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男人拽人的力道一点也不大,身形亦不似训练有素的武人,衣服松松垮垮的,风一吹就露出大片雪白的胸膛。

普通人要是见了,肯定会骂一句“登徒子”,但沈长袖只是稍稍错愕,就回过神。

她对他的评价无动于衷,只因她素来不示于人前。倒是她的姐姐沈又可,有“冠绝潮州”的美誉。

他大抵认错了人。

沈长袖稍定神,讽刺道:“你大半夜私闯民宅,还摸我的手,不怕我告你?”

“我有名字的。”男人笑了笑,像是习惯了被骂,并不还击,语气轻松道,“我是河东十六州的节度使张逐轻。”

张逐轻……沈长袖在脑海中搜索半日这名字,恍然一震。

她最近常听到这三个字,因圣上下旨,让张沈两家联姻。她的阿耶吓得面无人色,前几天才派暗卫刺杀他。

他现在还好端端的,可见刺杀失败了。

不等沈长袖说话,张逐轻忽然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用红绳绑着的骨头,熟练地系在了沈长岫的手腕上。一小截完整的骨头,在月色下还透出些许彩釉的光华。

“你干什么?”

张逐轻又笑了:“小皇帝给我们赐了婚,你不久就要嫁给我了。”他凑近沈长袖,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这是我被王守德砍下来的左手小指骨,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一定要好好保存……我会看着你的,直到你成为我的新娘。”

他身上带着长街上绽放的丁香花味。话音落下,人已消失不见。

来时犹如鬼魅,去时亦如此。

风吹散了空气中的丁香花味。

沈长袖只觉脑袋“嗡”的一声,可笑,如果这是张逐轻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天底下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一根骨头。得到了这份礼物,半夜睡觉都会做噩梦。

张逐轻一定是误会了,他半夜穿城而来,不走正门,只在后院看见了她,误以为她是沈又可。

不过她是不会为这个小误会跟前院那女人打交道的。

她应该找个机会把小指骨扔到沈又可屋里才好。

沈长袖握紧这小骨指,骨头很凉,比他的手掌还冷。

怀里的白猫喵地叫了一声。

“你喜欢它?”沈长袖惊讶。

但把小指骨凑过去,白猫明显一脸嫌弃,两只前爪抗拒地抓挠。沈长袖灵光乍现,又问:“你饿了?”

白猫果真喵喵地叫,仿佛肯定。沈长袖掂了掂它,再没见过如此轻的猫咪了,原来它肥美的外表,都靠一身蓬松的毛发撑着。

**

湮没的浓郁夜色里,张逐轻从街角的雾气中慢慢走出。两个黑影从他身后落下,跪在他身后,恭敬行礼。

“都护大人。”

张逐轻指尖夹着两封密信,眸色深沉:“一封,送到上京。一封,送到岭西。”

很快,信和人影再次被夜幕笼罩。张逐轻抬眸看着月华,容颜娇冶。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墙边,背靠过去。

低头摩梭了会自己的虎口,柔弱无骨的感觉犹在。

闭上眼,沈长袖明艳的脸在脑海浮现。他浅浅一笑。

这样美的美人,是得让李毕找人把她的模样画下,盯着刺史府,别让她跑了。

**

春寒还未散,一株粉色的牡丹却在纱窗前怒放。

沈长袖方才沐浴毕了,从水房回屋。

屋中暖意融融,博山炉上青烟袅袅,将整个房间都熏得香气怡人。这里实在温暖,难怪她室内牡丹四季常开。

沈长袖喜欢花,除了牡丹,还有腊梅,杏花,桃花、水仙……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每次沈仲舒到后院的时候,都感觉自己进的不是女儿的院落,而是一片世外桃源。

他虽然不疼沈长袖,对她的事也不过问,但在生活上,从未亏待她。冬天的炭火夏天的冰块,但凡她求取的,他必然答应。

无他,只因他惧怕沈长袖。

他不愿意和她接触,宁可她死了冷了,只要她不理睬自己,他愿意做任何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父女的关系便至此了。沈长袖将自己和前院的一切都隔绝开,不论遇到了什么事,都不会找他。就像他希望的那样。

