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生物同野兽的区别并不大,弱肉强食,当然,弱肉强食的法则也不能说有错,在这个不是你把我下锅就是我把你下锅的时代,是人是鬼是兽都会选后者。
野兽之间会争抢地盘,智慧生物族群与部落间亦然,胜者占有肥沃宜居的土地,败者有两个选择:一是顽抗到底,被灭族,尸体也有一半概率在灭族后被胜者用于加餐;二是是举族迁徙,远走他方,寻找新的安居之地。
獙部的祖先原本生活在北方,单看这个祖籍就不难猜到獙部的先人发生过什么。
虽然祖先来自北方,但鹿对北方并无多少印象,举族迁徙时她才一两岁,啥都不记得,能记得的最早的记忆都是迁徙途中的事。
累、饿、渴、辛苦、痛苦....关于迁徙的感受基本没什么正面情绪。
这个时代的迁徙分三种,一为游耕,二为疏散人口迁徙,三为战败迁徙,不论哪种都不是愉快的事,战败迁徙做为与灭族放在一起的选项,尤为痛苦。
游耕最轻松,一块土地地力耗尽,所以换一块继续耕作,属于有计划有准备的迁徙,知道目的地在哪,几块地之间的距离也不会太远——农耕部落普遍拥有数块土地供游耕之用。
疏散迁徙次之,疏散迁徙又名消耗人口,一块土地能承载的人口有上限,部落人口随着繁衍越来越多,需要寻找新的宜居土地迁一部分过去,但宜居土地大概率不会没人。不管是打输还是打赢,人口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战败迁徙与前两者不同,无计划无准备,不知目标,也不知距离,就这么走,在遇到一块宜居的土地时才会停下,即便如此也并未完全结束。若当地有主,还得切磋一场,胜者占有土地,败者迁徙。
能找到宜居土地重新安家的部落是幸运的,大部分迁徙的部落都不能在人死光前找到安家之地,于是整个族群消亡于迁徙途中。
鹿体验的是第三种,自然难有幸福感受。
獙部曾经是强大的,只有曾经强大,家底丰厚的部落才能在灭族与迁徙间选后者,小族就算想选后者也没能力。
但再强大的族群也禁不住迁徙途中的消耗,越迁徙越虚弱,越打不过遇到的部落,越无法重现安家,而无法安家便无法停下迁徙,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獙部的先人在被恶性循环搞得族群灭绝前决定放手一搏,同另一个本土部落干一架。
最终结果是败,幸存者不得不逃入生命禁区的大沼泽。
命运弄人的是,战死无数人没抢到一块宜居的土地,反倒是逃入不宜居的沼泽后在沼泽中找到一块降水量一点都不像南方的宜居土地,便是獙部如今所在。
再弄人也是好事。因此獙部为感谢神祇的庇护,决定举办一场祭祀活动庆贺与鼓舞人心。
受限于匮乏的资源,祭祀很寒酸,祭品莫说豚牛,连羊都没有,都是沼泽里猎的水鸟与鱼,但很热闹喧嚣。
人们载歌载舞,旋即感觉到地面的轻微震动,然后所有人都看到了沼泽里出现的神灵,神灵看了眼蝼蚁般的凡人,表示这里是自己的地盘,让人们离开,说完离开了。
先人这才知道庇护与赐福给他们的不是原来信仰的神灵,而是这位沼泽里的神灵,他们祭错了神,惹得神灵不悦。
人们决定赶紧重新祭祀,祭祀这位神力,乞求祂的饶恕,第二场祭祀以比上次祭祀更快的速度举办起来,时间虽短,却比上次隆重许多。
族人从沼泽外的部落那里偷来了一头牛两只羊做祭品,但牛羊并非最珍贵的祭品,最珍贵的祭品是五名童男九名童女。
本来想凑十对童男童女的,但迁徙路上大人的死亡率都高得离谱,何况幼崽,这十四名稚童已是部落仅存的童男童女,鹿正好是其中一员。
被选为祭品,鹿十分害怕,但不是害怕成为祭品。
这个时代的祭祀是以火烧祭品,烟气上升,神灵会通过烟气收到祭品。被火烧的感觉必不会舒服,但无需害怕,因为神灵真的存在,祭品会通过烟气见到神灵。
见到神灵,从此以后侍奉神灵,不用再为人间苦难所扰,部落也会得到神灵的庇护,那是何等的荣耀?
怎么能害怕呢?
