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家
他们搬进了新家。不是租的,是买的。在城东,离江寻的公司很近,走路只要十五分钟。小区不大,绿化很好,楼下有一排银杏树,秋天的时候叶子会变成金黄色。江寻选这个小区是因为这些银杏树,沈与时知道。他没有说,但他知道。
搬家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搬家公司的人把家具一件一件地搬上楼,地板被踩得到处都是水。江寻在指挥他们把沙发放在客厅的中间,把书柜靠墙,把床放在卧室的南边。沈与时在拆纸箱,把书一本一本地拿出来,按颜色排列在书柜上。他们的书很多,建筑类的,文学类的,钢琴谱,画册。有些书是重叠的,两个人买了同一本。沈与时把重叠的那本放在江寻的书架上,另一本放在自己的书架上。他看着那两本一模一样的书,想:我们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喜欢的东西,想去的地方,想要的生活。这些相同的地方让他们走到了这里。
江寻设计的那个阳台很大,朝南,正对着楼下的银杏树。两把椅子并排摆着,木头的,浅灰色,椅背很高。椅子中间有一个很小的圆桌,木头的,比椅子矮一点。江寻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银杏树,雨水从树叶上滴下来,一滴一滴的,像一个人在流泪。但他知道不是,树不会流泪,树只是在喝水。喝饱了,就会长得更高,更绿,更茂盛。
“这个阳台比我想象的大。”沈与时走过来,站在他旁边,手里端着两杯咖啡。他把其中一杯递给江寻,杯壁是温的,不烫,刚好能握住。
“够两个人住了。”江寻说。他接过咖啡,喝了一口。苦的,不加糖,不加奶。他喝了很多年,习惯了。
沈与时靠在栏杆上,看着远处的天际线。雨小了很多,细细的,密密的,像一层纱。城市的轮廓被雨模糊了,高楼变成了灰色的影子,灯光变成了模糊的光晕。他看了很久,然后说:“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嗯。”江寻说。一个字。但他的嘴角是翘的,压不下去。
二、厨房
沈与时学会了做红烧肉。不是他想学的,是江寻的母亲教他的。那天他们去看她,她在厨房里忙活,锅里炖着红烧肉,香味从厨房飘出来,飘满了整个客厅。沈与时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把五花肉切成方块,焯水,炒糖色,加酱油,加料酒,加八角桂皮,小火慢炖。她的动作很熟练,每一个步骤都很快,很准。
“阿姨,能教我吗?”沈与时问。
她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她拿了一块五花肉放在案板上,推到沈与时面前。“切成方块,这么大。”她用手比划了一下。沈与时拿起刀,切肉。他切得很慢,很小心,每一块的大小都差不多。他切了很多块,切到手都酸了。她看了一眼,说“还行”。沈与时笑了——“还行”。这个词他从另一个人那里听过很多遍,从高中听到现在。每一次都是“还行”,每一次都不是“还行”。是“很好”,但不好意思说。
他学了很久,试了很多次,不是咸了就是糊了。他把每一次失败的红烧肉都拍照存了下来,存在手机里,相册的名字叫“红烧肉进化史”。江寻有一次翻他的手机,看到了这个相册,看了很久。他说:“你拍了这么多张?”沈与时说:“每一张都是想你的时候做的。”江寻没有说话,把手机还给他,转身走了。但他的耳朵红了。
终于有一天,沈与时做了一盘不咸不糊的红烧肉。颜色是琥珀色的,半透明的,在灯光下反着光。他夹了一块,放在江寻的碗里。“尝尝。”他说,声音不大,但很紧张。江寻夹起来,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沈与时看着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还行。”江寻说。
“你能不能换个词?”沈与时说。
江寻想了想。“很好吃。”他说。这一次他没有说“还行”。他把“很好吃”三个字说得很清楚,每一个字都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沈与时的心里。石子不大,但扔得很准。
沈与时笑了。他笑了很久,笑到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那我以后天天做。”他说。
“别。”江寻说,“天天吃会腻。”
“那你做。”
“不会。”
“学。”
“不想学。”
“那我做。”
“嗯。”
一个字。但他的嘴角是翘的。
三、钢琴
沈与时买了一架钢琴放在客厅里。黑色的,立式的,雅马哈的。不是三角钢琴,客厅不够大。他说等以后换了大房子再买三角的。江寻说“现在的就挺好”。沈与时说“你只是想省钱”。江寻说“嗯”。沈与时笑了。
他每天晚上都会弹一会儿。弹肖邦的夜曲,弹德彪西的月光,弹他自己写的曲子——《江寻》。他弹了很多年,从高中弹到现在,从MP3弹到钢琴。曲子没有变,但听的人变了。以前江寻不在他身边,在很远的地方,在手机里,在信纸上,在梦里。现在他在他身边,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书,翻到一半,听着。
江寻很少评论,偶尔会说“好听”或者“还行”。沈与时已经学会了分辨——“好听”是真的好听,“还行”是非常好听。他学会了江寻的语言,就像江寻学会了沈与时的口哨声。他们用两种不同的语言说同一句话——我在意你。
有一天晚上,沈与时弹完《江寻》之后,没有停下来。他的手指继续在黑键和白键上跳动,弹了一首新的曲子。旋律很轻,很慢,像一个人在走路,走得很慢,很小心,怕踩到路上的石子。江寻放下书,听着。他听了很久,久到曲子结束了,声音还在房间里回荡。
“这是什么?”他问。
“还没取名字。”沈与时说。
“想好了吗?”