再踏入这里,他只觉得恍如隔世。

厢房里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是沈长袖和两个婢女围着火炉子夜话。今天,屋里还传来了小猫咪奶里奶气的叫声。

沈长袖乌黑的长发披散下来,春雪正跪在热塌上,替她用花油仔仔细细地梳理。彩鸢在旁研墨,小几上是沈长袖抄讼的笔友“容安散人”的诗歌。

宣纸杂沓,好几篇是抄废了,洋洋洒洒铺得到处都是。

沈长袖此生没有什么大的抱负,唯痴迷文学,最倾慕“容安散人”的作品。不过,和惊才绝艳的容安散人相比,她才疏学浅,写的东西经常被各大书坊退回。

她性子倔,越是退越是写,期待自己未来能享誉大昭文坛。

最近被退回的数量足有十篇之多,沈长袖郁郁寡欢,本就单薄的身形,更是削减如湖堤细柳,风吹堪折。

“咳咳咳。”

沈长袖轻声咳嗽,她已换了身素白的单衣,披着降色撒金菊披风,一手手肘枕在罗汉床中间的丝织枕包上,手掌托着芙蓉香腮,一手拿着一根细棍子,时不时戳戳两条大腿中间的一个雕花瓷盅。

她郁闷的时候,总是会把玩瓷盅。

瓷盅表面烧制靛蓝色花鸟纹,上配一个密封的小盖子。不过饭碗大小,里面却养着三只黑色的形如蝎子的螫虫。

沈长袖把张逐轻的小指骨放了进去,它似乎格外受这三个家伙的青睐。它们围拢过来,慢慢地啃食。

它们吃东西时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沈长袖特别喜欢这种声音,偶尔因为它们争食,还会忍不住发笑。

整个潮州,整个刺史府,也只有沈仲舒知道,女儿沈长袖好养螫虫。一种沈仲舒闻所未闻的毒虫,可让人七步丧命。

她和她的母亲一样,源自北方神秘部族。而今,整个部族只剩下她一人,部族的邪术,也只有她一人知晓。

沈长袖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把骨头给沈又可,便扔给螫虫磨牙。料想它们一时半会也吃不完,自己也不用总看着。

小奶猫在旁边,扑哧扑哧地喝奶。

婢女彩鸢好心为她准备的,本想给她补身体,不承想全进了这只小奶猫的肚子。

被洗净的小奶猫毛发如雪,喝了奶,用舌头舔舐娇贵的爪子,倏忽间,又爬到了矮几上,再一跃跃到了沈长袖的怀里。它用圆圆的脑袋蹭沈长袖的腹部,奶声奶气地叫。

沈长袖无法招架小东西的诱惑,纤纤玉手恨不能摸秃它的毛发。

“还没给你取名字呢,”沈长袖温柔给它顺毛,又喃喃道,“我在杏花树上遇到了你,因为你,又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人们常说无巧不成书,不如我就唤你……‘不成’吧。”

春雪:“……”

彩鸢:“……”

春雪想,她实在没有文学天赋,自己得给她台阶下:“三娘子,既然咱们在杏树上遇到它,名字里兴许要带一个和杏有关的典故。古语云‘压架藤花重,团枝杏子稠’,我看它也是团团喜气,不如唤它‘团枝’如何?”

“团枝听起来是比‘不成’喜庆。”沈长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摸了摸小奶猫的脑袋,“团枝,你以后就叫团枝了。”

小奶猫团枝“喵喵”地叫,回应她。

门外出现一个暗影。

“长袖,你睡了吗?”

彩鸢惊讶道:“是老爷。”

因为沈仲舒的声音,团枝吓得从沈长袖的怀里溜走,钻进了床底。

他不常来这的,来了,必是有要事。

“压架藤花重,团枝杏子稠”摘自陆游的《睡起书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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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
连载中张部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