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第三章

云霓的掌心沁满热潮潮的汗水。

她心跳快如擂鼓,汗毛倒竖,眼圈也微微发红。

云霓警惕地环顾四周,一瞬不瞬盯着那一群披坚执锐的军将。

她能嗅出人身上的浓烈血腥味,也知道这些军将的肩背挺拔,目光锐利如狼,不是城镇衙门里那些半吊子衙役能及得上的。

这些人分明见过血,杀过人,是真正见过尸山血海的将士。

云霓举着镰刀的手腕都在泛酸,但她强忍住战栗,小心翼翼往后摸去。

待云霓握住那一只骨节分明的男人的手,那颗悬着的心脏这才稍稍落下。

她捏了一把沈庭兰的手,刚想说一句:“莫怕。”

可下一刻,男人泛凉的手指,却一点又一点,从她掌心缓慢抽.离。

云霓抓了个空。

“云姑娘。”

沈庭兰疏离寒漠的嗓音,如同一盆搀冰的冷水,兜头从云霓发顶淋下来。

云霓听得那一句既寡情又熟悉的呼喊,错愕地回头。她仰望着面前高大峻拔的男人,裂皮的唇瓣翕动,半晌憋出一句:“夫君?”

沈庭兰眸光一冷,淡道:“我并非你夫君。”

云霓不知沈庭兰为何要与她撇清干系,难不成他是为了将她从危难中择出来,好教兵将们不要牵连到她?

云霓手足无措,下意识又要去拉沈庭兰的衣袍,“你怎么了……”

可他早已洞悉她的动作,清冷眼风一掠,竟后撤一步,避开了她的触碰。

云霓的手指僵在半空,局促不安地站在原地。

直到一旁的暗卫头子卫凌风上前,取出一件厚重蓬松的雪狐大氅,披在沈庭兰的肩膀,“大公子,当心受风着凉。”

云霓痴痴看着这一幕,终于明白了一些原委。

这些军将乃是沈庭兰的家臣,他们为了保护主子而来。

而云霓方才持着镰刀护住沈庭兰的举动,在他们眼里应当是可笑且不自量力的……

毕竟沈庭兰才是那一匹能将人拆吃入腹的头狼,他又何须旁人的庇护?

云霓回家后,与沈庭兰的距离渐近,他心口的痛疾终于有所缓和。

沈庭兰从卫凌风的口中得知,中了此等情蛊的男女,不可相距过远,否则沈庭兰的心疾加剧,会有暴毙之险。

沈庭兰虽能用镇痛药膳,缓解心疾,但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解开情蛊,与云霓这等乡下妇人有个真正的了断。

云霓看着陌生疏远的丈夫,欲言又止。

还是沈庭兰道:“云姑娘,一年前我受伤失忆,患上离魂之症,忘却前尘,加之身中情蛊,才会对你生出诸多爱慕之心。”

云霓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她活了这么多年,不是一个蠢笨之人。

云霓听懂了。

过往种种都是假的。

沈庭兰待她的温柔与偏疼,全是情蛊作祟,并非他的本意。

可是,这世上真的有这般强悍的情蛊,能迫人行尽那些暧昧缱绻的**事,能迫人整夜在耳畔说些甜言蜜语,能迫人每晚相拥而眠吗?

云霓不愿相信。

可沈庭兰避之不及的冷淡态度、眼中微乎其微的厌弃,不似造假。他当真不同以往,他待她不再温柔亲善。

云霓又看了一眼沈庭兰肩上披着的那件毛色雪白的狐氅。

这样干净松软的狐狸皮草,是云霓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上乘珍品。

相较之下,她身后竹筐里置着的那条想用来给沈庭兰裁围脖的寒酸狐狸皮,倒成了不堪入目的粗鄙俗物。

他们二人之间,本就有着门阀之壑,云泥之别。

即便云霓倾尽所有,也养不好沈庭兰。

云霓难堪地笑了下:“那夫……沈公子,是恢复记忆了?”

沈庭兰轻嗯一声。

云霓眼睛都不知道看哪里,没话找话:“你身上情蛊已解?”

