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艾维斯

嗨!我是说,嗨。

我是艾维斯。

对,就是上面介绍过的那个艾维斯。

如果你刚翻开这一页,建议先往前翻三页补个课——但我知道你不会,所以简单复述:

16岁,英籍华裔,名字里带鸟,姓的发音像某个哥谭知名姓氏但拼写不同。

目前在韦恩集团总裁办实习,和闺蜜合租在“麻雀阁”

——这名字不是我起的,但我搬进去那天就知道是命中注定。

这是个代称。

原谅我现在还没准备好暴露真实住址。

别着急,也许我之后会给你介绍。

当然,我不确定还能不能记得。

我的记性不太好。

但我能确定的一点是,窗台上的喂食器里永远撒着面包屑。

来哥谭四年了。

我在十二岁那年第一次踏上这座城市。

机场外面下着雨

——不是英国那种“你得仔细看才能判断是不是在下”的雨,是哥谭那种“你在室内都能闻到雨味”的雨。

接机的司机问我感觉如何,我说:“相当有趣。”

英式英语里用来形容“糟透了”的专用词汇。

顺便一提,那位司机女士打劫的手法并不高明。

然后我在哥谭赚到了第一桶金。

哦……别这么看我。

你知道的,我是个teenager。

英国的teenager。

这四年足够让我学会美式英语里那些奇怪的表达

比如“I'm good”意思是“不用了”,而不是“我是个好人”。

足够让我习惯咖啡比茶好买,习惯走在街上时刻注意头顶的滴水(不一定是雨),习惯别人听到我姓Wain时的第一反应:

“哦!和韦恩——”

“对,很像。但我是那个w,不一样的w。”

这句话我大概说了四百遍。

如果每说一遍能得一美元,我现在能付三个月房租。

四年也足够让我从哥谭大学的“那个英国小女孩”变成“那个16岁就大四的英国人”。

同学们换了好几拨,教授们倒是记得我——毕竟不是每个学生都会在论文里引用财务报表的同时,顺便标注一句“该公司在湿地保护区的开发行为可能影响当地候鸟迁徙路线”。

好吧,我还在提鸟。

有些事变不了。

目前的生活范围很固定:

麻雀阁3B室的窗边。

韦恩集团34层那个靠角落的工位。

哥谭大学图书馆三楼东侧那个永远没人跟我抢的座位。

是的,我依旧喜欢观察窗外。

尽管那些小鸟们不会因此为我停留。

和梅芙合租的好处是,永远有人在你熬夜写论文到凌晨两点时,从隔壁房间扔过来一包薯片,附带一句“写完没,陪我聊聊”。

她是新闻专业的,21岁,她妈是码头区小黑bang的头目,她爸是市政工程师。

我们的客厅里有一把从二手店淘来的沙发,颜色介于墨绿和灰色之间

——像哥谭天空的某种常态。

在韦恩集团实习是哥谭大学的联合项目安排的。

卢修斯·福克斯偶尔会在我递文件时多看我一眼,我猜是因为他发现我总能准确做出他要的咖啡温度。

其实是观察习惯——研究鸟类训练出来的记忆力,意外地在人类世界也很好用。

布鲁斯·韦恩?

见过三次。

一次在走廊,一次在电梯,一次在我帮他调整日程的时候。

他没多看我,我也没多看他。

但我悄悄注意到,那天晚上他“临时有事”取消了所有安排。

嘘——这件事我记录在日程表上,不记录在心里。

就像我说的,我记性不太好。

四年里我学会的最重要的事:

哥谭不会因为你来了四年就变得安全,不会因为你聪明就对你网开一面,不会因为你的姓氏发音像某个大人物就给你让路。

但它会让你找到自己的位置。

比如现在:

早上煮茶时听见梅芙在浴室里喊“帮我拿条毛巾”。

深夜在客厅写作业时听见窗外有翅膀扑棱的声音。

在走廊里第四白零一次被人说“Wain?和韦恩好像啊”时,微笑点头:“对,很像。但我是那个不一样的w。”

我还没学会不熬夜。

拜托,夜晚才是teenager的世界(当然也是成年人的)

还没学会喝美式咖啡不加糖,也没学会在别人问“你想家吗”的时候回答“不想”。

但我学会了在哥谭活下去的姿势:低头走路,抬头看鸟,中间的部分留给那些值得停下来的人和事。

比如梅芙。

比如麻雀阁窗台上的那群麻雀。

比如今天早上卢修斯·福克斯接过咖啡时说的那句:“温度刚好,艾维斯。”

四年了。

我可能还不是哥谭人。

但我能准确在人群中找到刚来哥谭的人,说一句:“外地来的。”

嘿!我觉得这当然是值得炫耀的事!

但我也不是那个刚下飞机、看着哥谭的雨、说“相当有趣”的十二岁女孩了。

我是艾维斯。

Avis Eleanor Wain。

16岁,英籍华裔,住在麻雀阁,在韦恩集团打工,和闺蜜合租,每天往窗台上撒面包屑。

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说,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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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哥谭爱鸟人士
连载中长舟墨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