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一日,冬至,极阴之至,宜观天道以应人道。海城习俗,冬至祭天祭祖。
兰岑江穿过海城,悠悠往西,注入西海,自北来的信风常年拂过城市上空,气候温润柔和。
不过这个冬至有些不同,从早上起就浓云密布,光线晦暗,正午时分开始下小雪。到了下午四点,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鹅毛大雪漫天飞舞,黑与白交织,如梦如幻。
这场大雪引得城内城外的海城人满心惊喜。海城少雪,故海城人视雪为祥瑞之兆,自古便认定,每一片雪花都承载着一个人的魂灵。
冬至大雪,该是祖先的魂灵在极阴日归了故里,正在天空遥望后辈,保佑他们日夜平安。
每年今日,半城人一大早就出城去周边的家族墓地祭祀,半城人无祖可祭,便窝在家里悠然烤火喝茶。
城市显得空旷而寂寞,但总有一个地方与众不同,那便是海城最为繁华之地——兰岑北岸。
北岸似乎永远灯火辉煌、乐声悠扬,一片熙攘之貌,真真是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的盛世年华。
一条马路从丁字路口直直延伸到江边,江风夹着雪呼啸而至,穿堂风一般将路人吹了个透心凉。
然而,因为风水先生当年一句“这里可收拢兰岑江带来的气运”,于是丁字路口顶端悄然建起了一座耸入云霄的大厦,落成了海城最大的超星级豪华酒店华藴酒店。
此时,华蕴那富丽堂皇的门前豪车络绎不绝,门童应接不暇,迎上了这位,又怕落下了那位。
今日来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海城的风云人物,跺一跺脚都能在兰岑江翻起一股浮浪。
大厦后门,各种货车来来往往,新鲜蔬菜、罕见水果、各色酒品流水般被运至酒店后厨,人声嘈杂,偶尔还有异味传来。
一个穿着羽绒服的胖男人四处走动,吃力的挥舞着手臂,指挥着一茬接一茬的送货人,硬是在凛冽寒风中出了一身的汗。
“停住,等一等,等前面的过去再走,哎,这是什么?”
胖男人看到一个戴鸭舌帽的人低着头推着车愣头愣脑往里冲,赶紧叫停。
今天是自家大小姐的生日,食材上不能出任何岔子,不是熟悉的人根本不敢往里放。
“领导,这是矿泉水。”
一听这话,陆小义心里嘀咕,难道自己的伪装没起作用?
林悠扬这厮到底不靠谱,这时候了还不上工,于是只好抬起头腼腆的冲胖男人笑了笑。
“矿泉水?”
胖男人一看是个一脸老实相的姑娘,戒心先少了一半,心里嘀咕经济有这么差,连豆芽菜一样的姑娘都出来卖力气送水了?
接着揭开盖在上面的绒布,箱子上写着云密二字,这是全国能找到的最好最贵的矿泉水,确实是他们订的。
“怎么没见过你?”他放下绒布,语气缓和了不少。
“老哥,她是新来的,这是第一次给你们送货。”胖男人耳旁忽然响起这句话,他回头一看,身旁没人,谁在说话?
不知怎的,当他再次看向陆小义的时候,脑子里已经认定这人是第一次来给他们送水的新人。
“进去吧,小心点,别出差错。”手一挥,将陆小义放了进去。
进门之前,陆小义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天空,心道,算你亡羊补上了牢。
夜色中,一只乌鸦默默的站在马路对面那棵大叶梧桐树的顶端,眼神凌厉地看着脚下忙碌的人群。
等陆小义的身影消失在昏暗通道的深处,乌鸦眯了眯眼睛,扑腾了几下翅膀,眨眼间飞离了那棵树。
胖男人忽如梦方醒,迷迷瞪瞪的看着正往下搬红酒箱的人们,突然记不起刚才发生了什么。
陆小义推着车进到库房,趁人不注意,三下五除二将原来的矿泉水全部换成新的,又将原来的水堆在车上放到了库房最深处。
做完了这一切,她拍拍身上的灰尘,抻了抻筋,手脚麻利的溜了到了更衣室。
她早就摸清了这酒店的内部设计和作息时间,这时候所有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更衣室里空无一人。
陆小义轻车熟路的找到酒店服务生的备用衣服换上,恢复了本来面貌,还臭美的在镜子面前转了两圈。
“真是帅得没边儿啊!”陆小义不顾紧张的“行程”,自顾自的先美起来。
“陆大人,别转了,过于丽质了,所以不像服务生。”
那只乌鸦站在柜子上面,面无表情地看着陆小义,要不是他每天只有午夜那一个小时能变成人形,真想自己动手,懒得看陆小义这厮使唤自己给她伪装来伪装去。
还提什么“这人鼻头应该大一点,那人发型三七分更好”之类莫名其妙的要求!就用个一天半天,要不要给你雕个花儿?!
