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来做木底的破桨数量有限,众人没能将闲着的时间利用上,献用手头不多的材料教会了每条渔船上的人如何做,大量制作还得上岸后。
所幸鱼汛捕鱼顺利,日旸之地诸部皆满载而归,岸上用儿臂粗的树枝搭建起支架,支架上挂满一串又一串抹盐的鱼,整个日旸之地仿佛变成一片鱼林,到处是咸鱼的腥味。
见此,献放心的在诸部之间往来,确认诸部皆能做出屐才回到夙沙。
日旸之地的诸部大概将夙沙当成了养老集中地,将部落里老得不能再跟着迁徙的老人送了来,让夙沙照顾,当然,也不白让夙沙照顾,会定期给夙沙一些盐。
夙沙这两年接收了日旸之地近半的老人,老人数量达到年轻人的一半,磨合期间部落压力,献无法随便离开。
直到冬季,部落终于磨合好众多老人,献才展翅离去。
恒吾的肚子已经隆起,离分娩最多百日,但恒吾没有一日闲着,这个没闲着不是指她每天还在研究冻疮药,而是她在研究自己与腹中胎儿。
献不到半日便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若剖开肚子不会死,恒吾一定会剖开肚子瞅瞅胎儿长啥样。
虽然无法剖开肚子瞅瞅胎儿,但这不妨碍恒吾对自己的饮食做文章。
“汝吃得是否有点少?”献看着恒吾的餐食,清汤寡水,油花只有漂在汤上的一层,又看其它孕妇的伙食,有麋肉有豕,还有珍贵的肥肉,味道如何姑且不提,但油脂是足的。可见并非部落的食物供应出现问题,亦非部落突然集体抽疯虐待孕妇。
再看其他人,众人对恒吾的态度都透着若有若无的头疼。
显然,这诡异伙食的问题出在恒吾自己身上。
“天天吃肉吃腻了,换口味。”
“换口味也不该是如今,汝如今是两个,不是一个。”
“正因为是两个才更要瘦身。”
献一脸呆滞:“啊?”
吾似乎出现了幻听。
恒吾重复道:“汝没幻听,是瘦身。”
献皱眉,好一会才控制住自己没问出恒吾在发什么疯,而是不解的问:“为何?”
恒吾性情是有些怪癖,但她贵生,这样的人不会随便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吾给很多人接生过,超过一千。”
“看得出来,只是没想到那么多。”
能让每个将分娩的人下意识信任的人,必定分娩技术很好,而分娩技术需要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接生才能练出来,但超过一千就有点离谱了。
以恒吾的年纪,这数据绝对不正常,除非恒吾有意识的追逐孕妇,在孕妇分娩时凑上去。
“根据吾所见,胎的个头越大,越难生育。”
献倒没留意到这点,但活得久了也给不少人接生过,也知道女人的产道大小是有限的,遂点头。
“而胎的个头取决于妇的身体底子,以及饮食,所以吾产生一个想法,若吾在做妇时少吃点,瘦身,能否控制胎的个体。”
献的表情一言难尽:“....妇吃得太少,胎会流掉,胎流了会伤身的。”部落给妇吃最珍贵的肥肉可不是闲的没事干。
恒吾点头。“所以吾在前面的两百二十天每日大吃大喝,吃下比平时更多的食物,到最后百日才开始瘦身。”
“感觉如何?”
“才开始,并无发现。”
献问:“汝不怕崽夭吗?”
恒吾一脸无所谓。“夭就夭,孱弱的崽本就活不长。”
献无言,别的崽活不长是没办法,但汝的崽若孱弱而夭大概率是汝的功劳。
献无法理解:“汝不喜崽?”
