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十六点二十三分日落

街道中间的店铺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门面有些陈旧,大门两边用的还是木头框子,时不时的掉些碎屑。

只有那门头上的匾额看起来是新换的,白底的匾额上面写着五个红色的大字—幸运刮刮乐。

店门左侧竖着几个红色条幅:

贺本店二月三十日喜中一等奖五十万元!

贺本店九月十日喜中三等奖十万元!

贺本店......

若是在这店里试试手气,不知道能不能沾到中奖这几位的光儿......

在这几个条幅之间,还有个振奋人心的标语,。

“啊,这怎么能够呢,这可是两张五十的,两张三十的,四张十元的呀,怎么一点也没中!我不相信!”

沙发上正坐着的一个巧克力卷毛脑袋,大声呼喊着老天爷,两只手还不停的做锤胸口状,堪比那西子捧心,“啊......”,已经是喊了半天了。

这时,一个带黑窄框眼镜的男人推门而入。

男人五六十岁的样子,戴了个口罩,头发散乱的趴在眼镜上,看不清面容,直奔向前面的年轻人走去。

“老板您好,麻烦您帮我拿两张十元的蓝七,谢谢。”他算是这里的熟客,每次来都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沈全多少有些印象,这人有好一阵子没来了。

但这次这人好像比以往憔悴了很多。

“您拿好。”沈全没多在意,说着递给男人两张刮刮乐,还顺手戳了沙发上的巧克力卷毛一下,“快别嚎了。”

男人伸手接过,并未抬头,在沙发的另一边坐下,伸手推了推眼镜后,从腰间解下钥匙串,找到一个白色正方形小牌子,从左向右刮。

男人刮的很整齐,一边刮还一边将碎屑吹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老板您好,我这中了两百,您帮忙给我现金就好。”男人很快就刮完了,并将中奖的刮刮乐递给沈全,这次语调稍稍轻快了些。

沈全点点头,打开抽屉,从里面数出相应金额后递给他。

然后沈全拿出了个本子,打开到其中一页,上面是个密密麻麻的正字,沈全画上一笔后,数了数,刚好四十个“正”字。

沈全有些意外,扬了扬眉,仔细了看了看男人的脸,但好像也没看出什么来。

“恭喜您,您是本店第两百名中奖两百元的顾客,可参加本店特别活动,幸运刮刮乐活动,并有机会获得本店特别定制十克重纯金书签一枚,您可扫立牌上的二维码参加活动。”

接着,沈全递给男人一个亮闪闪的金色立牌,上面有三个不同的二维码,“您可以扫中间的这个二维码。”

“什么活动,我可以参加嘛”,巧克力色卷毛脑袋凑过来,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沈全。“我刚刚也买了那么多张刮刮乐,什么活动,也让我参加一下吧,全儿哥~”,边说还边拉着沈全的手,左右摇晃着。

巧克力卷毛名叫马迷。

说起马迷,沈全今天也有些头疼,这是和他前几天刚相认的高中同学,虽然有些年头没有联系,但他天生就是个爱说话的孩子,这几天更是天天来找沈全聊天......

这位马迷今年二十五岁,用他亲妈的话,那就是,五官犹如神来之笔,每一处都精致到无可挑剔,深邃的眼窝,配上一双如黑曜石般明亮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挑,透着几分神秘和魅惑......

当然,这都是马迷自己说的。

但其实,什么深邃眼窝,黑曜石眼睛用来描述沈全再合适不过,马迷的五官更偏向于圆润,眼睛大大圆圆的,嘴巴小小圆圆的,鼻子算不上高挺,但哪里都透露出可爱,至于深邃,神秘,魅惑之类的,想来是他那位亲妈梦见的罢了。

就在刚刚,马迷就已经对沈全进行了全篇亲妈文学背诵,从什么“五官犹如神来之笔”,“眼里像藏着浩瀚星辰”,已经到了“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在之后嘛,就说出了心里话,“刚才那几张刮刮乐要不就先别收钱了......”

“根据店内的规则,你不符合抽奖要求哦。”沈全抽出胳膊,在马迷的小脸儿上掐了掐,却残忍的拒绝了他。

至少在马迷看来,很是残忍。

“我扫好码了,上面写着,请问书签是可以直接兑换吗?”男人将手机递给沈全看,说实话,他看不大懂手机页面上的意思。

“当然可以,稍等我去找一下,您先喝杯水吧,大概需要几分钟。”

沈全打开了侧面的一个小角门,进入了一个半人高的小房间。从外面看小房间看起来灰蒙蒙的,里面多是堆积了些杂物,空气中还散发的淡淡霉味。

“这位大哥,你运气可真好,不仅刮刮乐中奖了,竟然还可以抽中纯金书签,真不错啊!”马迷凑到男人身边坐着,有些自来熟。

“这你今天要是回家,和嫂子这么一说,今天抽中了十克纯金,那嫂子今晚不得给你加俩菜啊,不,至少得六个菜。”

“大哥,你说是不?”马迷看男人没答话,又往前凑了凑。

“已经不在了......”男人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到,眼睛一直看着地面,后随即感觉到这个卷毛小伙子好像没听到,清了清嗓子,加大了一点音量,说,“她已经不在了。”

马迷一下子就噎住了,他眨了眨眼,向四周看了看,试图缓解下刚才由自己引起的尴尬气氛,“大哥,您,您喝水吧,我给您倒杯水...”

