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平安从那次高烧醒过来,变得文静了很多。
她再没有反抗过程向珩。
程向珩很满意平安的变化,他们同吃同睡,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几乎有二十三小时都在一起。
一年的时间过去,平安迅速长大,她的四肢变得更加纤细修长,腰肢也更加柔软,在每天一杯牛奶的习惯之下,平安的皮肤也越发的白皙,身高已经马上要和程向珩持平了。
除了成绩太烂之外,程向珩很满意。
他教她骑马射箭,琴棋书画,所有的贵族礼仪都让她一点一点的学习,久而久之,平安逐渐褪去了曾经的乡土气息,没有人再看不起她,也没有人嫌弃她不懂规矩,众人认为她配站在程向珩的身边。
直到程向珩十二岁这一年,程向珩的母亲死去了。
程向珩的母亲一死,李家迅速和程家进行势力分割,在谁也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程家在国内的一切财产突然被政府清算,程向珩的父亲程夜铭被迫连夜带着私生子出国。
整个程家风声鹤唳,在这个时候,一份鉴定报告书被放到了程向珩的面前。
程向珩看着上面写着“非父子关系”的鉴定报告书,冷笑了一声。
程向珩被程家当做李母与别人私通遗留下来的杂种,而李家则认为程向珩即使不是程家的孩子,心也一定向着程家,他被抛弃了。
程家的死敌不会允许程向珩还住在程家,他们将程向珩赶了出去,而在李家的余威之下,没有人敢动程向珩,也没有人敢帮他,一夕之间,他成了丧家野犬。
冬日,大雨滂沱,寒风萧瑟。
程向珩面无表情的坐在十字街口的地上,他浑身是伤,腿被人打断了。
雨下的越来越大,少年的脸色慢慢发紫。
曾经的朋友结伴而行,路过程向珩的时候,不约而同的别过脸,假装不认识。
“那是不是程向珩?”
“怎么跟个落水狗似的。”
“别说了别说了,他爸都把他放弃了,听说他是他妈和别人串通下的孩子,根本不是程家的种。”
“不是程家的种还这么嚣张,我早就看不惯他那种装腔作势的做派。”
“赶紧走吧,等会儿别再被他缠上了。”
程向珩头痛欲裂,远处聒噪的声音时隐时现,吵的他十分难受。
他站起身,目光冷然:“你们在说什么。”
一个男生被吓了一跳,程向珩的体型从小就比他们大一圈,先是有点害怕,后来反应过来,吊儿郎当的说:“程向珩,你还以为你是程家的大少爷呢?妈的跟个傻逼似的,如果你愿意跪下来叫我爸爸,我可以考虑给你一点钱让你跑路!”
周围这一圈人都是富家子弟,谁有实力认同谁,如今程向珩已经被程家抛弃,自然没有人会在意他。
程向珩笑了笑,眼神阴森:“你想死吗。”
平安数了数自己的小金库,这两年她在程向珩身上扣到了不少钱,在学校旁边租三年房子都不成问题。
她拜托一个熟识的阿姨,帮忙去找房东交涉了一下,收拾收拾房子就能住了。
原来的初一肯定是不能再上了,她没有钱去贵族初中,只能在原来贵族初中的户籍地转学上公立初中,她挑来挑去,就挑到了一所有些偏僻,但教育质量不错的公立初中。
附近的房租并不是特别便宜,但公立学校不是寄宿制,她只能租了个一室一厅的老破小。
做完这一切,平安裹紧身上的羽绒服,决定等雨停了就出去采买东西,她想等会儿去买份麻辣烫,再买块鸡排庆祝一下新生活。
又穿了一件又大又厚的羽绒服,骑上自行车,平安一路往前骑,买了点生活用品,又买了点食物,这才往家的方向骑行。
天好像又要下雨了,平安的脸被冻得有点红,她吸了吸鼻子,天气实在是太冷了。
天上淅淅沥沥的开始下雨,平安车轮下的地面并不很平整,到处都积攒着水滩,水滩被凝结成了冰,平安骑的很小心。
她实在是小心的过了头,对周围的环境观察的太仔细,因此昏迷过去的程向珩被丢进垃圾桶里的样子,被她看得清清楚楚。
雨下的更大了,中间夹杂着雪花。
雪花纷纷扬扬,很快就将角落里程向珩的身体掩盖起来。
明明只是十二岁的少年,转眼间就和垃圾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