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廖经理又命人抬上一个木箱,木箱很素,上面只有罗曼尼康帝酒庄的签名。
箱盖打开,里面依旧是一瓶康帝,不过是特殊年份的罗曼尼康帝。
是曾经2016年在苏富比拍出530万的,被神秘买家买走的那一瓶。
那个神秘买家,就是明沥的姥爷。
“沈先生,您爱人也有话托我告诉您。”
“这瓶酒是明总的姥爷买下,为了送给未来孙女婿的。明总说,这瓶酒现在是您的了。”
孙女婿?酒是他的了?
廖经理一连串的话砸得沈之无法思考,他罕见的在外人面前露出了迷茫的神色。
沈之曾虔诚地跪在命运的脚边,感谢着命运,感谢命运对他的慷慨。
命运也的确偏爱他,从不舍得让他受一点委屈。
而现在,明沥成了沈之生命中的命运。
廖经理继续说:“明总希望您今晚玩得开心,不要因为一些蜜蜂的嗡嗡声,扰了您的雅兴。”
“还请您收下。”
沈之直直地盯着那酒,久久都没回神。
他的头盖骨被“孙女婿”三个字撬开,明沥将她的情意,一股脑地从他头盖骨往身体里灌。
酥麻和暖意充满了他的四肢百骸,沈之几乎快感受不到这个世界。
周遭嘈杂的声音被他的耳朵模糊,耳边嗡然,只有从前明沥唤他名字的声音。
沈之,沈之,沈之……
他忽然好想见到她,想立刻紧紧抱住她,想将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让自己永远感受到她的体温、她的心跳。
他想和她融为一体,永远也不分开。
于忆见沈之一动不动的样子,就知道他被惊喜砸晕了,忙高兴地替沈之说:“谢谢,那我就替明沥的爱人——沈之,收下这份礼了。”
廖经理笑着将酒递上。
廖经理一群人,风一样的来,风一样的走。独留一众人在风中凌乱。
另两瓶酒已经被打开,于忆端起一杯,放在餐桌上。
他刻意清了清嗓子:“曾睿,这可是我们沈之的爱人——明沥,专门送来的赠礼,你可得好好尝尝。”
他将“爱人”两个字,咬得格外重。
电动餐桌缓慢转着,那杯酒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悠悠地飘到曾睿面前。
这酒,无疑是在打曾睿的脸。但这巴掌,却是清风徐徐地扇来。
曾睿脸青一阵白一阵,像吞了粪便那样难看。
于忆性子火爆,做事张扬至极。他端起酒抿了一口,最后夸张道:“唉,真是好酒!”
沈之又恢复了那副冷淡淡的模样,修长的手交在胸前,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自己:
“于忆,这酒好喝吗?”
“当然!”
他拿了一杯放在沈之面前:“你尝尝?”
“不了。”沈之微微移开酒杯,“我待会儿要陪我爱人泡温泉,不宜饮酒。”
“这酒……”他清亮的眸子扫了一圈,最后定在曾睿的脸上:“还是给曾睿喝吧。毕竟我都不记得他了,他还这样时时刻刻关注着我,真是同学情深。”
于忆有时真想把沈之的嘴借到自己身上使使,这尖酸刻薄的样子,曾睿与他简直小巫见大巫。
“嘶,也是。你还有瓶五百多万的酒,就别和我们抢这些便宜的酒了。”
任谁都听得出于忆明里暗里的讽刺。
说实话,今天来参加同学聚会想看沈之热闹的不止曾睿一个人,曾经嫉妒沈之的人,数不胜数。
从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沦落到情夫,谁都想落井下石的来踩上一脚。
但谁能预料到,天之骄子永远都是命运的宠儿。
不是见不得光的关系,更不是情夫,而是爱人。
他们哪怕忌恨的咬牙切齿,也无计可施。
于忆拉了个三个人的微信群:【@明女皇,女皇威武,料事如神,及时救场@沈皇后】
【小事,小事。】
于忆闲不住八卦的心:【明皇,您都不知道廖经理走后这群人的表情多精彩,简直像吃了粪便拌苍蝇一样恶心。】
【好想录下来慢慢欣赏。】
明沥回到:【甲曦包厢有监控,到时候拷贝一份回去,慢慢观赏。】
【女皇威武。小于子为您肝脑涂地一辈子。】
明沥:【@沈之,你没事吧。】
【没事。】
沈之单独点开他们两的对话框:【明沥,谢谢你。】
那一瞬间,他的心情很复杂,想说的话也很多,但现在,万千言语都只化做了两个字“谢谢”。
没关系,今晚他们有很长的时间慢慢诉情。
沈之又问:【来得太过及时,是有天眼吗?】
【因为我会算卦。】
沈之忍俊不禁:【小兔威武。】
其实是明沥早就料到那些人会蹬鼻子上脸,因此她在沈之的包厢里安排了人,只要情况不对,立刻汇报给她。
过了许久,与沈之关系较好的同学李曦举杯:“沈之,于忆,恭喜你们进入明聿。”
“也恭喜你沈之,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你读大学那会儿,性格冷得不行,我那时以为你会孤独终老呢。”
于忆沈之同时回敬:“多谢,多谢。”
有了李曦开头,不少人也陆陆续续开始敬酒,沈之这个大腿,能抱一点是一点。
贺喜的声音此起彼伏,于忆喝了不少,说话也渐渐没了分寸,开始胡编乱造:
“看见门口那辆柯尼塞格没?明总送给沈之的。”
沈之皱了皱眉,说的什么鬼话,虽然明沥确实送过他一辆。
“到时候,我们沈大作家和明总的婚礼,大家也得来啊。”
沈之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不好意思,于忆有些醉了,我带他去阳台吹吹冷风。”
沈之强行将于忆这个疯子拉走,祸从口出,他可不想明沥因他被人指指点点。
阳台上冷风一吹,于忆清醒了不少。
“你拉走我干嘛?我还没喝够。”
沈之白了他一眼:“说话别无中生有的。”
明沥没有承诺结婚。今晚的说辞,不过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
但终究是维护他了,不是吗?