有时候真他妈想抽自己一嘴巴。

小库房里先是传来了两个疑似重物落地的声音,然后又是一阵乒乒乓乓。

“终于找到了,时间有点久了,都堆在了下面。”

沈全从门内钻出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拿起一旁的湿纸巾擦了擦手,递给男人一个很小巧的金色书签。

从侧面看去,仅能看到书签的下半部分,上面隐隐有雷电状的图案。

马迷实在有些好奇,伸长了脖子,这个亮闪闪的的金片书签还挺好看,等炒股赚到钱了,他也想去弄一个。

“真的不错诶,这亮晶晶的东西,让人一看就心情愉悦,最主要的是,还散发着金钱的芳香~”马迷实在没忍住,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花纹处,“真是太幸运了。”

沈全看着眼前马迷一副财迷的样子,翻了个白眼,悄悄地把他往后拽了拽。

男人将书签翻过来,看向背面,只见背面镌刻这很多文字,像是象形文字,却又认不出具体含义,但整体看起来精美异常。

“谢谢老板。”男人向沈全表达着感谢,同时看向马迷,“希望你下次也可以抽到。”然后便走向了店铺门口。

沈全一直盯着男人的背影,像是在看着什么,脸上却露出了标准微笑,“也祝您生活愉快。”

“那么,现在已经是六点半了,店要打烊了,我就不留你了哦。”沈全伸出手,将马迷调转方向,推向门口,边走边用极温柔的语调说着,“欢迎下次光临哦。”

然后毫不留情的把马迷推了出去,关门前还伸手顺手摸了下马迷的小卷毛。

“谁家店这么早打烊呀,老同学这么久了,倒是一起吃个饭呀。”

回应他的只有门内咔嚓一声,是落锁的声音,气的马迷直跳脚。

总算是把小话痨送走了,沈全叹了口气,在里面将店门锁好后,径直进了里面房间。

里面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四平米左右。

沈全打开柜子,拿出里面的衣服和围裙换上,然后拉开了柜子里的隔门,走进里面的通道。

沿着通道走出一米多,可以看到前面有一道褐色的门,沈全一把拉开,里面传来了铛铛的金属敲击声。

“小全啊,今天早了几分钟,饭刚做好,你先洗手,洗完手吃饭啊,”一个慈眉善目的肌肉大叔看到沈全,喊了一声。

“好的,周叔。”

沈全白天在乐彩店经营,晚上在隔壁金店兼职,虽然乐彩店是爷爷留给他的,但就目前来说,他还是需要这份金店兼职的收入。

至于为什么不走正门,主要还是因为这个通道要更方便些。

这家金店叫做金碧辉煌,就开在沈全的乐彩店隔壁,主要业务分成成品销售和客制两部分,是附近有名的百年老店。

店如其名,产品的宗旨就是大,闪,但工艺奇绝。

周叔在此工作了三十多年,主要负责客制化的部分,也就是打金,带一个小团队,沈全就是这个小团队中的一员,晚上从乐彩店打烊开始,一直到十一点前的时间,他都在金店,一直如此。

今天的晚饭也都是周叔照例帮忙准备了。

周叔的手艺一直好的很,萝卜干炒腊肉香味扑鼻,红烧肉色泽鲜亮,酱汁浓郁,除了每餐必备的一盘小青菜,还有一小盘醉虾。

周叔拿着小酒盅,拿起旁边的高粱酒给自己倒了一小点。

“今天主要是有个老客户,比较远,过来不太方便,所以寄了一些旧金,想要换些款式,项链手镯之类的,一会吃完了饭,一会你和小平一人做两个,今天就差不多。”

“好的,周叔,那应该很快就能做完。”沈全一边嚼着,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道,“仝哥什么时候回来......”

“我哥呀,他下周二,说周一要代表咱们店再去参加个什么企业家大会,主题好像是什么在金器上复现清明上河图,你说这不扯淡,这么恶毒的提议,究竟是谁想出来的。”

平头少年狠狠的扒拉两口饭,“全儿哥,这块腊肉你要是不吃的话,我夹走了哈。”

他已经盯着这块最大的腊肉很久了。

少年就是朱平,大概是因为正是长身体的年纪,筷子都甩出了残影。

“给你吃,给你吃,吃完了赶紧干活,今天可不许再熬夜。”

“你哥这次回来是不是能待一阵啊?”周叔问。

朱平着急说话,一下子呛住了,喝了几口水顺下去,“应该是吧,听说之前那些事儿都忙完了,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直出差了吧。”

周二嘛......

沈全筷子向嘴里扒饭的动作没停,但有些心不在焉。

那是,大后天。

夜幕低垂,好在今天是顺利的一天,客人要的首饰很快就打完了,沈全终于能躺到床上,休息休息了。

沈全斜倚在枕头上,点开计算器,开始算这个月的账,乐彩店是爷爷留给他的,虽然不用交房租,但没什么客人,每个月也就盈利一两千;打金每个月可以赚两千多,但还一还爷爷之前生病住院借的钱,几乎没剩什么了。

闻着枕头传来的阵阵橘子的香气,沈全闭了闭眼睛,心里没刚才那么乱了。

这橘皮枕是爷爷前两年特意给他做的,橘子皮洗净晒干,剪成小块,装入纯棉枕套里。

爷爷说,能安神。

沈全爷爷去年因病去世,把乐彩店留给了沈全,还叮嘱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店铺,要过的快快乐乐的,不要太想爷爷。

可又怎么能不想爷爷呢,沈全看了看窗外的月光,又看了看下铺睡的像小猪一样的朱平,心里想着,要是爷爷还在就好了......

没一会儿,沈全又想起白天店里的那个男人,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乐彩店的金片,已经有近三年,没送出去过了......

一直到后半夜,上下眼皮打了架,沈全才渐渐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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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天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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