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番外一「沈与时的信」[番外]

第一封信。写于抵达后的第三个夜晚。

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凌晨三点,他躺在床上,眼睛睁着,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什么都没有——没有水渍,没有裂缝,没有形状像猫的痕迹。这里的墙壁是白色的,家具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一切都是干净的、崭新的、陌生的。白色是一种很冷的颜色。他想起江寻出租屋里的那盏白炽灯,发出昏黄的、温暖的光。光很弱,照不到天花板,只能照亮书桌的一小块区域。但那一小块区域在他的记忆里是整个房间最亮的地方。

他坐起来,打开台灯。灯是白色的LED灯,光线很亮,很白,没有温度。他铺开信纸,拿起笔。笔是黑色的,墨水是黑色的,写出来的字也是黑色的。白色的纸上黑色的字,像一个人在雪地里走路留下的脚印,每一步都很重,因为他怕雪会盖住他的脚印,怕后面的人找不到他走过的路。

他在信纸的右上角写下了日期。然后停了一下。笔尖悬在纸上,离纸面大概两毫米。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头。写“亲爱的江寻”?太肉麻了。写“你好”?太正式了。写“江寻”?太短了。他想了很久,最后只写了两个字——“江寻”。然后换一行,开始写。

“江寻,我到国外了。这里没有天台。”

他写“没有天台”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天台,这个词在他的脑海里弹出来,带着很多画面——水泥围墙,生锈的铁门,风吹过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江寻坐在围墙上,脚悬在半空中,风吹着他的头发。沈与时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只耳机,他接过去,塞进耳朵里。钢琴声响起来。他看着那些画面,想把它们也写进信里。但纸不够大,字不够多,语言不够用。他写不了天台的颜色——水泥的灰,铁门的绿,夕阳的橘红。写不了风吹过来的感觉——闷的,热的,带着青草被晒干的香味。写不了江寻的侧脸——阳光落在他脸上,他的睫毛很长,在眼下投了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写不了这些,他只能写“这里没有天台”。五个字,但他希望江寻能读懂这五个字后面的所有东西。

他继续写。

“这里的建筑很新,路很宽,没有人骑自行车。人们开车,坐地铁,走路。走路的时候戴着耳机,不看路,不看人,不看天空。天空很蓝,比家里的蓝。但我不喜欢。因为太干净了,干净到像假的。”

他停下来,看着自己写的“家里的”三个字。家。他把这个字写出来了。他的家在哪儿?不是这间白色的、陌生的、没有温度的公寓。是那个城市,是那条巷子,是那间出租屋,是那张木板床,是那个天花板上有水渍的房间。是江寻。江寻是他的家。他在一个不是家的地方,写一封信,寄给家。

他写了很久,写到天快亮了。窗外的天空从黑色变成了深蓝色,从深蓝色变成了灰蓝色。远处有鸟叫,不是麻雀,是另一种鸟,叫声很好听,但他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他放下笔,把信纸拿起来,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字迹从工整变得潦草,从潦草变得歪斜。他的手腕酸了,手指也僵了,但他不想停下来。他怕停下来之后,就再也写不出来了。

他在信的最下面写了一行很小的字——“我会回来的。”

然后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没有写地址,因为他还没有买到邮票,还不知道江寻的邮政编码。他把信封放在桌上,看着它,看了很久。然后他打开抽屉,把信封放了进去。抽屉是空的,信封躺在里面,像一个在空房间里的人,坐在角落里,抱着膝盖,等着有人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封信会在这个抽屉里躺很多年。他会写很多封信,每一封都会躺在同一个抽屉里,和它作伴。它们会挤在一起,像一群在公交车站等车的人,等一辆很久才会来的车。车会来的。只是晚一点。

第十封信。写于一个下雨的傍晚。

雨很大,打在窗户上,啪啪地响。窗外的街道被雨水洗得很干净,路面反着光,像一面很黑很亮的镜子。沈与时坐在书桌前,台灯亮着。他今天去了琴行,弹了很久的钢琴。琴行的老板是个中年人,头发很少,肚子很大,人很和气。他问沈与时:“你是中国人?”沈与时说“是”。他说:“我年轻时也在中国待过,上海,很美的地方。”他笑了一下,然后走开了。

沈与时坐在琴凳上,手指放在琴键上,没有按下去。他在想江寻。想他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阳光落在他脸上,他说“太土了”,但他笑了。他笑的样子很好看,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露出上排的牙齿,白白的,整整齐齐的。他想把那个画面记下来,写在信里,寄给江寻。但他写不了笑,笑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重量。笑是甜的。他只能写——

