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忆起来,他是我的伤疤。】——李成华大学时的日记。
……
“你为什么会觉得成华记得你的名字呢?”宋杰问道。
“其实我也就是赌一把。毕竟我们是一个初中出来的,有共同的同学朋友。而且当时我也想和他交个朋友。”
“为什么想和他交朋友?”
“问到我了。”刘乐学思索片刻,“因为他很好……或者说缘分使然吧,觉得自己就应该和他交朋友。”
刘乐学微笑着注视宋杰。
周雪在此时问道:“所以当时成华知道你的名字吗?”
“他记得,他说出了我的名字。”
“他叫刘乐学。”
刘乐学记得当时少年的目光与他交织片刻。
一天的军训结束时,他喊住成华。
“李成华,要和我们一起去食堂吗?”
不等成华回答,另一边的胡冰和林爽已经叫唤。
“不了,我和他们约好了。”
“好,下次。”
军训结束后,高中的学习生活逐渐进入正轨,只是老城里的炎热不减半分,让人难以沉下心来做事。
晚自习时,他写完手里的作业,回头看向后桌的少年,正戴着耳机低头写作业。
他注意到少年手边的草稿本上有漫画人物,于是拿起来欣赏一番。
正好成华抬头与他对视,他默默地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
成华一笑,继续低头写作业。
下晚自习后,他离开教室,和当时的邓女朋友千芮一起去食堂吃宵夜。
“你知道李成华吗?”他问起千芮。
“知道,初中隔壁班的。”
“想不到他画画也画得很好,感觉要是有心,都可以去当艺考生了。”
“应该不会吧,他成绩蛮好的,而且艺考生多烧钱啊。”
“也是。”
“你自己去吃宵夜吧,我不想吃。”
千芮径直走开,他不解。
“这周回家吗?不回的话我们出去逛逛,怎么样?”他叫住千芮。
“回家,老城没什么好逛的。”
有时候真不知道千芮在想什么。
不过不知道也正常,他们是初三毕业时在一起的,到现在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
想不动了,一天的脑容量已经在做题里用完,现在只想去吃东西补充能量。
高中时代最容易饥饿。
他闻到后桌传来零食的香气。
转头看去,是李成华正在分林爽吃薯片。
他与成华对视一眼,没等开口,成华已经把薯片递给他。
“谢谢!”他笑着拿起一片往嘴里送去。
“多拿些。”
“那我不客气了。”
他的眉眼尽是笑意。
从那天开始,他常常会吃到成华的零食,时不时他也会买上零食来和成华他们分享,趁课间一边吃一边聊天。
“刘乐学,你怎么天天蹭人家成华的零食?”胡冰一边笑着走过来,一边伸手去拿成华手里的薯片。
成华故作冷漠地移开薯片,把薯片递给刘乐学。
刘乐学拿出薯片,回应说:“关系足够好,而且现在吃的是我买的。”
成华笑而不语地看着胡冰出糗。
那时候他最喜欢体育课,解散休息时可以和班上的男同学一起打篮球。
解散时,刘乐学邀请成华:“成华,一起打篮球吗?我教你。”
“不了。”成华笑着摇手拒绝,“我想去树下坐着休息。”
“行吧。”
他去打篮球,瞟到成华正坐在树下看书,偶尔拿起笔在纸上勾画着。
“像他那样安静单纯的男生并不多见。”
刘乐学回忆起那时在树下乘凉的成华,青春的面容被洁白的校服衬得格外清俊。
“他皮肤一直很白,比我白多了。”
“你经常运动,在外面晒着。”周雪浅浅地扬着唇角,注视冒着热气的火锅,“成华就应该像你一样多跑跑,多运动一下。”
“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而且成华身材一直很好,我现在倒是胖了。”
刘乐学不免一叹,又说:“我还记得成华有段时间都不吃晚饭的。”
“为什么?”周雪问道。
“学习压力大吧。下午放学后他依旧在教室坐着学习。”
周雪神色一黯,她不知道。
高中即使有轻松愉悦的时光,也是极为短暂的,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承受着各自的压力。
刘乐学想起那时候的自己,一股脑地做着数理化生的题目,铁了心要去当一个理科生,没有为谁而改变。
而成华一开始就确定了要做一个文科生,也没有为谁而改变。
第一个学期的月考成绩下来,他和成华都很是失落。
“哇,刘乐学,你数理化生都考得那么好。”成华看着成绩单,在他的面前感慨着,“理化生的总分比我的高出一百五十多分。”
刘乐学不由地笑出一声。
“你文综总分也比我高很多,而且你上理科的课就开始打瞌睡。”
“没办法,一天只能睡六个多小时,你上文科时也打过瞌睡。”
“你坐我后面怎么知道我打瞌睡?”