“未曾。”

沈庭兰顿了顿,微阖凤眸,居高临下睥着云霓,“情蛊分为子母二蛊,身中子蛊的人,会受母蛊的迫害,心疾难愈。也是如此,一旦你离远,我便会心疾发作,痛不欲生。”

云霓明白了,不知是何等缘故,竟教她误服了母蛊,而沈庭兰的心疾,亦是受她牵连,方才蒙受诸多苦难。

云霓着急地问:“那情蛊要如何解开?我并不想让你遭罪……”

沈庭兰:“云姑娘不必担忧,府上已经寻来擅长解开巫蛊的医官。只一点……解蛊须得服药,才能让蛊虫消亡,毁去病灶。服药大约需要半年的光景,这半年内,还望云姑娘莫要远行,随我一道回城治病。”

云霓一看沈庭兰调兵遣将的架势,猜出他是哪家高门公子。

她虽记挂沈庭兰身上沉疴暗疾,但她不想背井离乡,随人远行。

若是可以,最好是沈庭兰再留徐州半年。

云霓犹豫不决:“我从未离开过徐州,也没有离家的打算,请问沈公子还有没有其他的解蛊之法?”

许是云霓胆大,竟敢同他讨价还价。

沈庭兰难得冷笑一声:“有……譬如剖开母蛊者的尸身,取出此人心头蛊虫,强行解开情蛊。”

云霓脸色煞白,这是要将她开.膛破.肚的意思吗?

沈庭兰淡看她一眼,“此法虽行之有效,却也有弊处……譬如,即便杀了你,可你体内的母蛊凶悍,极可能影响到子蛊,连累我受那等反噬之险,害我暴毙身亡。沈某为了保全云姑娘的性命,这才邀你入府暂住半年,还望云姑娘识大体,能给沈某一个宴客的机会。”

沈庭兰好言相劝,还是看在云霓无微不至照料自己一年的份上。

若是从前的沈庭兰,早就一记手刀敲晕云霓,将人用锁链镣铐囚于家宅,强行养在府邸,也好解开令他痛疾缠身的情蛊。

云霓听出沈庭兰话中杀意,也知她如今成了沈庭兰的“软肋”,再没什么选择。

与其和沈庭兰对着干,被这些军将强行绑回家中,倒不如听沈庭兰的话,好生配合他医治。

沈庭兰说得很明白,只要服药半年,蛊虫萎靡消亡,情蛊自然不药而愈。

许是知道云霓不过是个柔弱的小姑娘,沈庭兰难得嗓音柔和,又劝一句:“这半年内,沈某亦会投桃报李,命府上医官,帮云姑娘治好腿脚跛疾,事成后还会赠金千两,以此两清恩情。”

沈庭兰奉劝云霓识趣,他身为吴国的帝师相国,决不会任由把柄沦落在外。

倘若云霓不乖,那他也只能用上一些雷霆手段,强行解蛊了。

好在云霓识时务,她不过是个黎民百姓,不会和高门贵胄对着干……虽说失了一个温柔良善的夫君,但她能治好多年的腿疾,还能得到千两黄金,好处极多,她该欢喜。

明明是天大的好事,可不知为何,云霓脸上没什么喜色。

她低着头,凝着自己丑陋歪扭的跛脚,良久无言。

云霓记起刚才沈庭兰落在她鞋面的冷冽目光,心中发酸。

她不禁想:若她能生得更周正些,是不是也能与沈庭兰更加相配。

-

沈庭兰有药丸能够暂缓心疾,又有公差在身,先行率军离去了。

为防云霓出逃,沈庭兰还留下一队监视云霓的暗卫,又给了她一日的时间,允她收拾家宅,准备远行的行囊。

云霓一个人打扫家宅里外。

她把藏在雪地里的芋头挖出来,一个个装进麻袋里。

雪絮冻熟的芋头软烂香甜,云霓本想着拿来炖羊肋汤给沈庭兰吃,如今看来,怕是再没机会了。

想到这里,云霓又把房梁上挂了许久的腊肉摘下,送给街坊邻里。

婶娘千恩万谢地接过荤肉,又朝云霓挤眉弄眼:“婶娘听说了,你那夫君原是流落在外的高门公子哥啊!这次你离家远行,是不是要跟着他回城里头过好日子了?”

赵哥也一反常态,讨好地笑道:“对对,云丫头,你了不得,麻雀变凤凰了!日后高升发达了,可别忘记村子里的父老乡亲啊!”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围拢上来,争着讨要云霓的照看,盼她在夫君旁边吹一吹枕边风,提携一把。

云霓第一次被人这般奉承讨好,她笨口拙舌,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云霓的伤疤被人骤然揭开,心口鲜血淋漓,疼得难受。她不想再受人盘问,尴尬一笑,仓皇跑回家中。

待明早,云霓就要离开村子了,沈庭兰留下口信儿,命她去镇中的驿站等候,还给她留下一笔住宿的银钱。

云霓收拾好家中那些会招惹山兽的吃食,免得熊瞎子寻不到吃食,会翻进家宅捣乱。

除此之外,她还收拾了几身干净的冬衣、鞋袜,指尖在那一条红彤彤的盖头上停留一会儿。

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云霓捏着那一块红盖头,背着包袱,乘着一辆驴车,一齐进了徐州主城。

天色昏暗,云霓沿街找到一个专门帮人代笔家书的摊子,花钱请人写信。

落座后,云霓搓了搓手,局促地笑道:“先生,您能帮我写一封和离书吗?我见那些大户人家夫妻分居,都要写这个的。”

双手抄袖的书生抬眸,瞥一眼云霓,见是个模样清秀的姑娘,立马坐直了身子,温声问:“姑娘,你唤什么名字?你夫君又唤什么?”