“江寻,我今天学会了一首新曲子。不是写给你的,但弹的时候想的都是你。”

他写完之后看着那行字,觉得它很短,短到像一个人的名字。江寻。两个字。很短。但它在沈与时的心里住了很久,久到他想把它刻在骨头上,刻在血脉里,刻在每一个细胞里。

他继续写。

“这首曲子是肖邦的,降D大调夜曲,作品27号第2首。旋律很慢,很安静,像一个在慢慢走路的人。不急,不赶,不追。我弹的时候在想你。想你在做什么,在吃饭吗,在睡觉吗,在做题吗,在想我吗。我想你的时候,手指会停。停在某个琴键上,不走了。那个音符被拉得很长,很长,像一个在喊‘江寻’的人,喊了很久,声音都哑了,还在喊。”

他停下来,看着自己写的“江寻”两个字。他把这两个字写了太多遍了,多到笔顺都快忘了。但每次写的时候,还是会很小心——“江”字的三点水要写开,像一个在张开双臂拥抱的人。“寻”字的“寸”要写小,像一个在缩着的人。他写得很慢,很认真,像一个在画地图的人,把每一条路都画得很仔细,怕对方找不到。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没有写地址,因为他还是没有买到邮票。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九封信了,加上这封是十封。十封信叠在一起,像一本很薄的书,书名叫《江寻》,作者是沈与时。他翻开这本书,读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读到同一个结局——“我会回来的。”结局不是结局,是一个逗号。句子还没写完,书还没结束,人还没回来。他合上书,放回抽屉里。

第二十封信。写于江寻生日那天。

他查到了江寻考上了最好的建筑系。是通过学校的官网查的,录取名单在那里,他一个一个地往下翻,翻到江寻的名字时,手指停住了。他看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江寻。他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他知道江寻会的,他一直知道。但知道和确认了不一样。确认了,这件事就变成真的了。真的,他就可以高兴了。

他高兴了一整天。在琴行弹琴的时候,嘴角是翘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脚步是轻的。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他拿了一盒牛奶,蓝白色的包装,和以前买给江寻的一样。他把牛奶放在购物车里,推着车走,走到收银台,排队。前面有两个人,一个买了蔬菜,一个买了面包。收银员是个女孩,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扫描牛奶的时候,沈与时说:“等一下。”她停下来,看着他。他伸手把牛奶拿过来,撕下吸管,插好,然后把牛奶放回去。“谢谢。”他说。女孩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继续扫描。

他回到住处,把牛奶放在桌上。桌子的左上角,和以前放在江寻桌上的位置一样。他坐在桌前,看着那盒牛奶,看了很久。牛奶从凉变温,从温变凉。他没有喝。他把它放在那里,等一个不会来喝它的人。

他写了一封信。很短。

“江寻,生日快乐。我查到了,你考上了最好的建筑系。我很高兴。但我很难过,因为我不能亲口对你说‘恭喜’。我只能写在这里。恭喜你,江寻。你会成为最好的建筑师。我信。”

他把“我信”两个字写得很重,笔尖陷进了纸里,在纸的背面留下了一道凸起的、像盲文一样的痕迹。他看着那两个字,“我信”。信你的才华,信你的努力,信你的未来。信你会成为你想成为的人。信我们还会再见。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没有写地址,因为他还是不知道江寻的邮政编码。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很满了,他把最上面的信挪了挪,把新的放在最上面。

第三十五封信。写于除夕夜。

窗外有人在放烟花,砰,砰,砰,一声接一声。烟花的颜色映在窗户上,红的,绿的,金的,紫的。很亮,很美。但沈与时没有看。他坐在书桌前,台灯亮着,手机里在放春晚。不是他想看,是他需要听到中文,听到那些他熟悉的、从小听到大的、已经刻进骨头里的声音。

他写了一封信。

“江寻,今天是除夕。我一个人在公寓里,看春晚。看到老家的镜头,哭了。我想回家。但家不是这个地方。家是你的名字。我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但我希望你快乐。希望你吃到了好吃的年夜饭,希望你收到了红包,希望有人陪你。如果没有人陪你,你也不要难过。因为我在想你。我在很远的地方想你。你能感觉到吗?如果你能,那你不是一个人。”

