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再次被“死对头”蛊惑

庄逊的举动完全出乎陈熙的预料。

他的语气与表情皆相当真诚,没有一点儿表演痕迹,就好像说的是心底话。

俗话说得好,真诚是必杀技,何况,庄逊还兼备异常优越的相貌这个大杀器,双重buff叠下来,直接让本来占据主动权的陈熙方寸大乱、丢盔卸甲。

庄逊继续道:“陈熙,你的鼻子、嘴唇也很好看。”

他的语速不快不慢,一边说,视线一边移,陈熙遭受蛊惑,她的视线下意识也跟着移,从他的眼睛移到他的唇。

当说到嘴唇二字时,庄逊的视线停止移动,陈熙也停下。

盯着庄逊那形状完美的薄唇,陈熙忽然觉得口干舌燥,与此同时,她听到自己加速的心跳。

陈熙向来都知道庄逊长得好看,从小到大,他由于相貌的缘故备受姑娘们的青睐,但他那高傲、毒舌的性子赶跑了许多姑娘。

所以,陈熙刚刚说“姑娘们不爱毒舌的对象”真不只是她的私心,而是她观察过的。

她本来以为庄逊要改掉这毛病需要打一场艰难、漫长的战役,结果庄逊这厮居然能轻易做到夸她这个死对头,仿佛这事简单得就跟呼吸般简单,仿佛庄逊真的喜欢她。

陈熙猛然想起此前庄逊对她道:“我高中时期喜欢的人就是你。”

靠,她怎么把这茬忘了呢,庄逊早已今非昔比,现在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

大意了!

陈熙扼腕。

她还是对敌人的了解不够,她深刻检讨自己。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年来,陈熙也有成长,她不再是十七八岁时那般心直口快、什么事都写在脸上的性格。

经过多年的异乡求学,她已经可以做到在慌乱时刻保持表面镇定,掩盖自己的真实情绪。

她现在表现出来的情绪远比她心里翻涌的情绪弱得多。

被死对头蛊惑是件难以启齿的事,尤其死对头还在她面前,要是被庄逊发现,他绝对会嘲笑自己。

陈熙装模作样地点评庄逊,边说边观察庄逊的反应:“唔,不错,比你从前好太多。”

庄逊蹙眉:“可是你反应很小,我怀疑你话语的可信度。”

这话让陈熙瞬间变得高兴。

耶!她居然骗过了庄逊!

刚刚的慌乱一扫而空,陈熙重新亢奋,庄逊现在也没有很了解她嘛,自己还是有望在以后的过招取得胜利。

陈熙道:“我是见惯大风大浪的人,不会轻易一惊一乍啦。”

她的语气得意、骄傲。

“哦?是吗?”庄逊似笑非笑。

他这模样让陈熙察觉到不妙,她觉得庄逊是要翻旧账,并且她迅速想起自己这几次面对他时好像也没有很淡定。

陈熙连忙道:“庄逊,你注意措辞哦!”

说了要改掉毒舌的坏毛病,是不是又要犯了?

庄逊自然听懂陈熙的弦外之意,他当即做了一个给嘴巴拉拉链的动作。

陈熙乐,庄逊什么时候还学会搞幽默了。

庄逊看见她笑,他也笑了。

四目相对。

陈熙忽然觉得内心的躁动又死灰复燃了,她觉得这个多次出现的信号实在不太妙,她得找个借口先溜。

于是,陈熙再次装模作样地道:“几点了,是不是该回去喂财神了。”

“八点四十七。”庄逊瞥了一眼手表,为她报时。

居然如此晚了!这时间真的没问题吗?

陈熙瞳孔震惊,然后她拿出手机,发现还真是,她唰地一下起身,心里的躁动消失得一干二净。

“时间过得真快啊。”庄逊对陈熙道。

陈熙疯狂点头赞同。

她原本觉得距离自己进办公室顶多过了一个小时。

见到陈熙的动作,庄逊眼里的笑意更深,这让陈熙狐疑,她想停下来深思。

“陈熙,我送你吧。”

庄逊合上电脑,道。

“不用,我骑了车来。”陈熙的思路被打断,她道。

“骑?”

“对,我的小电驴。”

“可以找个代驾把你的车骑回你家。”

庄逊拿出抽屉里的保时捷车钥匙:“我送你的话,能节约你的时间。”

“不用。”陈熙再次拒绝。

有两个原因,一是她想避开庄逊,整理思绪,二是,和庄逊待着压根节约不了时间。

她想起,不止今天,过去亦是,每次和庄逊待在一块,时间就以倍速流逝,陈熙第一次注意到这个现象,是在高三时,那时她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学习占据,晚自习回家,她想在睡觉之前看段时间的史书,庄逊问她要不要打会儿乒乓球。

陈熙纠结半天,决定和他打十分钟的乒乓球,结果打着打着就忘了时间,往往要打一个小时。

那可是高三的一个小时啊!

上述情况多次重复,陈熙每次都和自己说,下次绝对不会超时,结果无一幸免。

到了大学,两人时间更加充裕,两人每周都要约时间打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每次约的是两个小时,可往往时间都要乘个倍数。

每次结束,陈熙都亢奋地表示:“下周再战!”

往事历历在目,陈熙懊恼,怎么没提前想到呢?

庄逊又道:“那我扫个共享电瓶车送你到你住的地方吧。”

陈熙惊讶,这厮怎么如此热情?

“不用送。”她再次拒绝,并且开始转身,做出走的动作。

再和庄逊说下去,真就没完没了。

“要送的,李姨对我很好,万一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和李姨交代?”