并非每个人似拂晓一般热情爱每一个崽,对每一个崽都充满耐心,爱护关心,但正常女人就算达不到拂晓对崽的爱也不会如此残忍。
这个问题,恒吾思考片刻,回答:“无感,无喜亦无厌。”
若是可以,她自己是不想生的,但部落不会允许任何成年女人不育不孕,既如此,生就生呗,但得研究如何确保自己的安全。
献无言,对崽不喜也不厌的人吾亦见过几个,没汝对崽这么狠的,对崽的态度都达到了大众平均道德及格线,不会没事做这种实验。
胎儿在恒吾肚子里,在母本人决定对胎儿做点什么时,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母。
献只能祈祷恒吾肚子里的胎儿命够硬,并且恒吾的想法是正确的,此事不会对恒吾自身造成怀孕分娩等本就存在的伤害之外的伤害。
恒吾本人却是淡定无比,每天吃了睡,睡醒了就干活,或者研究冻疮药。
经过两个冬季的调配,恒吾终于调配出想要的麋脂冻疮膏——一种以麋脂并多种活血的植物按不同比例调制而成的药膏,涂抹在皮肤上可不生冻疮。
不知是人生喜事精神爽,春风到来扫去一层又一层积雪时恒吾分娩了。
不知是否恒吾的思路确实有问题,分娩极顺利,恒吾基本没受什么罪便诞下一名女婴,女婴的个头比起别的幼崽偏轻,但仍在健康的范围,让献松了口气,健康就好。
因着分娩极顺利,符合孝子的吉兆,这名女婴生下来第一天便如大人一般有了名。
吉,专属于孝子的名。
虽然是没让自己受罪的孝子,但恒吾对亲生的崽没啥兴趣,生完都没看一眼,立时复盘起自己的怀孕与分娩过程,开始踅摸哪里可以继续改进。
献见此也不打扰,将吉抱去旁边喂羊乳,一边给女婴喂乳一边捏了捏吉的脸。
献疑惑道:“虽然长得比大部分人美,但比起恒吾还是差一些,奇怪,为何除了无夷,每个美人的崽都不及母美?”
母鲤虽然与无夷一样美,但母鲤的后代没有一个达到她的美貌,烛光的后代亦然。
还有霄,虽不及母鲤、恒吾与烛光美貌,却也是美人,但生的幼崽容貌同样不及她。
恒吾闻言抬头看了眼吭哧吭哧喝羊乳的吉。“跟猴似的,哪美了?”
“只是没长开,但能看出未来的几分容貌。”
恒吾盯着吉的脸看了会,还是跟猴子似的。“如何看出来的?”
献答:“感觉,吾见过很多人很多幼崽,见多了后,便能通过感觉知道一个幼崽长大后的容貌。”
恒吾闻言来了兴趣。“听起来幼崽的脸上,也可能是头上存在着某种特征,会是何物?”
但看了良久也没能从吉的脸上看出什么规律,只能暂且作罢。
积雪完全消融,春暖花开,大平原重新恢复沼泽湿地森林的状态。
身体恢复的恒吾愉快的开始离开部落活动,献也得以将提前准备好的屐拿出给恒吾惊喜。
恒吾看着屐,并未露出笑容。
“汝不喜?”
恒吾摇头。“只是觉得可能没那么美。”
“哪里?”
“感觉。”
献:“....”
在大平原上出生与长大的恒吾直觉这个屐有问题,但也说不出哪里不妥,干脆穿上跑一圈。
不论有什么问题,跑一圈就知道了。
事实证明她的感觉很准,确实有问题。
木底踩进沼泽湿地,因着体重而下沉,然后就拽不出来了。
恒吾脱掉屐,光着脚离开湿地,再与献一起用手将屐挖出来。
见献一脸丧气的洗屐,恒吾道:“只是不能在沼泽湿地穿,别的地方仍可穿。”
献:“大平原上有不是沼泽湿地的地方吗?”
没有,整个大平原就是一片超级沼泽湿地森林。
恒吾看着屐蹙眉思考须臾,道:“等吾一会。”
恒吾将屐交给献,献疑惑的看着恒吾寻到一处竹林,折了一把竹子枝条,再用蒲草搓绳,将竹子枝条编成草席一样的一块,用草绳加固避免散开。
“屐给吾。”
献将屐递给恒吾。
恒吾将竹席固定在屐底,再次穿上屐走了起来,这一次没有陷进泥里拔不出来。
献露出欢喜之色,对恒吾的聪慧赞不绝口。
恒吾很快丧气的走了回来。“太慢了,无法走快,更不能抓着藤蔓轻松跳荡,追不上猎物。”
献看着恒吾脸上的颓丧,赶紧安慰:“无妨,虽不能在沼泽湿地走,但可以在聚落与田里走。”
聚落里的土都是夯实过的,没有湿润的淤泥,农田亦是人工改造的产物,亦然。
恒吾点头。“汝与吾先往北方如何?听说北方没有这么多沼泽湿地,屐也能穿。”
献愣了下。“汝现在就要走?”
