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斋的生意日渐红火,不过半月有余,不仅积压的旧书销售一空,连带着新进的时兴杂志和白话小说也卖得极好。
甚至有不少学生和青年专门跑来,就为了看看店里又出了什么惊人之语的书评。
月底盘账,路守诚看着账本上久违的盈余数字,手指都有些发颤。
他特意包了一个红封,塞到路雨手里,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欣慰与感慨:“雨儿,爹从前不知,你竟有这般能耐。书肆能起死回生,多亏了有你。”
红封沉甸甸的,里面是两块银元。
可别小看了这两块钱,在这个年代,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开支才约莫八块银元,两块银元,已算是一笔丰厚的零花钱。
这是路雨穿越以来,真正掌握在手中的第一桶金。
她心中雀跃,并非全然为了钱,更是那种被认可、凭自身能力立足的踏实感。
然而,这份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家庭的氛围很快变得微妙起来。
母亲王金花看向她的眼神,在骄傲之余,又添了几分欲言又止的忧虑。
一日晚饭后,路守诚呷着茶,沉吟半晌,终于缓缓开口:“雨儿,你的病既已大好,有件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路雨不由紧张起来,在原书中,她只是一笔带过的背景板配角,但在这个构架完整的平行世界里,许多作者没有写到的背景设定都被自动补全,难道“路雨”身上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患?
“你自幼便与秦家公子定了亲。”
路守诚道,“前些日子你病着,秦家太太来看过,当时不便多提。如今你康复了,秦家那边还在等着我们的回话。”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路雨叹了口气,民国年间,像原身这样家境尚可的闺秀,十有**是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秦公子,据说是父亲故交之子,家道原本相当,后来举家迁往申城经商,如今已是炙手可热的富商巨贾,秦公子本人则在法兰西留过洋,是个新派青年。
可不管未婚夫再新派,也是包办婚姻啊!
路雨来自一个自由恋爱的时代,根本无法接受和一个陌生人盲婚哑嫁。
她放下筷子,神色坚定:“爹,娘,我不想这么早成亲。”
王金花急了:“傻孩子,说的什么话!女子终归是要嫁人的。秦家家境殷实,秦公子又是知根知底的……”
“知根知底?”路雨打断母亲,“我连他高矮胖瘦、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如何算知根知底?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岂能如此草率?”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古皆是如此,怎是草率?”
路守诚皱起眉头,觉得女儿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胡思乱想。
路雨知道硬抗不行,必须拿出足以说服这个时代父母的理由。
她心思一转,换了个和缓的语气道:“爹,娘,我不是要违逆你们。只是如今时代不同了,申城那边的新派女子,都讲究先读书,自立,再成家。我大病一场,许多事都想明白了。女子若自身没有见识学问,即便嫁入好人家,日后又如何持家、如何教育子女?岂不是丢了我们路家的脸面?”
她观察着父母的脸色,继续加码:“况且,秦家如今是申城的富商,秦公子又是新式青年。若我还是那个只知困守闺阁、目不识丁的旧式女子,即便勉强嫁过去,只怕也难以琴瑟和鸣,反而让人瞧不起。到时候,岂不更是辜负了爹娘的一番心意?”
她这番话,半是新思想,半是站在旧观念里为自己争取,巧妙地戳中了路守诚和王金花内心深处的隐忧。
怕女儿嫁过去受委屈、怕被亲家看不起。
路守诚沉默了。
女儿最近的表现确实与以往大不相同,言辞见识都远超同龄女子,她说的未必没有道理。
“那你的意思是?”路守诚迟疑地问。
“我想继续上学。”
路雨斩钉截铁,“等我毕业,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再谈婚嫁,岂不更有选择的余地?到时若与秦公子有缘,再议不迟;若无缘,我也能靠自己活下去,不至于成了家里的负累。”
“上学?”王金花惊呼,“你都这个年纪了……”
“圣玛利亚女校就有不少年长的学生,”路雨早就打听过了,“我可以先去读预科班!”