庄逊迈开长腿,很快跟着陈熙,坚持道。

两人边走边说话。

“我怎么可能出事。”陈熙不屑道,她举起手臂向庄逊展示流畅、优美的肌肉线条。

“你忘了,我以前还学过武术,并且经常锻炼,要是遇到有人试图对我行不轨之事,你应该担心的是他。”

庄逊自然没有忘记陈熙曾经学过武术,事实上,两人报的同样的班。

那时武侠小说改变的电视剧火得一塌糊涂,陈熙沉迷于当大侠,于是,她让她妈报了武术班,女孩得意洋洋地对男孩道:“等我学成归来,你便毫无还手之力。”

连遣词造句都怪中二的。

庄逊当然不服。

很快,两人在武术班相遇。

练武又累又疼,往往一次课下来,陈熙全身到处都要落下淤青,同龄的好多小孩受不了苦,上着上着课,人便不见了。

陈熙与庄逊互相较劲,咬牙坚持了蛮长一段时间,她是个极为要强的性子,喜欢成为保护别人的“大侠”,而非是被保护的对象。

她想向庄逊证明自己很厉害,但庄逊的关注点显然不同。

庄逊盯着陈熙的手臂,他很快感到耳朵与脸上开始燥热,于是,他移开目光,对陈熙道:“你今天既是来找我,我便对你负有责任。”

说话间,两人已走到电梯处,庄逊按下电梯按钮,两人走进去。

两个人都很固执,是以,谁也没有说服谁。

电梯里,陈熙与庄逊都沉默着,陈熙思索着该如何辩赢庄逊,至于庄逊,他看向电梯门映出的陈熙镜像。

电梯载着两人向下,很快到一楼,陈熙与庄逊走出电梯,并很快走出写字楼。

夜幕降临,点点灯光照亮城市。

写字楼位于繁华的商圈,周围的摩天大楼里还亮着许多扇灯,陈熙回望,见自己刚刚出来的地方亦是如此。

真拼啊。

陈熙与庄逊走到电瓶车停放的地方,陈熙拿出车钥匙,蹲下去打开前车轮轮胎的锁,起身时,陈熙看见庄逊那张熟悉的脸,忽然有些恍惚,她想起了初高中时期。

那时两人经常骑自行车上学与放学,她与庄逊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同桌,是以,经常在相同时间出门并一起骑车去学校,把车停在相邻的地方,放学也一起骑车回家。

这个情况在高二分班时发生转变,陈熙选择了文科,而庄逊在他妈要求下选择理科。

由于两人不再是同班同学,且班级隔了老远,庄逊还能几乎天天和陈熙一同到达停车处,陈熙便开始觉得可疑。

经过调查,陈熙发现庄逊是故意在等着她,非要和她一起回家。

起初,庄逊扯的理由是:“两个人一起安全些。”

在陈熙明确表示自己不怕后,庄逊仍旧坚持,陈熙恍然:“你是不是怕黑?”

庄逊不情不愿地承认。

这自然遭到陈熙无情笑话。

想到这,陈熙从严肃、认真神色转变成笑盈盈:“庄逊,你该不会还怕黑吧?”

庄逊眨了眨好看的长睫,没说话。

“那你不会也还怕鬼吧?”

庄逊仍旧沉默。

陈熙便觉得这是承认了,她心生“大女子”气概:“好吧,我同意你和我一起走,不过,我顶多陪你走到我住的地方附近,剩下的路你也得自己走。”

这话说完,庄逊当即去扫了一个电瓶车。

共享电瓶车通常都限速,陈熙的电瓶车慢悠悠地在庄逊前面开路,确保他能跟上——并驾齐驱过于挡道,陈熙现在还算有安全意识。

陈熙一边骑车,一边问庄逊:“所以这十年来,你有找到新的夜行搭子吗?”

“没有。”身后传来庄逊的声音。

陈熙笑意更深,她猜对了。

像庄逊这般高傲的人怎肯向别人露怯,尤其是庄逊学生时代可是走的酷哥路线,酷哥怕黑、怕鬼,太损耗他的形象了。

一个怕黑的人忍着惧意,想拉着别人一起走,却又拉不下面子,自己孤孤单单走了十年的夜路,想想也挺寂寞的。

陈熙陪他走一段路,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也算是起个慰藉作用。

电瓶车的后视镜里倒映出庄逊看向陈熙的目光,如从前两人骑自行车上学、放学庄逊曾做的那样。

时间过得真快,那些事至少是十年前的事了。

没变的是,庄逊始终看向陈熙的目光。

自行车与电瓶车不同,电瓶车有后视镜,很快,陈熙从镜子第一次瞥见了庄逊的目光,她没有多想,单纯以为庄逊怕跟丢。

她的注意点落在庄逊穿着昂贵的西服,样貌优越,一身精英范,却骑着灰扑扑略显旧的共享电瓶车,长腿都无法好好安放,有种不协调感,陈熙莫名想笑。

二十分钟后,两人到达陈熙住的小区,陈熙率先停下,对庄逊道:“我到了。”

庄逊打量之后,挑眉:“陈熙,你混得不错啊。”

都住进别墅区了。

陈熙解释道:“我住的是我朋友那。”

“赵绮?”

“对。”陈熙肯定道。

庄逊若有所思,陈熙观察他的神色,想知道他在思考什么。

注意到陈熙的目光,庄逊抬眼,对陈熙笑道:“陈熙,明天见。”

陈熙:庄逊走的是酷哥路线!

我:不!他是阴湿绿茶,为了和未来老婆贴贴,假装自己怕黑。

话说,这几天是高考,我本人的高中时代也是过了很久很久了,时间过得真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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觊觎她
连载中又夕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