云霓:“我名唤云霓……不是泥土的泥,是那个仙子衣裳,天上云彩的霓,最难写的那个字。”

也是沈庭兰曾一笔一划教她写过的字。

“至于我夫君,他姓沈,好像名唤庭兰,但我不知是哪两个字……”

说到这里,云霓莫名涌起一股沮丧之感。

她与沈庭兰同床共枕近一年,可她连他名字是哪几个字都不知道。

但最终,这一纸和离书还是写好了。

云霓付了钱,又捏着毛笔,磕磕绊绊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望着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心生满足。

只要沈庭兰签下名字,这纸文书就生效了。

云霓要和沈庭兰两清,她要亲手打碎这个曾让她渴盼许久的美梦,她捧着纸张,等待墨干。

待和离书干透,不会四处染墨,云霓又将纸张交叠,妥善收好,放入随身的包袱里。

宝宝们,本文的剧情走向和文案会有很大差别,也有视角出入,我们以文章为主哈~

因为文案是很久以前写的,不一定和文章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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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本可能开这个《高嫁之后》草灯大人,会写长一点,喜欢的宝宝可以收一个~~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双处

老实人貌美农女 x 清冷禁欲贵公子

赵王为了报答猎户的救命之恩,将自家嫡长子魏珩与猎户之女定下亲事。

五年后,赵王离世,这一桩盲婚哑嫁的娃娃亲却承了下来。

世人都知,王府世子魏珩芝兰玉树,郎艳独绝,乃是京中贵公子之最。

他前程大好,却要奉父命,娶一名乡野夫人。

白璧微瑕,魏珩自此成了贵人圈子里的笑柄,连带着老王妃都心疼儿子,处处看儿媳不顺眼。

婚后,魏珩虽话少清冷,却不曾苛责沈青棠,二人也算相敬如宾。

沈青棠渐渐放下心,她父母早逝,如今唯一亲人,便是这位刚成婚的夫婿。

只是,魏珩除了每月例行的房事,其余时候从不留宿寝院。

偶有几次温情,也是床笫间,魏珩抚动她耳后小痣,轻轻落吻。

那时的魏珩,不再目无下尘,高不可攀,他会如沈青棠生前的家人一般,唤她,青青。

-

一日,魏珩的青梅表妹登门,老王妃刻意避开沈青棠,招待表妹。

老王妃心疼地抱住侄女,暗骂沈青棠不知羞耻,竟抢了侄女的姻缘。

沈青棠送果盘时,不慎听到,心中满不在乎。

直到她送表妹离府,偶然间,沈青棠看到了表妹耳后那一颗眼熟的小痣。

得知表妹的名里,有个“清”字。

大家都唤她,清清。

此刻的沈青棠方才醒悟,魏珩不过视她为表妹的替身,君子重诺,还是父辈遗愿,他不能不孝违背。

魏珩待她的情谊,都是假的。

沈青棠心灰意冷,她和魏珩提出和离。

她期盼魏珩会拦,兴许他对她也有留恋。

可是,魏珩淡看她一眼,利落地签下文书,与她两清。

-

五年后,魏珩与沈青棠在边城狭路相逢。

彼时,沈青棠照看干儿子,一时不察,弄丢了孩子。

孩子走失于闹市,哭着喊阿娘,恰好遇到魏珩。

沈青棠偶遇前夫,没有寒暄,只伸手,对魏珩道:“把孩子还我。”

魏珩一双凤眸寒浸,冷声问:“你的?”

沈青棠点头:“我的。”

多年来,沈青棠杳无音信。魏珩许久不见前妻,久别重逢,却知她已成家生子。

听到小孩一句句刺耳的“阿娘”,魏珩的好性情荡然无存。

男人袖下,指骨微蜷,心中戾气横生。

……她什么时候,又嫁了一任丈夫?

1.高岭之花发疯,上位者低头,后期强取豪夺,酸爽拉扯。

2.珩,读音heng,玉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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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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