“猜的。”成华顿了一下,“你坐我前面怎么知道我打瞌睡?”
“回头看的。”
成华微扬唇角,低头在草稿纸上勾勒着漫画人。
他又问:“你真的要去读文?”
“是。”
“加油,我看好你。”
一次考试没考好的高中生,心中永远憋着一口气,留到下一次考试发泄,争取考得更好。
“那次半期考试我和成华的排名都进步了,当时成华心情挺好的,我记得我又蹭了他的零食。”刘乐学笑容满面,回忆起那时的刹那。
“其实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零食就是成华给的。后来再吃也没那个味道了。”
周雪深深一笑,说:“我的学生们也这么说,上课时偷吃的零食是最好吃的。”
“的确。”
火锅吃得全身发热,刘乐学把袖子卷起来,露出手臂。
周雪和宋杰都注意到乐学手肘上的一道浅粉色的伤疤。
“乐学,你手肘上的疤可以跟我们说一说吗?”周雪微笑问道,“我听他们说,这道疤和成华有关系。”
“是。是和成华有关,不过别误会,不是他造成的。”
高一时的深秋时节,周五傍晚,由于第二天是周六放假,此时学生们都享受着清闲时光,自由安排时间。
黄昏时刻夜色降临,篮球场上依旧有男生们在追逐,刘乐学就在其中。
一个踉跄,他摔倒在地,手肘被蹭伤,是一道不浅的伤口,无可奈何他只好先用纸巾简单止血,独自离开篮球场。
他背着书包回到教室,教室里没有几个人,他一眼就看见成华依旧坐在座位上学习。
“你这周不回家吗?”
“不回。”成华抬起头来,表情一愣,“你的手怎么了?”
“打篮球摔的。”
他看见成华皱眉一下。
“去我寝室,我有碘伏液和棉签。”
在成华的寝室里,他的手被成华牵过去,细心地处理着伤口。
“疼吗?”
“不疼。”
当然疼,只是不想承认,即使成华动作轻柔,也有阵阵疼痛感传来。
“那我轻点。”
他看向别处转移注意力,成华的区域干净整洁,和大部分男生都不一样。
同时,他还闻见一股清淡的香气,是沐浴露混着香氛的香气,抚平那会他从篮球场上带回来的热血与躁动。
“你寝室太香了。”
“不行吗?”
“行,特别好闻,刚好也提醒了我还没洗澡。”
“那你待会洗完澡回来再消消毒,之后几天别碰水。”
他记下成华的嘱咐,也在这时接到来自邓千芮的电话。
电话另一半是千芮的倾诉。
他的语气柔和下来,尽量耐心地安慰着。
事到如今当初的记忆和话语已经模糊,他忘记自己是怎么安慰千芮的。
肯定特别的敷衍,不够走心,要不然后来的他们为什么会分手呢?
如今倒是记得成华正坐在一边默默地给他处理伤口。
他还是没有履行成华的叮嘱,让伤口接触到水。
伤口痊愈后留下了疤痕,多年过去不曾消退。
关于这道疤痕,他记得自己曾写下过一段话给成华。
“你还记得我手上的那道疤吗?它现在都还留在我的手上,我感觉这道疤可能会留一辈子吧,看来我们缘分不浅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