沈之不敢妄想更多,现在就很好,他已经在明沥身边了。
他不停说服着自己。
于忆看他这颓废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烦躁,顺手抽出一根烟,含在嘴里。
“啧。”沈之不耐,“不准抽烟。”
“忘了,忘了。”他打着哈哈,将烟收回。
明沥不喜欢烟味,因此沈之每次都不允许于忆在自己身旁抽烟,以免他沾染上烟味,回去熏到明沥。
没了烟,于忆只能不停深呼吸,“沈之,你到底怎么想的?”
“难道,真的愿意这样不清不白的呆在明沥身边一辈子?”
微风拂起沈之额前的碎发,露出他哀伤的眼眸,整个人笼罩在黑暗里,看着格外消沉。
不清不白的当她一辈子的情夫吗?他愿意吗?
他愿意的。
爱情就像清晨的森林,笼罩在一层薄雾中,让人看不清它的面目。
只有高高在上的太阳,才能将森林的面貌一览无余。
于忆很早就成了太阳。
他忍不下心,长叹一口气:“沈之,你还记得你当初告诉我,你要当明沥的情人,我那时多生气吗?”
“我知道你对明沥一见钟情,喜欢她喜欢了三年多。”
“我也知道你想靠美色上位,哪怕我做了心理准备,预料到你的身份不会正经。”
但当事情真的发生时,于忆仍旧气得不轻。
“我气你作践自己。万一明沥不是个好人,玩弄你、欺辱你,然后一脚把你踹开,你满心满眼都是她,最后只有你会受伤。”
“但我发现我想错了。”于忆忍不住叼着没点燃的烟,猛吸一口:“我把明沥想错了。”
“明沥爱你。”
“这件事,你不知道,她不知道。”
“但我知道——”
“明沥爱你。”
爱,是不可能藏住的。
更何况,是只有二十三岁的明沥。
明沥是商场上杀伐果决的操棋手,可她年龄太小,身体里盛不住这样浓烈的情感,哪怕极力隐藏,爱意还是会因为过满,而溢出来。
千年老狐狸沈之,一心只顾着隐藏自己的情感,而忽略了那些从明沥身体里溢出来的东西。
那些没藏住的爱,恰巧被于忆捕捉到了。
“你说什么?”沈之面无表情,眼神空洞,似乎完全无法理解“明沥爱他”这四个字。
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太小。
于忆烟瘾上来了,难受得抓心挠肝,他一边抽着空烟一边说:“环成那天我也在。”
他见过明沥恶劣至极的样子。
“明沥面上看着温和,实则疏离都沁进骨子里了。按她的性子,她不会允许我这个小小员工蹬鼻子上脸,开柯尼塞格的。”
“但今早,她纵容着我的逾矩行为,一切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是你的朋友,而你是沈之。”
“明沥放纵我,不过是爱屋及乌。”
于忆拍了拍沈之的肩,接着打趣道:“我刚刚大话都放出去了,你别让我丢面子,一定要举办婚礼,好好打那些人的脸。”
“沈之,去争一争。”
用你鲜血淋漓的心,和那些流光溢彩的昂贵宝石争一争。
烟被于忆碾碎在指尖,烟草稀稀拉拉的随风飘走,他的声音被裹挟在风里,模糊至极,让人听不清。
“好。”
沈之还是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