恒吾点头。“肚子空了,正是远行的好时间。”
至于吉,她是部落的崽,有没有生母都不会影响她的生存状态。
恒吾继续道:“且听说近来北方的巨兽比较活跃,伤者肯定很多。”
她毕竟是年轻的大人,部落可以允许一个青壮劳动力在有需求是去其它部落帮忙,但不会允许随随便便跑没影,出远门还是得找合适的借口。
献点头。“正好,吾去看看。”
她虽然不想再做大首领与诸部之间的通讯器,看诸部在这种连接下往诡异的方向发展,但也没想看着诸部被巨兽蹂/躏。
巨兽对环境也有要求,越温暖湿润林木葱茏越好,自大河向北,离开大平原范围后气候变得不那么温暖,巨兽数量自然减少。
因此大部分时候狩猎巨兽不需要离开大平原范围,但这不妨碍恒吾利用地理钻空子。
根据献曾经的游历所见,行至北方高原后便不再见到巨兽,但高原东部,靠海的区域,比如环坠星海带虽然地理位置偏北,但气候温暖湿润与南方无异,也有巨兽活跃。
恒吾与同部落的人前往甲部落狩猎巨兽,在北部的乙部落向甲部落求援时让自己部落的人回去,自己跟着甲部落前往乙部落,再跟着乙部落前往丙部落....一路跑到了高原与环坠星海之间靠近高原的地区。
这里远离拂晓创建的合作部落群,与日旸之地有往来,但不多,部落之间的冲突也相对南方的部落多一些。
恒吾很轻易的靠自己的巫医之术取得当地部落的信任,然后积极参与本地部落的厨房活动,尤其是在部落冲突后。
献看着面前的新鲜孕妇尸体,尸体脸上是因暴力而死的人都有的痛苦狰狞,再看看擦拭燧石刀上血液的恒吾。“汝....”
恒吾理直气壮道:“冲突非吾挑起,人亦非吾所抓,吾只是在帮他们烧食物。且吾下刀,她死得很快,比死在别人手里少很多痛苦。”
换个人可不一定能像她一样一刀毙命。
献:“....”
献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两个发生不死不休冲突的部落,胜者斩杀败者所有大人,接受所有幼崽,大人的尸体则为了不浪费煮着吃了是普世规则,她也不能说什么,何况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她觉得有问题的是恒吾明显对已死或将死孕妇的追逐。
食物不够吃而杀人吃人,不浪费资源而吃敌人的尸体与因为无关生存的因素而折腾死者尸体是两回事。
遗憾的是,北方的部落之间冲突只是相对南方不多,并非每个春秋都有,除非碰上气候突然由暖转冷或无夷部落那样的极端事件,否则大部分部落几十年都不一定与其它部落发生一次不死不休的冲突。
智慧生物的人口太少,出门见到老虎龇牙的概率都比见到人高,平时的暴力冲突都要尽量减少,通过非暴力的方式解决摩擦,何况不死不休的冲突。
恒吾奔走一个春秋也只剖了一百零二个孕妇,挖出一百零八个胚胎进行解剖,大部分时间还是研究通过控制孕妇后期饮食控制胎儿个头,寻找当地不认识的植物食用。
见恒吾逮着一种不认识的植物便往嘴里塞尝个咸淡,献忍不住问:“汝不怕被毒死吗?”
恒吾道:“不会中毒的,每一种入吾口的不认识植物吾都抓了豕喂过,豕能吃的物,人也能吃。”她那么贪生怕死,怎么可能让自己置身危险中。
献被说服了,看着恒吾继续品尝咸淡。
恒吾想了想,递给献一把草叶。
献疑惑的看着恒吾。
“一个人太慢,汝也一起。”
献拒绝:“大部分植物滋味都不美,我不给自己找麻烦。”
“亦有滋味美的,在烹饪时加入,会让食物变得更加美味。”
献答:“吾可以待汝品尝之后再食。”
恒吾有个很好的习惯,会根据食用后的效果与滋味将植物分为药用与食用两种,献可以直接用现成的知识,没必要亲自上阵虐待舌头。
恒吾:“....吾不欢。”
“汝可会因为吾不愿品尝而放弃尝百草?”