“嗯。”沈与时转过头,看着他。“《家》。”
江寻看着他,看了很久。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沈与时的脸上,他的眼睛眯了一下,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江寻看着那双眼睛,想:这就是家。不是房子,不是阳台,不是椅子。是他的眼睛。
“太难听了。”江寻说。
“你管我。”沈与时说。
他笑了。他也笑了。
四、铁盒
有一天下午,阳光很好。沈与时在阳台上看书,江寻在整理书房。他把书架上的书重新排列了一遍,按高度,按颜色,按类型。他排了很久,排到腰都酸了。他坐下来,看着书架,觉得哪里不对。他想了很久,想不出来。他打开柜子,看到了那个铁盒。
铁盒已经很旧了,边角都磨圆了,锈迹从漆面的裂缝里渗出来。卡通熊的脸被锈迹遮住了一大半,笑容歪了。他把铁盒拿出来,放在桌上,打开了盖子。里面的东西还在。牛奶盒,七盒,叠在一起。纸条,叠成小方块。纽扣,草稿纸,空笔芯,胶带芯,一百封信。他把每一样东西都拿出来,放在桌上。桌上摆满了,像一个微型的、乱七八糟的、但很重要的展览。展品是他和沈与时的过去,策展人是他,观众是沈与时。
沈与时走过来,看到了桌上的东西,愣了一下。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牛奶盒、纸条、纽扣、草稿纸、空笔芯、胶带芯、一百封信。他看了很久,久到阳光从白色变成了金黄色,从金黄色变成了橘红色。然后他坐下来,拿起最下面的那张纸条,展开了。
“你讨厌我?”四个字。他的字迹,工整,一笔一划。他看了很久,笑了一下。“你那时候是不是就讨厌我?”他问。
“嗯。”江寻说。
“真的?”
“假的。”江寻说,“从你放第一盒牛奶的时候就不讨厌了。”
沈与时看着他,眼眶红了。“你居然连这个都留着。”他的声音很小,小到像在说一个秘密。
“你写的每一个字我都留着。”江寻说。
沈与时把那张纸条放回桌上,拿起一盒牛奶。蓝白色的包装已经褪色了,变成了很浅很浅的蓝。他看着生产日期,是那年的九月。他把牛奶盒翻过来,后面什么都没有。但他知道,这盒牛奶是他在超市买的,放在江寻的桌上,吸管插好,铝箔纸撕掉。江寻喝了,把盒子折扁了,放进了铁盒里。
“你那时候是不是就喜欢我了?”沈与时问。他问得很轻,像一个在求证一个他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他知道答案,但他想听江寻说。
“从你放第一盒牛奶的时候。”江寻说。
沈与时看着他,眼泪掉下来了。不是哭,是那种“你终于说了”的眼泪。他等了很多年,从高中等到现在,从“你讨厌我?”等到“从你放第一盒牛奶的时候”。他等到了。他把眼泪擦掉,笑了。“我也是。”他说,“从我把第一盒牛奶放在你桌上的时候。”
江寻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手指嵌进指缝里,指腹贴着指腹,掌心贴着掌心。那颗痣被盖住了。他们看着桌上的那些东西,阳光落在上面,旧物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像一个一个的、发光的、不会熄灭的星星。
五、婚礼
他们没有办盛大的婚礼。不是不想办,是觉得没必要。他们不需要在很多人面前交换戒指,不需要在很多人面前说我愿意,不需要在很多人面前接吻。他们只需要对方。所以他们只是在家里吃了一顿饭,叫了几个最亲近的人。
江寻的母亲来了。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头发盘了起来,化了淡妆。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个红包,很厚。她把红包递给江寻,说“妈也没什么钱,你拿着”。江寻说“不用”,她说“拿着”。他拿了。沈与时的母亲也来了。她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头发烫了卷,戴了一对珍珠耳环。她坐在江寻的母亲旁边,两个人聊了很久。聊什么,江寻不知道。他只知道她们聊完之后,都笑了。
沈父没有来,他身体不好,走不了远路。但他托沈与时带了一句话——“祝你们幸福”。沈与时把这句话转达给江寻的时候,声音很平静。但江寻看到他的眼眶红了。
林知夏来了。她穿着一条黄色的连衣裙,头发披着,比以前长了很多。她一进门就抱住了江寻,抱得很紧。“你终于嫁出去了。”她说。江寻说“我是男的”。她说“那也嫁出去了”。她笑了,他也笑了。她走到沈与时面前,伸出手,握了一下。“你要是再敢走,我饶不了你。”她说。沈与时说“不会了”。她点了点头,走到阳台上去看风景了。