其实要她说,十九岁,正是花骨朵儿一样的年纪,哪算什么年长啊。
路守诚沉吟良久,最终叹了口气:“罢了。你既有此志气,爹便替你争上一争。明日我亲自去拜访秦太太,说明情由,看看秦家的意思。”
路雨的心提了起来,关键就在那位未婚夫的态度了。
出乎意料的是,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
路守诚回来后,表情有些感慨:“秦家公子倒是通情达理,他本也是不愿被旧式婚约束缚的,听闻你病愈后不仅协助家中生意,还有志于学,颇为惊讶,竟主动提出婚事可暂缓。”
路守诚说着,递给路雨一封信:“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信,要你亲自看。”
路雨接过信封拆开,信纸是优质的洋纸,字迹挺拔潇洒,用的是白话文:
“路小姐台鉴:
闻听小姐病愈后锐意进取,志在向学,钧深钦佩。旧式婚约,实乃时代之桎梏,你我所共困。然退婚之事,于小姐清誉有损,目下恐非良策。不若暂缓婚期,待他日小姐学有所成,社会风气更为开明之时,你我再行商议解除,或可两全。
听闻小姐有意圣玛利亚女校,家母与该校董事略有渊源,特修书一封以为引荐,或可助小姐如愿。
顺颂学安。
秦弘文启”
这位秦弘文公子,还真是个明白人,不仅同意暂缓婚约,还想得如此周到,连退婚对女方的负面影响都考虑到了,甚至为她提供了上学的帮助。
这让路雨对其观感大好,虽无男女之情,却也生出三分谢意。
有了秦公子的推荐信,入学之事变得水到渠成。
不久,路雨便如愿以偿,换上了圣玛利亚女校深蓝上衣、黑色素裙的校服,成为了预科班的一名大龄新生。
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段日子,心知大概是回不去了,伤心遗憾之余,也思考起自己未来的出路。
此前,金陵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条约》确立了“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尚未健全的审查制度为出版物提供了野蛮生长的空间,各路报刊杂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学过现当代文学史的路雨当然清楚,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也是一个传奇的、启蒙的年代。
文人墨客以笔为刀,针砭时弊,各种思潮百家争鸣,交流碰撞,在传统纸媒的战场上打得有来有往,更加促进出版行业的蓬勃发展。
或许,这真的是她想要的黄金时代,她也有机会大展身手,成为弄潮儿中的一员。
路雨不由得兴奋起来。
为了更了解如今的图书市场,她不仅在家中翻遍了路守诚进来的新书,还天天泡在女校的图书馆,把当下最时兴的所有报刊杂志都看了个遍。
越读便越冷静下来。
路雨忽然意识到,当今的出版业,其实远比她想象中发达。
早在1906年,在申城出版的报刊就达到了66家之多,此时全国出版的报刊总数多达到239种。
这些报刊在发表政论新闻的同时,也发表诗歌和娱乐性质的文章,后来这些内容演变成了“副刊”,副刊的发展又导致了文学刊物的出现和单独出版。
下至娱乐八卦,市井小报,上至诗歌、散文、杂文、小说,还有时政批评,文学理论等等,都早已有了对应的畅销刊物。
路雨如果想办一个自己的出版社,自己做主编,同其他已经成熟的报刊杂志竞争,还得再下点功夫,推陈出新才行。
稿子从哪里来,也是一个问题。
原身只是一个小小的书商之女,从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有什么人脉,而路雨本人虽是中文系硕士毕业,但中文系不培养作家,让她做编辑可以,写小说就不行了,还是必须多认识一些作家。
想到这里,一个名字浮上路雨心头。
之前那个叫沈钧的年轻人,给她留下的那个地址,“知行学社”,会经常组织读书会的地方,一定有很多会写东西的读书人吧?
不如等明天学校放假就去那里看看,路雨一边思索,一边夹着几本刚从图书馆借出的《小说月林》,匆匆赶往国文课的教室。
行至走廊拐角处,冷不防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书本散落一地。
“对不住!”
两人同时开口。
路雨抬头,瞬间愣住。
眼前穿着熨帖的青色长衫,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正弯腰帮她拾捡书本的青年,不是沈钧是谁?