他写着写着,眼泪掉下来了。一滴,两滴,三滴。滴在信纸上,把字洇湿了。他把信纸拿起来,对着台灯看。纸是半透明的,能看到背面。背面是空白的,但他看到了别的东西——不是字,是画面。江寻坐在出租屋里,桌上摆着一碗饺子,热气模糊了他的脸。他一个人。筷子只有一双,碗只有一个。他吃得很慢,嚼得很认真。吃完之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烟花。烟花在他的眼睛里亮了一下,然后灭了。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沈与时把信纸放下,用手背擦了一下眼泪。眼泪擦不干,还在流。他等了一会儿,等眼泪停了,继续写。

“江寻,我会回来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但我一定会回来的。你要等我。不要不等我。我只有你了。”

他把“不要不等我”这五个字写了很多遍,写到纸都皱了。他知道这五个字很自私。他没有权利要求江寻等他。他走了,是他走的。他结婚了,是他结的。他让江寻等了,是他的错。但他还是写了。因为他怕。他怕江寻不等了。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关不上了,他用力推了一下,关上了。

第五十封信。写于被迫结婚前夕。

这封信写得很长,改了无数遍。他写了很多个开头——“江寻,我要结婚了。”“江寻,我对不起你。”“江寻,你忘了我吧。”每一个开头他都写了,又划掉了。划掉的理由不一样。“我要结婚了”——太直接了,像一个炸弹,他不知道江寻接不接得住。“我对不起你”——太轻了,对不起三个字,够抵消六年的等待吗?不够。“你忘了我吧”——太假了,他不想让江寻忘了他,他怕江寻真的忘了他。

他写了很多遍,写到信纸用完了,写到笔芯没水了。他去买了新的信纸,新的笔芯。他坐在书桌前,台灯亮着,窗外的天从黑变亮。他写了一整夜。

最后他写了——

“江寻,我明天要结婚了。不是我选的,是我父亲安排的。对方是合作企业的女儿,我没有见过她,她也没有见过我。我们都不愿意,但都没有办法。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手在发抖。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这件事。我想过不告诉你,让你以为我只是不想写信了。但我不想骗你。你已经等了我很久了,你值得知道真相。

这段婚姻不会有感情。我心里只有你。从初中就开始了,到现在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变。我会想办法结束它。我不知道要多久,一年,两年,五年,我不知道。但我会尽力的。你要等我。不要放弃我。”

他写完之后,把信纸拿起来,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他的手在发抖,信纸在他的手指间沙沙地响。他读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觉得不够好。但他写不出更好的了。他的语言在江寻面前会崩溃,会退化成原始人的水平。他只能说“你要等我”,只能说“我不会变”,只能说“我心里只有你”。这些词很旧,很老,很多人用过。但他是认真的。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没有贴邮票,没有写地址。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满了,他把最上面的信挪了挪,把新的塞进去。塞的时候很用力,信封的角被折了一下,留下了一道皱褶。他看着那道皱褶,觉得它像一条路。一条很长的、有很多弯折的、但从未断过的路。路的尽头是江寻。他在路上。

第六十封信。写于公司最艰难的时候。

他的父亲把公司交给了他,但交到他手里的时候,公司已经千疮百孔了。资金链断了,合作伙伴跑了,员工走了,客户没了。他每天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周末,没有假期,没有休息。他的眼睛下面有了黑眼圈,很深,像两道黑色的月牙。他的脸颊凹了下去,颧骨凸了出来,整个人瘦了一圈。

他写了一封信。

“江寻,我累了。不是身体累,是心累。每天睁开眼睛,就是一堆问题。要见很多人,说很多话,做很多决定。我不喜欢这些,但我没有选择。我想起高中的时候,我们坐在天台上,风吹过来,你的刘海被吹起来。我看着你,觉得世界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明天吃什么。现在不是了。现在的每一个问题都很大,大到像一座山。我翻过了一座,又有一座。山很多,路很长。但我不能停,因为我停下来了,就离你更远了。我要翻过所有的山,走到你面前。等我。”

他把“等我”两个字写得很重,笔尖陷进了纸里。他看着那两个字,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天台上,他对江寻说“我会回来的”。江寻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说了——“我等你”。他记得那双眼睛,深棕色的,瞳孔很深,阳光照进去的时候,会在虹膜的最深处折射出一圈细细的、金色的光晕。他靠着那双眼睛撑过了很多日子。他还会靠着它们撑下去。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关不上了,他用胶带缠住了。胶带是透明的,缠了很多圈,缠得很紧。

