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任暮黎出现的那刻,时清眠有对不可置信。
任暮黎比她想象的要好看更多,那双蔚蓝的瞳孔颜色更深了点,像一开始那样的灵动活泼,让时清眠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任暮黎。
身体的反应远比大脑的数据传输来得快。
这么多年来,时清眠早就开始厌恶人和人之间的触碰,每次都伴随生理上的厌恶,又因为疾病社交需求被迫压下。
这样才像个正常人,不是大惊小怪的病人。
任暮黎抓住自己的手,带来的是不可置信的慌乱,时清眠甚至都没办法第一时间做出最优秀的反应方案,只能灰溜溜带上任暮黎和那小子回家。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随遇而安吧——时清眠享受任暮黎对自己的依赖,真的有这么一个人,不在乎时清眠长什么样,兜里几个子,人品性格是否合拍,就是要和她在一起,好像离了时清眠就再也活不下去。
任暮黎恰到好处的控制,没有让时清眠一开始觉得窒息,这段关系里很平稳,是任暮黎一直在把控节奏。
其实结婚代表不了什么,那份财产公证才是定心丸,但是时清眠又想,真正想离开的人,是会不择手段的,更何况是任暮黎这样的富贵人家。
时清眠怕自己付出真心后被抛弃,她刻意让自己不要沉溺,偏偏情感这个东西太过难以把控。
外貌这个东西,在这么久的相处中,只是锦上添花,时清眠可以不在乎了,哪怕哪天任暮黎面目全非,时清眠只会心疼她。
只要任暮黎还在身边,时清眠可以不在乎这些了。
时清眠的那句话,让任暮黎想起过去她说的话,这么多年总让任暮黎惶惶不安。
任暮黎说话一向缓而慢,带着她特有的柔意,听到的人总是不由自主的选择信任她。
可这句话比平常说的快又急,像破釜沉舟的恐惧,这是任暮黎第一次这样说:
“我害怕失去你,时清眠。你真的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我要的是你,不是任何样子的时清眠。”
这件事时清眠真的吗?知道,但不愿意相信。她不信一个人会因为另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改观,去改变自己,大改。
人性在时清眠的人生,充斥着虚伪和自我主义。
她不能在像从前那样,没有防备心的去信任一个人,哪怕那是任暮黎。
时清眠对任暮黎的信任和别人不一样,她对别人的信任永远留有后手,对任暮黎是相信她会尽全力做到,但人生无常,失败的概率也是存在的。
当任暮黎真的亲口说出这些话,时清眠又是另一种心情。
她的话像一堆剥好外壳的糖,一下子塞进时清眠的嘴里,味道复杂,甜到齁人。不能咀嚼,只能静静等待融化,让香甜的糖果流进心脏。
时清眠觉得自己感动到要流眼泪,但下一秒任暮黎说的话,让她有点心虚。
当时清眠说出那个角度好看的时候,是不是说明,自己有哪个角度不好看,时清眠才会不喜欢看自己?
任暮黎没看时清眠的反应,自顾自苦涩开口:“你说过我长残了你就不要我了。”
任暮黎听到后觉得心很痛,可是她不想让时清眠失望,无论什么时候,她都在注意自己的外形条件是否达标。
哪怕知道时清眠死了,任暮黎也不敢松懈,就怕哪天去见她,被看见被嫌弃。
就算面对的是块冰冷的墓碑,任暮黎也不想时清眠失望。
时清眠嘴里的话被噎了回去,那堆糖就这么被她囫囵吞枣般咽下,来不及消化。
想起自己确实说过这话,当时还没谈呢,年纪小口不择言,就跟任暮黎说:“听说混血儿长大了不一定好看,有很多长得老丑了,”时清眠还戳了戳她的脸,有点遗憾的说:“你可不要变丑,我不和丑东西做朋友。”
任暮黎眼睛亮亮的看着她,呆呆地说好。
时清眠还以为她没记在心上,也就随口一说,谁知道后来她成自己老婆了!这句话也成了罪证。
类似的无心之举,在时清眠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可是不少,任暮黎记性那么好,还有什么是她说过做过的啊!
啊——痛苦!小时候这么跟魔童一样,她才是在PUA任暮黎的那个吧?
站在道德最低点的时清眠也有点委屈,“分开那么久,我就不希望你出现了。”
“我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但这么多年,我是长得也不好看,性格也不好,跟毒妇差不多,我都怕你出现,我怕你会失望。”
时清眠也会害怕任暮黎看自己的眼神是失望,满身戾气,长得也不好看了,没有小时候可爱,像个刻薄的人。
每次有外貌焦虑,时清眠总是想到任暮黎早死了,心里才松了口气,随即又是一阵凉意。
最爱自己的死了,此后的每个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扮着虚情假意的角色,虚假下的情感淡的像水。
但任暮黎说:“我不在乎你会变成什么样,从一开始注意到你就不是因为外貌。”
任暮黎对人的长相并没有多在意,只要不是丑到影响生活,其实没什么。
更何况是时清眠的长相,她又不难看,小时候软软糯糯的很可爱。长大了像凌厉的剑,透着伤人的寒气,一皱眉那股锐利锋芒毕露。
就算是露出嫌弃的表情,那高高在上的嫌弃,带着对蠢人的包容,在任暮黎的眼中也极其有魅力。
看向这个世界的眼神平淡有力,对其他人是什么任暮黎不知道,对她来说,就像钩子,勾住她后深深嵌入身体,将两人彻底连接在一起。
那是只属于自己的钩子。
但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可没什么外不外貌的。
那年时清眠还是“野”孩子,口头禅是两个字:冒险!
