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光阴,对于寿元动辄千年的仙人而言不过弹指一瞬,可对于困在凡界的叶九天来说,却漫长得足以磨平仙域烙印在骨子里的骄傲,也足以让一个十岁孩童长成身高七尺的少年郎。
天南凡界,安澜城。
这座凡界小城坐落在连绵青山脚下,城中百姓多以耕种或狩猎为生,偶有几个懂得粗浅吐纳法门的江湖武者,便已是众人敬畏的“高人”。与仙气缭绕的东仙域相比,这里的天地间只有稀薄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灵气,砖石瓦舍带着烟火气,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泥土与牲畜粪便混合的味道。
叶家被安置在城南一处不算小的宅院,青砖灰瓦,带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十年前刚来时,林婉看着这与仙域雕梁画栋天差地别的居所,偷偷抹了好几日眼泪,叶峰却只是沉默着将院子打扫干净,用从仙域带出来的最后一点灵材,换了些凡界银钱,安下心来做个凡人。
这日午后,安澜城最热闹的朱雀大街上,一阵喧哗声由远及近。
“让让!都让让!叶少爷来了!”
几个穿着短打、吊儿郎当的跟班在前头开路,引得街边小贩慌忙收摊,行人纷纷避让。人群分开的通路中,一个身着月白锦袍的少年慢悠悠晃了过来。
少年约莫二十岁年纪,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单论相貌,说是天人之姿也不为过。只是他嘴角总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手里把玩着两颗油光锃亮的核桃,走路时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带着股说不出的懒散劲儿,正是叶九天。
“哟,张屠户,今儿这猪肉看着挺新鲜啊。”叶九天走到一个肉摊前,用手里的核桃指了指案上的五花肉,“给本少爷切二斤,不用付钱,记账上。”
那屠夫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见了叶九天却像是见了阎王,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叶少爷您眼光真好!这可是刚宰的黑猪肉,您等着,小的这就给您切!记账,必须记账!”说着麻利地切了肉,用油纸包好递过来。
叶九天身后的跟班连忙接过,他却只是瞥了一眼,转身走向旁边的糖画摊,拿起一个孙悟空造型的糖画,舔了舔嘴角:“王老头,这糖画手艺见长啊,就是这猴子的脸,画得跟你家隔壁的老黄狗似的。”
卖糖画的老头捋着山羊胡,嘿嘿直笑:“叶少爷说笑了,您要是喜欢,小老儿再给您画一个,画成您这般俊朗的模样。”
“免了免了,”叶九天摆摆手,将糖画塞给身后一个跟班,“赏你了,瞧你那馋样。”
跟班连忙感恩戴德地接过去,引得周围人一阵鄙夷。
这便是叶九天在安澜城的日常。十年来,他从最初对凡界的抵触,到后来的破罐子破摔,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全城闻名的纨绔子弟。遛鸟、斗狗、调戏良家妇女(当然只是嘴上说说)、欠了一屁股账却从不还钱,城中百姓私下里都叫他“叶败家子”,却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
一来是叶峰夫妇这些年用仙域带来的物件换了不少银钱,家底确实厚实;二来是叶九天虽看着不着调,却从不对普通百姓下狠手,顶多嘴上占点便宜,欠的账也多是些小商贩的,真到了人家揭不开锅的时候,他总会让跟班偷偷把钱送去,只是面子上从来不肯承认。
“少爷,前面就是李财主家的狗场了,今儿他家新来了只藏獒,据说咬死了好几头狼呢!”一个瘦高个跟班凑上来,献宝似的说道。
叶九天眼睛一亮:“哦?这么猛?走,瞧瞧去!”
正说着,迎面走来一个身穿青衫的书生,怀里抱着几本书,看样子是刚从书铺出来。两人躲闪不及,撞了个满怀,书生怀里的书散落一地。
“你没长眼啊?”瘦高个跟班立刻上前呵斥。
书生吓得脸色发白,连忙蹲下身捡书:“对不住,对不住……”
叶九天却拦住了跟班,蹲下身帮书生捡书。他拿起一本《论语》,翻了两页,突然叹了口气:“‘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位兄台倒是勤奋。只是可惜啊,这凡界的书,翻来覆去就这么些道理,读再多,也成不了仙。”
书生愣了愣,抬头看了叶九天一眼,见他衣着华贵,不像普通人家子弟,嗫嚅道:“公子说笑了,我等凡人,能读圣贤书,考取功名,已是天大的幸事,成仙之事,想都不敢想。”
“不敢想?”叶九天站起身,拍了拍书生的肩膀,笑容里带着几分深意,“兄台可知,这天地之大,并非只有凡界一隅?抬头看看,那九天之上,可有仙人御风而行呢。”
书生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只当他是富家子弟说胡话,捡起书匆匆行了一礼,便慌忙跑了。
看着书生的背影,叶九天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他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吾乃天命之子,岂能与这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只是这凡界的日子,着实有些无聊啊。”
旁边的跟班面面相觑,早就习惯了自家少爷时不时冒出的“胡话”。
到了李财主家的狗场,果然见一只体型庞大、毛色乌黑的藏獒被铁链拴着,正对着围观的人龇牙咧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眼神凶狠无比。
李财主是安澜城的首富,见了叶九天,连忙上前招呼:“叶少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老李,你这狗看着不错啊。”叶九天盯着藏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那是自然,”李财主得意道,“这可是从关外特意买来的,野性得很,寻常猎犬见了它都吓得腿软。”
“是吗?”叶九天笑了笑,突然走到藏獒面前,距离不过三尺。那藏獒猛地扑上来,铁链被绷得笔直,发出“哐当”的响声,腥臭的涎水几乎要喷到叶九天脸上。
周围的人吓得惊呼出声,李财主也脸色一变:“叶少爷,危险!”