周工也来了。他带了一瓶红酒,说是法国进口的,很贵。他打开的时候软木塞断了,碎屑掉进了酒里。他说“没事,可以喝”。江寻喝了一口,味道还行。周工喝了一大口,脸红红的。“江总,祝你幸福。”他说。江寻说“谢谢”。周工站在那里,想说什么,张了几次嘴,最后说了一句——“您以后别总加班了。”江寻说“好”。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江寻的母亲站起来,端着酒杯。她的手在发抖,酒洒了一点出来。她看着江寻,看着沈与时,眼泪流下来了。她哭得很安静,没有声音,只有眼泪。她擦了擦眼泪,说——“妈祝你们幸福。”声音在发抖。
沈与时的母亲也站起来,也端着酒杯。她的手也在发抖,但她没有哭,她笑了。“孩子们,妈也祝你们幸福。”她说。江寻的母亲和沈与时的母亲碰了一下杯,声音很脆,叮的一声,像一颗玻璃珠掉在了瓷盘上。她们喝了,然后坐下来,握着手。江寻看着她们,眼眶红了。他没有哭,他忍住了。沈与时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是热的。江寻把他的手握紧了。
六、阳台
很多年后,一个普通的傍晚。
夕阳很好,橘红色的,挂在西边的楼顶上方。光线从阳台的窗户涌进来,把整个房间染成了暖色调。江寻坐在左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书,翻到一半。沈与时坐在右边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咖啡是热的。
他们看着远处的天际线。高楼上的灯开始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像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金。江寻合上书,放在膝盖上。他看着那些灯,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出租屋里,他一个人坐在床沿上,看着窗外的路灯。那时候他以为他会一个人看一辈子的灯。不是的,现在有人陪他看。
“今天过得怎么样?”沈与时问。
“很好。”江寻说。
“我也是。”
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江寻的白发多了几根,在夕阳里很明显,像几根很细很细的、银色的线。沈与时的白发也多了几根,也是银色的。两根线在风里缠在一起,分不清哪根是谁的。
江寻转过头,看着沈与时。他的侧脸在夕阳里很好看,好看得不像是真的。他的眼角有皱纹了,很细,很浅,像扇子打开时留下的痕迹。但眼睛没有变。还是深棕色的,瞳孔很深,阳光照进去的时候,会在虹膜的最深处折射出一圈细细的、金色的光晕。他看着那双眼睛,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图书馆里,沈与时趴着睡着了,他看着他,心跳漏了一拍。那是他第一次心动。他没有说。很多年后他才说。沈与时听到了,说“我也是”。
“沈与时。”江寻说。
“嗯。”
“谢谢你回来。”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江寻。他的眼睛很亮,不是夕阳的反光,是从里面发出来的、温热的、像炉火一样的光。他看着江寻的眼睛,那双他看了很多年的、从少年看到青年的、从青涩看到成熟的眼睛。眼睛的颜色没变,还是深棕色。他伸出手,握住了江寻的手。手指嵌进指缝里,指腹贴着指腹,掌心贴着掌心。那颗痣被盖住了。它不需要被看到。
“谢谢你等我。”沈与时说。
夕阳落下去了。橘红色的光变成了暗红色的,暗红色的变成了紫色的,紫色的变成了灰蓝色的。天暗了。城市的灯更亮了。
他们坐在那里,没有说话。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他们的衣领吹起来。他们看着远处的城市,看着那些高高低低的楼房,看着万家灯火。每一盏灯下面都有一个人,都有一个故事。他们的故事写完了,但生活还在继续。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他们还会坐在这个阳台上,两把椅子,一个圆桌。咖啡还是热的,夕阳还是暖的,风还是轻的。
(番外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