徒,被仇家追杀的可能性最大。而且,他藏的毒品重量,已经足够他吃枪子儿了。
这时,另一个人也走了进来,说道:“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
王奇说道:“说吧。”
那人说道:“小孩为女性,推算大概是2岁儿童,她的体内藏有大量毒品,最后是因为毒品扩散死的。报告上还写了,女孩生前可能经过**,子宫和肠胃已经严重腐烂,DNA的结果是那个孩子是董天的亲生女儿。采集指纹的时候,那个女孩身体留的□□以及血液,都是董天的。”
那个人继续说道:“而且我们也查出来了,董天以前是个工人的时候得罪过一个人。那个人叫姚龙符,去世好几年了。”
夏志轩眼睛瞪大,这样子就说,那个女孩是董天自己害死的。董天**自己的女儿,最后把毒品藏进她的身体里,试图把毒品藏起来一部分。
白杪也觉得骇人听闻,这时候徐华说道:“那这一切都明了了,董天藏了毒品,随后杀了女儿。正巧这时候仇家追杀把他杀了,一切都合乎常理。”
夏志轩拿过那张检查报告单,上面有一张女孩的照片。女孩穿着碎花裙,照片上他躺在一堆柴火里,裙子七零八乱,下身更是**,全身发黑,嘴角留着血泡,腿上全是血。下身的地方被弄得一团糟,看不出来器官,有几根肠子裸露在外,搭到了地上。
夏志轩感觉自己胃里一阵翻腾,赶紧把资料放在桌子上,拳头收紧:董天那个人渣,就那样死了,倒还是便宜他了。
令夏志轩没办法接受的是,那个女孩才仅仅只有2岁。
2岁,身体的器官都还没有长成熟,董天就那么糟蹋了她,还是他自己的亲闺女。
夏志轩看着警察局外的绿松,心里想杀人的冲动越来越强烈。或许,林夕说的那句话是对的。
远处的山里,在阳光的照射下,生机盎然,可也许那就是一个不错的藏尸抛尸地点。
世事难料,人心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