于是一挥翅膀,陆小义脸上顿时潋了一层水光,白炽灯闪了闪,那水光渐渐消散,陆小义只觉脸上一凉,接着恢复原状。
“你又把什么糊我脸上了?”
“帮你一把,就你那妆,再过一会儿得掉完了。”
林悠扬气呼呼地说,真是不识好人心。
陆小义担心这胖乌鸦趁机戏耍她,赶紧往镜子里瞧了瞧,只见里面一张毫无特色的年轻男子的脸,过眼就忘。
“哎,我说,你是不是嫉妒我比你帅啊?
乌鸦上下眼睑一番,语气十足讽刺:“陆大人,离晚上九点还有一个半小时,你再磨蹭,可什么都赶不上了。”
陆小义一点不把林悠扬的白眼当回事儿,抬手看了下时间:“别光顾着说我,给你说的事儿你准备好了嘛!”
好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林悠扬听到这话,要是有牙齿,必定已经咬牙切齿了。
可惜,没有。
晚上八点整,生日宴会准时开始。
五分钟前,陆小义完成了所有行动,此刻正整暇以待的装成服务生站在大厅角落,听着舞台上司仪激情彭拜的祝寿辞。
即便江悦酩时年二十八岁,那祝词也跟寿比南山福如东海的谄媚程度差不了多少。真够夸张的。
有钱就是好,陆小义满脸嫌弃地腹诽道。
今天这宴会的主人公是她名正言顺的老板江悦酩,按理说她该带着隆重贺礼从正门进来恭恭敬敬给老板庆生。
可惜她这老板天生好炮手,在至阴之年极阴之日选了海城阴气最盛之地给自己庆生!
江家独生女的生日从来都不是小事,但以前一概由江悦酩她妈做主,全在南岸江家自己的酒店举行。
今年江悦酩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非得换地方,还特意在办公室征求了一圈意见,给每位律师发了一张待选酒店清单。
陆小义一看,华蕴赫然名列第一,心说,就江悦酩那浮夸的性格,华蕴确实是最适合她,奢华酒店富家女,能装下全世界的纸醉金迷。
可惜,不知道传说中的风水先生缺了什么德,水聚阴灵,内河尤胜,两岸的怨气邪祟都往里水钻。
兰岑江哪来的气运,而华蕴恰好位于兰岑北岸最低点,一条大道把兰岑江所有的阴气全引到这里,名副其实的聚阴地。
平时绝不插手这等事的陆小义,破天荒的警告江悦酩:随便哪家,除了华蕴。结果江悦酩果然不负众望选了华蕴酒店。
陆小义知道后,差点想把她脑袋拧下来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豆腐渣。
对着满脸写着“你是白痴听不懂人话”表情的陆小义,江律师看了看站在她书架上的胖乌鸦,说:“胖乌鸦的让我选的。”
既然是自诩神鸟的林悠扬选的,她能怎么办?让神鸟出力呗!反正晚上九点前她也没什么花头儿可折腾,普通美女一个,连江悦酩都打不过那种,表面上。
真不知这这鸟到底安的什么心。
“神鸟?哪只神鸟会无缘无故放着满山灵气奇珍异草不享受,跟我在浊世红尘中滚一身泥呢。”
陆小义清楚记得碰到林悠扬的那一天。
按照人类的年纪来看,当时她大概有十四五岁。
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东海一座孤岛上,旁边是狂暴的海水,眼前是广阔的沙滩和横亘的巨石。
脑中?脑中一片混乱,破碎的画面和血腥的场面一幕接一幕出现,往深了想却又什么都不记得。
她好不容易爬上一个岩洞,这才抽空发现自己身上的怪异之处:一个在海岛醒来的人,却满身满脸都是泥巴。
一番摸索之后,陡然发现衣服口袋里装着一个小袋子,袋子里是她自己画的一张符咒——自己的字她还是认得的。
她启动了这张符咒,一段声音出现在耳旁,原来这是一张留声符咒,那声音是她自己的声音。
“去人间,超度地震死灵,找回力量,找回记忆,报仇。”
这短短一段声音,语调越来越低,愤怒和不甘却越来越盛。
可是,为什么要超度地震死灵?我以前是个很厉害的人?我的记忆怎么了?谁又是我的仇人?
