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拉。”
厚重的木门被打开,沈星若的身影被笼罩在全部的黑暗中,只有手中举起的电枪上微微的蓝光映照出她脸上的郑重与严肃。
“滚。”一声不似她的怒吼从喉咙口裹着威吓被喊出。
“嗷呜!”但眼前的冲锋狼也不是盖的,脚趾狠狠抓过地面,扬起细小的尘土,躯体前倾就似要前冲。
“我不会再说第二次,滚。”挥了挥手中的电枪,虽然眼前的狼可能听不懂她的话,但她手里的枪绝对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流民泛滥的那段时间,她就时常拿着电枪在林子里转。
碰上一个不知死活,就发射一道泛着蔚蓝色的电网,能直接将人电晕,再拖出林子,交给外界的保卫队。
所以它们自然也知道自己手中这把电枪的威力,再加上自己十足的气势,隐在林子的狼就得掂量掂量冲过来的后果了。
可能是怕了她手里发着悠悠蓝光的电枪,也可能自己突破了向来冷静的状态,卯足地气势将冲锋狼吓了一跳。
那双冒着绿光的狼眼总算在无声的对峙下退下来场,迈着失望的步子远离了木屋。
看着冲锋狼离开的暗影,沈星若没有直接行动,而是维持着举枪的姿势足足等够了十分钟才动腿踢了踢脚边的男人。
真是个碍事的,要不是他,自己也不能冒这般大的风险。
认命般抓住男人的脚踝,沈星若没费什么力气就将他拖进了温暖的木屋。
男人似乎是感受到了环境变得安全,舒展了紧皱的眉头后连眼睛都没睁开就又陷入了昏迷。
刚刚沈星若拖他进来时,隔着他硬挺的西装裤就感受到了他体温的滚烫,就如滚滚烈火,差点没把她烫熟。
今天晚上是不能把他放出去了,那冲锋狼看着是离开了,实际上很可能在哪个她看不见的角落里躲着,等着捡漏呢。
既然今天已经为了他得罪了狼群,那再把他放出去也无计于补。
只能等明天天亮了,自己把他交给上面,看他的样子估计是个有钱的主,说不定能混到点补偿呢。
月亮渐渐升至木屋的顶端,偶尔有几声狼嚎不远不近的叫着。
白天睡了一整天,沈星若现在完全没有睡觉的**,举起一本珍藏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看了起来。
经历过百年的混乱后,人们的三观和道德早已不知道被甩到哪个世纪去了。
什么礼义廉耻,一心一意都在这个世界成了稀有的特质。
她父母早亡,自己很早就在这个世界上摸爬滚打,生活给予了她很多波折和痛苦,但也偶尔会下两滴甜雨弥补伤害,造就了她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如今一个人守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林子里,最喜欢的就是看上个世纪的言情小说,增添点乐趣。
经历了“波澜壮阔”的爱恨情仇两个小时后,今天的烦恼被她一扫而空。
转头看到躺在地上的男人,她还是感叹于他的貌美,剑目眉星,就算发着高烧也依旧让人赏心悦目。
在这个异肢组装过度化的时代,别说医美了,就是换个仿真的脑子都是随随便便的事,而自己眼前的人,一看就是原装的美丽。
看着看着,她竟然也不知再何时眯了过去。
再睁眼天光大亮,阳光透过木屋顶的玻璃直接得晒满全脸,虽然热量被隔绝了,但光芒却依旧四射而来。
也许是昨晚看得小说太深入人心,她昨晚做了一晚上霸总梦,害她现在醒来时,脑子里都是昨晚梦境遗留下来的混乱。
梦境中的男人好像长着一张完美的脸,就算此刻醒来还依旧让她怀念。
诶,这不就是那张完美的脸。
当视线在男人的脸上聚焦,沈星若才想起昨夜救人的事。
就算这样,她也依旧没有直接起床,而是静静得躺着,盯着屋顶的那片天空细细的仰望。
还好今天是个大大大晴天,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是个能摸鱼的好日子。
好心情被地板传来闷哼声搅糊,她转头看向昨夜冒死就回来的男人,内心盘算着自己今天交给保卫队还是自己的上级。