为了这两个字,时清眠也不介意自己身上会有多脏,人看上去有多凌乱。
第一眼,任暮黎以为是流浪汉,差点关门躲避,下一秒是心动,只是犹豫了一秒,任暮黎就主动开口搭话。
当脏兮兮的时清眠走向自己,稚气的脸上挂着天真无邪,没有防备带着傻气的笑,那一刻任暮黎确定,这个人她要定了!
现在邋遢也没关系,人还小,可以慢慢培养,老婆就是要从小培养的。
一开始任暮黎把握着主动权,她一点点引导时清眠,让她明白现在的不足,告诉她身上的缺点。
可渐渐的,任暮黎不想这么做了,她不想强制时清眠改掉,于是她放弃了说教的语气和行为,只是偶尔提起一句自己的想法。
任暮黎不想时清眠变得不像自己,她不想看到时清眠因为自己的想法,感觉不开心。
“但是你这么优秀,”时清眠不甘地说出自己的顾虑,“迟早有一天你会厌恶我这个草包。”
她固执的不肯改变,就像暗暗和任暮黎较劲,她不相信真的会有人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一直这样包容。
可任暮黎做到了,哪怕有的时候,时清眠很做,任暮黎还是一笑了之,说她想法独特。
从小到大,时清眠都知道放弃自我去讨好别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这件事就连任暮黎也没走出来。
所以时清眠也不愿意改,她学着从前的任暮黎,哪怕再懂得这个道理,还是选择一开始的决定。
不改就不改!受得了就谈,受不了就滚!
嗯……任暮黎让时清眠滚进她的怀抱,轻柔的手臂,看着没什么力气,时清眠却无法挣脱。
“你很优秀,为什么要妄自菲薄?”这不是任暮黎第一次这么说。
在时清眠听来不过是“客套话”,但听着就开心,哪像她的家里人,连这些话也说不得一个字。
“我不像你有扎实的基本功,只是个半路出家的苦力,”时清眠嗤笑自己的人生平淡,只有一个小小的天赋,“恰巧有个项目可以实现,等离了这个项目,我又一无是处了。”
革新很好,但出了这个项目,时清眠又和大多数人一样了。
任暮黎不一样,在钢琴里她天赋异禀,得奖无数,年纪轻轻就有行业大拿的欣赏,个个都想收她当学生。
她在钢琴的路上注定要成功。
而时清眠自己,如果没有遇到郑元良,她又该什么时候成功?
还要继续住在那个狭小昏暗的出租屋,等到决定离开那天,草草了结自己的人生吗?
说起基本功,任暮黎就想起时清眠当年骂她说傻子,明明不喜欢弹钢琴,也不喜欢小提琴,各种乐器、音乐都不喜欢,还要为了讨父母的关注而学。
但有件事任暮黎没说过,当时她也不知道,很多事都是后知后觉,在感情里迟钝的不止时清眠,还有她。
“当初我都想决定放弃了,”任暮黎握住时清眠的手,和她十指相扣,牢牢不放手,“但是你喜欢,我又想继续弹下去了。”
说那句话的时候,两人已经在谈恋爱了,但时清眠的嘴还是那么毒,哪怕对自己女朋友也不知道收敛。
虽然时清眠骂了,还是决定很有意思,她不知道看了哪部电视剧,觉得任暮黎弹钢琴,自己在旁边拉小提琴很浪漫,一定要学小提琴。
任暮黎看她热情高涨,不厌其烦的教她,不得不说,时清眠的天赋不低,比任观桦那个锯木头的好了不知道多少。
但是没过多久,时清眠的热情褪去,又不再喜欢小提琴,还会说学乐器的都是傻子,手都磨出茧子了,也没什么用,不如学木工。
任暮黎庆幸当时只有她们两个人,要是被其他人听见,绝对会把时清眠骂得狗血淋头!
时清眠没再学乐器,却格外喜欢趴在钢琴边听她弹钢琴。
有时候在家里睡醒,循着乐符的跳动来找任暮黎,也会让任暮黎感到无比暖心。
于是放弃的念头被丢弃,任暮黎坚持至今,音乐已经是任暮黎自己的爱好。
此刻,任暮黎要为自己正名,“我弹钢琴不是为了讨好父母,她们早就没那么重要,是你让我选择坚持下去。”
任暮黎手轻轻抚上时清眠的脸,让她和自己四目相对,眼睛亮得吓人,时清眠咽了咽口水,有点害怕。
任暮黎的呼吸近在咫尺,带着比时清眠体温还高的温度,拍打在时清眠的神经上。
坚定不移地说:
“我真正要讨好的人,只有你一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