一连串问题应接不暇地冒出来,陆小义越想越糊涂,直到脑子开始剧烈疼痛。
她心里明白,自己肯定经历了很大的意外,甚至受到了重创,才会堕入如今的境地,也才会留下这种“绝望式”留声符咒——有种置之死地而后生——活了是运死了是命的感觉。
而林悠扬,就是在此刻出现的。
这只通体全黑的大乌鸦无声无息落在了石洞旁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上,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嘴里吐出了人言:“你醒了?意志力不错,受伤了还能爬到这里来。”
有种少年装老成的味道,明明心里绷不住,偏偏得老气横秋那种。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一开口说话,陆小义先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自己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
刚才那个符咒中留存的声音才是自己记忆中的声音。现在这声音,稚气未脱,中气不足。这才意识到,如今自己看上去只有十几岁而已。
“我叫林悠扬,乃天界神鸟,是我把你从地底带到了这里,你被荒丘的大妖怪追杀,差点死在那里。”
林悠扬看着这个半大孩子,一边睁眼说着瞎话,一边回忆起陆小义被压制前那张绝美的脸……以及,愤怒至极的眼神。
他心里泛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感情,说不清楚是怜惜,是害怕,还是松了一口气。
“这么说,是你救了我?”陆小义记忆虽然错乱,但不是变成了傻子。
她知道荒丘是什么地方,那里游荡着三界各处无容身之所的怪物、大妖、厉鬼,可不是谁都能从荒丘救人。
神鸟?那妖魔鬼怪盛行的地方,哪儿会有什么神鸟大驾光临。
“如果你把带你出来定义为“救”,那确实是我救了你。”
“那多谢你了。可是,你为什么要救我?”
陆小义脑中没有任何被怪物追杀的记忆,更没有被人拯救的记忆,连一块碎片都没有。
不过如今自己的记忆错乱,记忆不能完全作数。
然而,陆小义相信自己的判断,若自己真的是被人从兵荒马乱中救出来,是不太可能有机会给自己留一个留声符咒的。
所以,事情更像是,自己曾经被囚禁在什么地方,经历过什么以至能力丧失、记忆混乱,才有机会画留声符咒,也才会说那样一句话。
况且,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陆小义据此断定,这乌鸦没有说实话。
“你运气好,尊长派我去地府送信,路过荒丘正好看见你被追杀,就随手救了你。”
“不过,救你确实也有目的,我听说人间比天界有意思得多,一直想去看看,但我身为神鸟,既没有天谕,若没有凡人祈请、不带凡人气息的话,是没有办法停留在人间的。”
这倒是实话。
“所以,你要我接受你的……那什么来着……然后你就可以留在人间?”那个词就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契约。”林悠扬帮她补充完毕。
“啊,呃,对,契约。”
陆小义已经认定这只乌鸦绝对有什么目的,所以对他这个要求没有感到多意外。
反而对自己是个凡人大为震惊,她潜意识里知道自己不是凡人,尽管她想不起自己究竟是谁、有什么身份。
如今我成了万千红尘中的普通人?
听着陆小义接连不断的疑问,林悠扬有些疑惑,这女人如今被打回幼时模样,又错乱了记忆,压制了能力,难道她的神魂竟如此强悍,还能记得大多数情况?
不不不,尊长们绝对不会出错的。
“你不用担心,这个契约只是借你人类的血脉和气息一用,并不会损坏你的健康和寿命。”他稳了稳神,继续瞎编。
实则,契约会将两人连在一起,实力强的一方可以从实力弱的一方“借”灵力。但若一方死了,另一方不死也会受到重创。
“好。”陆小义装作犹豫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她早就想好了,既然如今自己身为凡人,与一个有神通之物结盟,总归是有好处的,至少暂时保住了性命,管他是神是妖是鬼。
活下去才有机会找回力量,报仇。
看陆小义如此爽快的接受了契约,林悠扬终于可以确定尊长们的计策有效:她不记得大部分东西了,于是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翅膀一挥,一个法阵落在了石洞的地面上,陆小义看出这一个连接双方经脉灵气的法阵。
“原来身为凡人的我,身上也有灵气。”她心里暗笑,果真有阴谋。
法阵启动,一阵耀眼的光线从阵眼发出,将一人一鸟连在了一起。
林悠扬很是高兴,顺利完成了任务的第一步,以后只消根据尊长们的指示,待在陆小义身旁行动即可。
无人知晓,陆小义在最后一刻给自己留了一张符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