恒吾摇头。
献微笑。
恒吾:“....吾明白了。”
*
结束在北方长达一个多春秋的活动,恒吾在出生部落窝了百日整理自己的发现、传授自己总结得到知识给部落里的人,利用此事说服部落同意自己长期远行。
部落不想答应,但恒吾这次远行带回太多有用的知识与植物,不免令人犹豫。
最后干脆进行投票表决。
部落八十九个大人,恒吾以五十一票的票数得到批准,可以远行。
见此,恒吾愉快的再次拉着献再次出门,这次是向南,且不再需要像上次跟着大部队活动,直接让献背着自己飞,走得更快,没多久便离开大河流域,行至淮海。
无夷部落曾经对南方造成的破坏至今都没缓过来,因而渡过淮海后愈发地广人稀,一日之间见到十头老虎龇牙的概率都比见到人的概率高。
虽然如此,难得见到部落,部落中大多是天吴人而非夫诸人令恒吾颇感新奇——虽然这片土地上的人口构成中天吴人占据优势,但她一直生活在夫诸人最多的大河流域,从未见过这么多六臂天吴。
新鲜感让恒吾的耐心增长,但耐心再怎么增长也扛不住南方过于惊人的人口密度。
恒吾来南方一是为了品尝南方的植物,二是为了追逐将死孕妇,必须往人多的地方跑。
见继续往南可能令自己的目标之一落空,恒吾果断问献:“汝可知南方大河的上游是怎样的风景?”
献当然不知道,她只了解湟水入海口一带的部落,别的不清楚。
即便是当初不怕死的搞黄昏的拂晓也没游湟水上游,太热了,原始森林比北方大平原还恐怖,不怕死如拂晓也只能认输。
“那吾与汝去看看如何?天下这么大,汝难道不好奇?”
好奇是好奇,但献还是提醒道:“南方沃热多蚊虫,吾曾见一群蚊虫将一头牛吸成牛干。”
恒吾掏出一把艾草:“吾有驱虫草。”
来之前又不是没打听过南方什么情况,出门之前她带的最多的便是艾草,一路上采集植物尝百草也没落下采集艾草。
献闻言不再反对,背着恒吾折向西方。
比起整个大平原都是下游河道于是没河道的大河,位于南方崇山峻岭间的湟水给人的方向提示更明晰——它居然有肉眼可见的河道。
沿着湟水逆流而上,地广人稀程度没好多少,令人情不自禁好奇无夷部落当年在南方到底祸祸多大的范围。
离开入海口一带后,俩人愣是没见到一个人口规模超过两百的部落,部落冲突就更稀有了。
即便一半时间是利用献的飞行能力赶路也经常十数日只见绿色不见一根人毛,在俩人开始考虑要不要放弃时,破天荒的见到了一个人口超过三百的大部落。
俩人颇为惊奇,惊奇的下去接触,然后发现语言完全不通,一个音节都听不懂的那种。
虽如此,但俩人也能猜到这个部落怎么回事了。
无夷部落没有来过这一片,这一片也很少与其它几个大区交流,不然语言不至于不通成这样。
所幸,语言不通,但肢体语言是共同的,献与恒吾用手势磕磕绊绊的与本地人沟通,在当地部落暂住下来。
恒吾很快在本地部落发现感兴趣的事物。
“这是什么?”
献看着恒吾欢喜端来的药糊,只能判断这是这个部落用来治伤的,但认不出是什么植物。
“他们管这叫白及,用来止血。”恒吾欢喜的掏出一株草本植物:“吾拿了未咀嚼的草,是吾不认识的,这趟没白跑。”
比起在野外发现不认识但能吃的植物,恒吾更喜欢在当地部落中发现不认识的植物,可以直接从当地人身上获取该植物的药性与用法。不像野外发现的,就算判断能吃,但使用时用新鲜的还是晒干的,保存时有什么忌讳,可以在仓库里保存多久,这些都会影响到植物的药性,需要非常漫长的岁月摸索。
献摘下一片叶子咀嚼,呸的吐出。“苦。”
“草哪有不苦的,能止血即可,只不知药性如何。”恒吾期待的看向献手上前两日捕猎时弄的伤口。
献无语的伸出手。
恒吾欢喜的将献手上的白布解开,药糊清理掉,换上新的药。
因着恒吾要学习白及的用法,俩人逗留的时间长了许多,献对药物的兴趣不大,有恒吾在学就行,她的注意力被陶器吸引了。
位于彭头山的部落以采集、狩猎与稻作为食,收获的稻子都用陶罐保存在窖穴里,恒吾留意到他们用的陶器是很漂亮的红褐色,厚度比献见过的大部分陶器要薄一些,坚固却不差多少,观察后发现他们烧制陶器时虽然是更落后的泥片贴合法,而非北方的泥条法,因而胎体厚重且不规则,但制作陶胚时会在胚泥中加入炭屑,遂跟着学习制陶。
俩人呆了足足百日,将想学的都学了,并教会了当地人如何在更安全的保障妇的分娩知识、泥条塑胚法后才继续向西。
到上游后湟水开始出现大转弯,但向北大转弯的大河不同,湟水的大转弯是向南。
尽管深知越往南,人口密度越离谱,但来都来了,俩人还是硬着头皮沿着湟水继续走。
穿过无数崇山峻岭后,俩人来到一片广袤的盆地。
盆地正在发洪,一片汪洋,俩人找了很久才找到海拔较高的山丘,在山丘上找到当地部落,一交流,恒吾没什么感觉,献却感觉对方的语言里有几个音节是自己熟悉的。
“汝是说这里离大河上游合作部落群很近?”