以往她抓到的流民都是直接交给保卫队队长的,那些流民里好些个是通缉犯,受够了在城市里东躲西藏的日子,希望能在外面的林子里混出个活路。
可惜大多是被她用电网一网打尽,少部分藏进树林里怕是连个活路都没有。
盘算了半天,还没等沈星若想好男人的归宿,他反倒率先醒了过来,迷蒙得睁开他那双锐利的眸子。
沈星若再次感叹自己面前的男人绝对不是一般人,虽然不知他为什么受了伤,又是怎么到的自己这,
但他在睁眼的瞬间,就用审视的目光将躺在床上的自己和整个木屋扫视了一遍。
既没有开口感谢,也没有任何求助,两人就这样在默默无声中相互对视。
好似有噼里啪啦的电光在空气中炸开,对方的眼神越凶狠,沈星若就越坦诚,越无畏。
拜托,现在是自己救了他,他醒来没一句谢谢还用这样眼神盯着自己,就好像在看敌人一般,她自然也毫不示弱的盯回去。
和她比持久,今天天上没云,她可以耗在这一天,就不知道这个受伤的倒霉蛋有没有力气和她耗了。
最终,处于下位的人终于认清了自己处境,在轻咳一声后,闭了闭眼。
再睁眼时已然转成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了。
“请,请问你有这有水吗?”干枯又嘶哑的嗓音配着他虚弱的咳声,像是之前的五分钟什么都没发生过般。
沈星若勾了勾嘴角,帅哥示弱就是比威胁看起来更顺眼,既然他已经低了头,自己作为拯救者,快点得显示自己的大度。
生命之源滑过干燥到冒火的喉咙的瞬间,傅南谦是有些后悔的,后悔自己早五分钟干什么了,何必于自己过不去,识时务者为俊杰。
“你从哪来?”沈星若看着面前正汲汲不断喝水的男人,想起早晨的盘算。
他既然已经醒了,若是能自己出去,便也不用她操心他的归处是保卫队还是上级部门了。
“我,我住在A区,昨天去D区出差的时候,被人打劫,慌乱中跑过了结界,就进来了这里。”
“哦。”
听着傅南谦描述的经历,沈星若虽然没有全信,但也觉得十分合理。
蔓延区虽然是贫民窟,但平民与平民之间也是有阶级之分的。
A区拥有着还算健全的基础设施,是大多数旷世集团的员工的居住地。
B区稍比A区在设施和安全上差点,但也是大多数普通人梦寐以求却住不上的地方,是一些小公司的中高层才能负担的区域。
而C区才是普通毫无价值人的归宿,混乱、劫盗、暴乱,虽不至于家常便饭般发生,但想在C区生活得有尊严和安全几乎不可能。
至于D区,那便是灾难的代名词,所有一切的黑暗都在这繁衍。
“既然你已经醒了,那便回去吧。”沈星若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的脸看,每次都会在内心默默感慨他的帅气和貌美。
可美丽总归不能当饭吃,在这个混乱世道,独善其身才是正道。
才将将喝了两口水,傅南谦没想到自己这么快被下逐客令,攥了攥手中的玻璃杯,很普通的品质,这样的,玻璃厂一天能生产上万个。
可就是这普通到再不能普通的杯子里装着救命的水,提醒着他如今坐在别人的屋檐下,示弱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可以。。。”还没等坐在地上的男人说完,便见他眼睛一翻,就又晕了过去。
“诶!别晕啊!”还没等沈星若将这个麻烦精赶出自己的木屋,他便又径直晕了过去。
再一摸他红到发烫的额头,原来他不是好转了,只是回光返照,受的伤依旧在折磨着他的身体与精神。
“哎。”目光又触及他的脸,被高烧烘得红彤彤,没了刚醒来时的锐利,相反到显出一副无害的样子。
沈星若从自己的急救箱里取出伤药,混着温水给他灌了下去,谁让她心善看不得他就这样死了呢。
忙完这一切,还没等她坐下休息两会,身上的手机就响起了特殊的铃声。
他们这个时代,手机依旧最常用的通讯工具,且开发了更多的功能。
当拾夕焦急身影投影出现在她面前时,沈星若不得不感慨自己的运气怎么能这么背。
“你快快收拾一下,我刚刚在领导办公室听见他们要检查你的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