沈钧显然也认出了她,眼中掠过一丝明显的讶异:“路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目光落在她的校服上,更是诧异。那日书店里言辞犀利、精明干练的店家小姐,竟一转眼成了女校的学生。
路雨也有些尴尬,接过书,解释道:“我病好后,总觉得学识不足,便求了父亲来上学。”她简略带过,并未提及秦家之事。
沈钧了然地点点头,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赏:“原来如此。好学不倦,令人敬佩。”他顿了顿,又道,“我是受朋友之托,临时来代几节国文课,没想到又遇见你……”
两人一时都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走廊里阳光静谧,微风拂过,吹起少女的发丝,路雨略微颔首,将鬓发别到耳后。
沈钧微微一笑,接着道:“上次与你对话,颇有心得,却未等来路小姐莅临,知行学社明日有一场关于‘文学革命与白话文’的讨论会,若路小姐得空,欢迎前来。”
路雨正琢磨着想去学社寻觅作家呢,闻言点头道:“好,我一定到。”
上课的钟声适时响起,沈钧微笑颔首: “那我先告辞了,再会。”
“再会。”
谁知他们才刚道过别,不多时,又前后脚进了同一间教室。
路雨看着坐在讲台上的沈钧,对方也发现了她,两人相视一笑。
国文课的内容对路雨来说都很基础,但沈钧讲课风趣生动,旁征博引,十分引人入胜,她也认真听起来,一节课的时间很快过去。
下课后,沈钧便回教员室去了,女学生们则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课上的新知识,也有聊家常八卦的,三五凑做堆,好不热闹。
只有一个女生格格不入,她坐在教室最角落的位置,总是低着头,几乎从不与人交谈。
她留着厚重的刘海,整洁的校服洗得发白,课上被先生提问时,她要么沉默以对,要么回答得磕磕绊绊、词不达意,时常引来几声压抑的窃笑。而她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遭的一切都反应迟钝。
路雨起先还担心她是不是被校园霸凌了,私下问过同桌的女生,那女生却摇摇头,低声道:“她呀?她叫林晚卿。”
“倒也没人特意欺负她,只是她太古怪了,跟她说话她也像听不见,或者答非所问,久而久之,就没人自讨没趣了。”
或许就是社恐吧,路雨尊重不同的性格,便也不再多问,抱起自己的书本,准备去校园里安静的地方待一会儿。
路雨正坐在榕树下的长椅上看书,不经意地抬头抬头,看见一个熟悉又匆忙的身影,正是那个孤僻的女生。
林晚卿怀里紧紧抱着一叠厚厚的稿纸,低着头小跑,仿佛急着去什么地方,因为跑得太急,脚下一个没注意,绊到了台阶。
“哎哟!”
她惊呼一声,重心不稳地跌倒在地,怀里的稿纸天女散花般飞起,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
林晚卿疼得脸色惨白,看着散落满地的纸张,眼里充满了惊慌和无措。
路雨见状,立刻快步上前:“别急,我帮你捡。” 她蹲下身,手脚麻利地收拾起那些稿纸。
只见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娟秀的字迹,路雨怕弄脏了人家的笔记,捡起来,轻轻掸了掸。
林晚卿见状,却连疼都不顾了,慌忙爬起来,抢夺般地将路雨捡起的稿纸迅速拢回自己怀里,戒备地低着头,小声嗫嚅:“谢…谢谢……”
路雨的手一顿,指尖在最后捡起的一页稿纸上停留了片刻。就是这惊鸿一瞥,她看清了几行字:
“……琉璃屏风后,那双窥探世间的眼眸,倒映着十里洋场的虚妄与繁华。她指尖划过冰冷的玻璃,仿佛能触碰到另一个世界的回声……”
这哪是什么国文课笔记,分明是小说啊!虽然只看到了几句,也还是看得出文笔流畅优美。
被众人视为怪异、无法沟通的女孩,内心竟藏着一个细腻而丰富的文学世界。
路雨抬起头,望着抱紧那些稿纸的林晚卿,眼神灼灼。
看来,她心心念念的作者马上就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