鹿与一众祭品害怕的是神灵会不会拒收祭品。
现实证明,人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低沉的祭祀祈祷声中,以热汤与鲜花沐浴,穿上最好的衣服,捯饬得整整齐齐的童男童女们依次走上祭台。
祭台上下堆满辛苦收集来的柴薪,负责祭祀的巫举起火把扔在柴薪上,柴薪上浇了松脂,火势腾得窜起。
族人们唱着临时改的祭祀歌谣为童男童女送别。
仿佛有人舀了一池的水倾倒在祭祀场地这一块的倾盆大雨落下。
祭祀歌谣戛然而止,人们绝望的看着祭台上的火焰不一会便被浇灭。
两日后人们举办了第二场祭祀,祭品用得更多更珍贵,除了牛羊与捕获的美味猎物,十四名童男女,还有部落里长得最美的美少女与美少年(因为不确定神灵喜欢美少女还是美少年,就都准备一个)。
暴雨这次都没等火点燃便落下。
又两日,第三场祭祀,牛羊与野味依旧,童男女与美少女美少年也依旧,他们都不再是压轴,压轴的是部落里地位最崇高的巫。
在族人准备点火时一只普通体型,长着翅膀的狐狸落在祭台上。“够了,我不好人祭这口。”
在狐狸出现时反应极迅速的匍匐于地的大巫诚惶诚恐:“我们当如何取悦您?”
狐狸沉默须臾,仿佛很疲惫的回答:“我喜欢看角抵,你们若想祭祀我,便举办角抵活动,角抵越精彩我越欢喜。”
*
“真是一位仁慈的神。”华歆一脸向往的道。“我去过很多地方,祭祀的神祇便没哪个是不用活人的。”
人祭用的人牲大多是战俘,毕竟战俘也得吃饭,不用来祭祀是对自己的残忍。
不过真遇上什么大难,手头上又没有战俘,也会冲同族下手,一般是用那些年纪太小,没法干活,只能消耗粮食的幼崽,天灾时老人与幼崽优先倒霉。
总得来说,不论哪种活祭,与其说是敬神,不如说是以敬神之名减少吃饭的嘴。
獙部祭祀的这位神就很与众不同,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獙部所祭祀的神真的存在,因为真的存在,所以会在人祭时跳出来踢场子,而大地上其它部落祭祀的神根本不存在,不存在的神又怎可能跳出来给予反应?
鹿一脸自豪。“獙君是这世上最仁慈最爱人的神祇。”
“你见过她?我是说除了当初人祭那次。”
“我见过啊。”鹿道。“部落里举办角抵娱神时,獙君有时会化成人形来看角抵,虽然祂每次用的脸都不同,但祂用的脸都是部落里已经去见祂的人,别人分不出来,但我从迁徙活到如今,祂用的脸我如何认不出来?”
华歆道:“每次都不是一张脸你也认得出来?那你一定很爱祂。”
“自然,我是獙君最忠实的子民。”鹿矜持的解释:“虽然神的脸经常变,但祂是神,再怎么模仿也与凡人不同,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事实上,你若见到祂也能一眼分辨出来。”
真的假的?华歆一脸狐疑。
“过两日便是部落的大祭,獙君最爱热闹,一定会来,你若有缘见到祂,便会明白我的感觉。”
“祭祀不是不准外人参加的吗?”华歆疑惑。
祭祀是很神圣的是事,不论在哪个族群都是只有本族人才可以参加的活动,外人敢跑到祭祀的地方凑热闹,只一个结局:成为祭台上的祭品之一。
“獙君不喜欢人祭,爱热闹,所以我们的祭祀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
华歆哦了声,估摸着獙部与獙君共生的很神,不然不能这么以神为先。
别说什么神高于人,糊弄鬼神是这片大地上神棍们的基本素养。
獙部一岁一度的祭神格外与众不同,一点都没有祭祀常见的肃穆,怎么热闹怎么来。因而城邑之外迁徙出的分支,还有附庸部落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来了,人山人海。
到处都是在角抵的人,獙部的祭祀就是一场超大型的角抵比赛,全民参与,最终的两个胜利者——因为拿不准獙君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獙部选择男女凑个全,确保不论獙君喜欢什么款都有合祂口味的菜——将得到为獙君献艺的荣耀。
华歆看了许久才依依不舍的控制自己不凑热闹,趁着所有人沉浸在角抵活动中,偷偷爬到獙部最高的地方——獙君神庙的顶部。
鹿没有说错,獙君非常与众不同,令人只一眼便能在人群中区分出祂。
倒不是说獙君长了三头六臂,而是那位披着少女人皮的非人着实有气质。
原始的野性与文明的知性糅杂得天衣无缝的气质,华歆直到几千年后才找到能描述自己感受的词汇。
那是一个既能与人阳春白雪讨论哲学又能在下里巴人中快活的玩角抵的奇葩,不论良贱都会觉得祂很亲切,毫无障碍的谈笑风生。
在文明蔓延的时代,这样的人虽稀少,却非没有,但在远古蛮荒,人与野兽尚未挥别的时代,人群中少女的另类肉眼可见,若非祂身上同样透着原始的野性,可能就不是鹤立鸡群的另类感,而是非人感。
视力好得能挽弓射苍蝇的华歆确认目标后趁着没人注意赶紧从神庙顶上跳下来,向那鹤立鸡群的少女奔去。
华歆穿过拥挤的人群寻来时獙君已经从握拳激动看角抵的观众变成参与者,兴奋的跳进了用树枝在地面上划出来的角抵圈。