叶九天却纹丝不动,只是伸出手指,轻轻在藏獒的鼻子上点了一下。说来也怪,那凶神恶煞的藏獒像是被点了穴道一般,瞬间安静下来,眼神中的凶狠褪去,反而露出一丝畏惧,夹着尾巴呜咽了两声,趴在地上不敢动了。
所有人都看呆了。
叶九天拍了拍手,仿佛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对着目瞪口呆的李财主道:“还行,就是胆子小了点。走了。”
带着跟班扬长而去,只留下身后一片抽气声。
“少爷,您刚才太厉害了!那藏獒怎么就怕您了?”回去的路上,瘦高个跟班一脸崇拜地问。
叶九天瞥了他一眼,得意洋洋地扬起下巴:“你懂什么?本少爷乃是天命之子,身上自带龙气,区区凡狗,见了自然要俯首称臣。”
心里却暗自嘀咕:“切,不过是用古神炼体诀刚练出的那点微末力气,震了它一下罢了,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看来这炼体诀果然有点用,就是每天晚上疼得死去活来,实在不怎么美妙。”
回到家时,天色已近黄昏。
院子里,叶峰正在劈柴,他的动作沉稳有力,只是鬓角已有些斑白,曾经的仙域家主,如今更像个朴实的凡界农夫。林婉则在厨房忙碌,炊烟袅袅,带着饭菜的香气。
看到叶九天回来,林婉连忙擦了擦手迎上来:“九天,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还是娘最好。”叶九天凑到林婉身边,嬉皮笑脸地说,“娘,您看我今天有没有变帅?”
林婉无奈地拍了拍他的胳膊:“都多大了,还没个正形。快去洗手,你爹等你呢。”
叶九天吐了吐舌头,转身去洗手。经过叶峰身边时,叶峰停下手里的斧头,看了他一眼,沉声道:“又去外面惹事了?”
“没有啊爹,”叶九天一脸无辜,“我就是去李财主家看了看狗,顺便帮张屠户消化了点库存,替王老头宣传了下糖画,做的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叶峰被他气笑了,摇了摇头:“你啊……罢了,吃饭吧。”
饭桌上,林婉不停地给叶九天夹菜,叶峰则沉默地扒着饭,偶尔看叶九天一眼,眼神复杂。
“九天,”叶峰放下筷子,缓缓开口,“再过几日,就是你二十岁生辰了。安澜城的苏家,托人来说亲,想把他们家的女儿许配给你。那姑娘我见过,知书达理,是个好人家的孩子……”
“爹,我不娶。”叶九天直接打断他,扒了口饭含糊道,“凡界女子哪配得上我?吾乃天命之子,未来的道侣,怎么也得是仙域的仙子才行。”
林婉叹了口气:“九天,别再说什么天命之子了,我们现在就是凡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不好吗?”
“踏踏实实?”叶九天放下碗筷,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娘,您甘心吗?甘心一辈子被困在这凡界,看着那些曾经不如您的人在仙域逍遥快活?甘心别人叫您儿子废物?”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压抑已久的愤懑。
叶峰的脸色沉了下来:“九天!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
“怎么能不提?”叶九天猛地站起身,眼中闪过一丝偏执,“十年了!我在这凡界装了十年的纨绔,看了十年的脸色!你们以为我喜欢这样?我只是不想让你们担心!可我告诉你们,我叶九天,绝不会一辈子就这样!”
说完,他转身冲出了屋子,留下叶峰和林婉面面相觑,满是无奈与心疼。
叶九天冲出家门,没有去别的地方,径直走向城外的后山。
夜色渐浓,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望着天上的明月,嘴里又开始自言自语:“老东西,小爷我今天又帅了不少吧?那藏獒见了小爷都得趴着,你说要是让东仙域那些家伙看到,会不会吓掉下巴?”
“凡体又怎么样?凡体也能逆天!等小爷我把那古神炼体诀练好了,第一个就杀回东仙域,把叶枭那老东西的胡子揪下来当拂尘!”
“还有那些看不起我的人,一个个都得给小爷我磕头认错!到时候,小爷就站在叶家最高的地方,告诉所有人,我叶九天,回来了!”
他说着说着,嘴角又勾起那抹玩世不恭的笑,只是眼底深处,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与坚定。
夜风拂过,带着山林的清凉,也仿佛带来了远方的呼唤。叶九天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眼神重新变得锐利起来。
“行了,牢骚发完了,该干活了。”
他熟练地找到后山一处隐蔽的山洞,脱下外衣,盘膝坐下,开始运转《古神炼体诀》。
丝丝缕缕的灵气,如同受到牵引一般,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透过他全身的毛孔,缓缓渗入体内。每一次渗透,都像是有无数根细针在扎他的血肉,疼得他浑身发抖,额头上瞬间布满了冷汗。
但他咬紧牙关,硬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疼……真他娘的疼……”他在心里咒骂着,“不过这点疼算什么?比起被人像垃圾一样丢出仙域,这点疼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灵气在体内缓缓流转,冲刷着他的经脉,淬炼着他的肉身,虽然过程痛苦,但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点变得更强。
这便是他隐藏了十年的秘密。
十年纨绔,不过是他的伪装。白天,他是安澜城人人唾弃的败家子;夜晚,他是后山独自承受痛苦、默默积蓄力量的复仇者。
他不知道这条路能走多远,但他知道,这是他唯一的希望。
月光下,少年盘膝而坐,承受着非人的痛苦,却宛如一尊不知疲倦的雕像,在凡界的角落里,悄然等待着一飞冲天的那一天。
而他不知道的是,一场属于他的风暴,已经在不远处,悄然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