第七十封信。写于一个失眠的夜晚。

月亮很圆,很亮,挂在窗户的正中间,像一个被人挂在那里的、发光的、很大的盘子。他躺在床上,看着月亮。月亮的颜色是白的,不是橘黄色的。他想起江寻出租屋里的那盏白炽灯,灯光的颜色是昏黄的。昏黄很暖,白色很冷。他被冷包围着,像掉进了一个冰窖。他缩在被子里,缩成一团,像一个在母体里的婴儿。母体是温暖的,安全的。但这里没有母体,只有冷空气。

他坐起来,打开台灯。灯是白色的,光很亮,很刺眼。他拿起笔,铺开信纸,写——

“江寻,我梦到天台了。醒来以后枕头是湿的。我梦到我们坐在围墙上,脚悬在半空中。风吹过来,把你的刘海吹起来。你把右耳的耳机递给我,我接过去,塞进耳朵里。钢琴声响起来,是我写的那首,《江寻》。你听着,嘴角翘了一下。你说‘好听’。不是‘还行’,是‘好听’。我笑了。然后我醒了。枕头是湿的。我躺在黑暗里,想回到那个梦。但我回不去了。梦是梦,醒是醒。梦里有你,醒来没有。”

他把信纸拿起来,对着灯光看。纸是半透明的,能看到背面的字。背面的字是反的,但他认得出那是什么。那是江寻的名字。他没有写在纸上,但纸记住了。纸是有记忆的,你写过什么,它都会记住。擦不掉,撕不掉,烧了也有灰。灰是黑色的,很轻,风一吹就散了。但灰散了之后,空气里还有它的味道。味道也会散,但散得很慢,慢到你要用很长时间才能忘记。

他不想忘记。他不想忘记任何东西——江寻的侧脸,江寻的耳朵,江寻喝牛奶时喉结滚动的三下,江寻说“嗯”时的语气,江寻笑的时候眼睛弯成的弧度。他不想忘记。他要带着这些记忆走一辈子。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缠了很多圈胶带,他又缠了一圈。

第八十封信。写于离婚后。

信纸是新的,很白,很平,没有褶皱,没有水渍。字迹很工整,一笔一划,和高中时一样。

“江寻,我离婚了。是她提的,她找到了真正爱的人。我签字的时候,手没有抖。这段婚姻终于结束了。我终于自由了。但我最想做的,不是庆祝自由,是回到你身边。我不知道你还在不在等我。我不敢问。我怕你告诉我‘不等了’。那三个字,比‘我不喜欢你’还重。‘我不喜欢你’是你从来没喜欢过我。‘不等了’是你喜欢过我,但你不想再等了。哪一个更疼?我不知道。我都怕。但我还是要回去。哪怕你不等了,我也要回去。我要亲眼看到你过得好。如果你过得好,我就走。如果你过得不好,我就留下来。不管怎样,我都要回去。”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江寻收”。他把信封放在桌上,没有放进抽屉。他看着它,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手机,打开了机票预订的网站。他输入了出发城市和到达城市,选择了日期,点了“搜索”。很多航班,很多时间,很多价格。他选了最早的那一班。

第八十七封信。最后一封。

很短。只有一句话。

“江寻,我买了机票。我回来了。这一次,再也不走了。”

他把信纸折好,放进钱包里。钱包是黑色的,皮革的,用了很多年,边角磨白了。他把信纸塞进最里面的夹层,和身份证、银行卡、一张机票放在一起。机票是回国的,日期是下个月。他看着那张机票,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紧张。他怕回到那个城市之后,找不到江寻。他怕找到了,江寻已经不等了。他怕等了,但等到的是一句“你是谁”。他的手里有很多怕,但他不需要抓住它们。他只需要知道,他正在回来的路上。

他把手放在胸口,感觉到心跳。很快,很快,快到像一个在奔跑的人。他跑了很多年,从初中跑到高中,从高中跑到国外,从国外跑回来。他跑得很累,但他不敢停。因为他怕停下来之后,就再也跑不动了。他跑到了这里——飞机票在手心里,江寻的名字在心里。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是江寻的脸。不是现在的脸,是少年时的脸。白衬衫,洗得发白的颜色,磨出毛边的袖口,颜色不太一样的第二颗纽扣。他站在红榜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然后转身走了。沈与时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个人,我想认识他。

他认识了他。他喜欢了他。他等了他。他回来了。

(番外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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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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