显然,虽然当年让獙部留下是无奈之举,但獙君也没骗人,祂确实喜欢角抵。
在这个人均营养不良的时代,獙君长得非常不错,不是容貌不错,獙君的容貌是中人之姿,说美说丑都不至于,就是大众平均水平,但獙君的身材是这个时代很少见的丰满。
原始人的衣服样式很简单,上衣下裳,衣无袖并根据当地气候决定是否露肩露肚子,裳只到大腿。
因为南方太热,獙部的衣服大多露肩露肚子,獙君也没走特立独行路线,衣服与本地人差不多,除了大部分怕角抵弄坏衣服穿得兽皮和树皮衣服,而祂穿得是麻布衣裳,并在手臂上佩戴了青金石臂钏。
得亏本地不产青金石,只以为是一种颜色漂亮的石头,不然认出少女身份有异的不会只鹿。
也因为没认出来,众人的关注便只是少女的外表。
好美的女子——原始人的审美对容貌没那么注重,而是强大——女子丰满的身材,胳膊与大腿上匀称有力的肌肉,肚子上线条流畅的腹肌,加在一起在这个时代等于绝世美人。
这种美在獙君轻松撂倒对手后愈发美丽,一群男人情不自禁的向披着少女皮的非人求欢。
和身体强壮的异性更容易生下健康强壮的崽,而幼崽先天的身体条件好,成活率便高,不论是动物还是智慧生物都是务实的。
不过少女只有一个,一次也只能接受一个人,因此求欢的男人很快自己打了起来,通过这种方式抢夺第一个向少女求欢的资格,以及向少女展示自己吸引力:能打赢这么多人的自己多么健康强壮,和自己结合肯定能生下健康强壮的幼崽。
獙君的嘴唇是很漂亮的微笑唇,不笑时尚且性感美丽,笑起来便更性感。“你们来迟了,我已有心仪的人了,看,她来了。”
好不容易挤进人群的华歆错愕的看着抬手指着自己的獙君,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PS:獙君:草泥马,我让你们滚不是想要人牲,而是这片沼泽地最危险的就是我。
獙君的形象,嗯,祂是神话生物中唯二原始人出身的,但祂成为神话生物后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文明更迭,也就腹有诗书气自华了,但同时祂又保留了原始人的野性,两者融合在一起,不管在哪个时代祂都很鹤立鸡群。
PS:关于亲戚关系,母亲的姐妹是什么?
答曰:姨母。
作者最开始是以这个思路代入远古的,但很快觉得不对。
母亲的姐妹是姨母,姨母的子女是姨表兄弟姐妹,父亲的子女是姑母,是堂表兄弟姐妹,父亲的兄弟是叔伯,叔伯的子女是堂兄弟姐妹。
总得来说,这是一整套复杂的亲戚关系,是男权社会下的亲戚关系,用来划分亲疏远近尊卑贵贱。
远古那特么连婚姻都还是原始群婚的时代,能有这么复杂且等级分明的称呼?
作者思来想去,觉得干脆点,借鉴狮群思路好了。
父亲的兄弟是谁?
我特么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何况父亲的兄弟是哪根葱,不过爹要是和妈同一个部落的,那爹的兄弟一定是舅舅,具体哪个舅,你问我我问鬼去?
母亲的姐妹是什么?
答曰:还是母亲。
母亲姐妹的孩子是什么?
答曰:兄弟姐妹。
狮群中是一群母狮子集体养崽,只要是成年的母狮子,都是妈。
现代人认知中的小家庭其实是近现代产物,在这之前,家庭那可不是父母和加子女最多再加祖父母的小家庭,而是几代人住在一起的家庭,少则十几口人,多则数十乃至数百口人(别觉得一家有数百口人离谱,古代真有这种情况),皇权不下乡,宗族坐大,而宗族要维持对个体的控制,肯定不支持分家。
更早的远古时代,我不觉得会有现代人认知的小家庭养崽,不谈那会有没有人能独立养崽,只说那个时代的死亡率,崽没养大亲妈死了绝对是常态,但妈死了崽怎么办?也去死?那人类也延续不到今天,因此崽必然是一个部落或氏族集体养,确保妈死了,崽也能继续生存。
自然界也有很多类似的情况,雌性动物会帮着自己的姐妹照顾幼崽,生物学的解释是利他与利己,利他是因为异母哺乳会接触到不同的细菌增加抵抗力,利己则是兄弟姐妹间基因有很大一部分相似,而延续基因是生物本能,从基因角度来说,你的兄弟姐妹后代越多,你的基因越容易延续。
对原始人来说,利己还有另一方面的利益,集体养崽成活率高,活下来的幼崽多部落的人口就多,而远古时代,集体越强,个体的生存概率越高。
说都是妈也没毛病,当然,虽然称呼上都是妈,但感情上肯定生母更好一点,如果生母还活着的话。不过远古时代人类平均寿命在二十岁左右,一名雌性从幼崽出生活到幼崽成年的概率有多大?
如果问华歆,你妈是谁,她很可能报菜单一样报出一长串名字,问她有几个兄弟姐妹,她很可能数完手指再数脚趾。
PS:突然觉得穿越到原始时代的小说里的现代人主角都是神人,这么严酷的生存环境居然能活下来还能活得乐呵呵的,这要是我,真不好说能不能控制住自S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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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