献手里拿着一只白色虫子观察着。“至少有过往来。”
“将汝手里的蚕放下,它快被汝捏死了。”
献将蚕放回桑树上。
“可吾为何没感觉出来?”
“汝是合作部落群东边偏日旸之地出生的,此地靠近的是合作部落群西边。”
恒吾了然。
虽然是一个松散共同体,但合作部落群的范围很大,最东边与最西边的部落都可能语言不通,何况只是一个有过往来的部落。
恒吾的孕期行为不要学,这丫就是人性值高点的朱厌君,胎儿啥的即便是自己肚子里也能拿来研究一二,至于胎儿的健康啥的,死就死了呗。她和拂晓算是两极化的对照组,拂晓是丁克,根本没有孕期激素这东西(她丁克),但仍旧爱崽,恒吾则是,孕期该分泌的激素都分泌了,就是,完全干扰不了她。
PS:分享点没什么用但感觉很有意思的称呼变化。
之前说过,姐这个字在很久以前(宋朝之前)是对母亲的称呼,那么,在姐是称呼母亲的时候,对父亲怎么称呼?
总不能喊哥吧?
然后作者查了查,还真是喊哥啊。
唐朝称呼父亲为哥哥,汉朝称呼父亲为翁,或者尊,而有一个对父的称呼从先秦贯穿到宋元明时期:大人。
大人不仅是对父亲的称呼,也是对母亲的称呼,没有性别之分,当然,仅限于唐朝之前,唐朝开始大人就是对爸爸的专属称呼了——啧,古装剧里百姓称呼官吏,官吏称呼上级大人,有点地狱了,真喊爸喊妈,不过好像也很合理,古代官吏是平民的君父,官是吏的君父,皇帝是百官的君父,喊爸爸没毛病。
再说兄弟姐妹,同时期又怎么称呼的?
答:对哥哥,兄;对姐姐,女兄;对弟弟,弟;对妹妹,女弟。
——莫名有一种感觉,更古老的时代,兄和弟应该和大人一样没有性别之分,男女皆可用。
然后,捋完了家庭内的,我又好奇别的,比如岳父母、公婆、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称呼公婆:舅和姑;
称呼岳父母:外舅外姑。
称呼父亲的兄弟:伯父、仲父、叔父、季父、大人(通用性好强)。
父亲兄弟的妻子:伯母,叔母,季母。
称呼父亲的姐妹:姑(没看错,你父亲的姐妹和你的婆婆共用一个称呼)。
称呼父亲姐妹的丈夫:姑丈。
称呼母亲的兄弟:舅。
称呼母亲的姐妹:姨。
母亲兄弟的妻子:舅母。
母亲姐妹的丈夫:姨丈。
对父亲的小妾:少母。
对公公的小妾:少姑。
一串看下来,我居然神奇的发现一个规律,凡是从母亲血缘为基点出发,且不涉及婚姻关系的亲属中,都是一个字——大人例外,但大人这个称呼有种贯穿始终且不分性别的味道——并且每个字都侧重血缘关系,以及是否成年。
而通过婚姻关系带来的亲属,以及从父亲血缘出发的亲属都是两个字——姑例外,但姑的通用性太强了(丈夫的母亲和父亲的姐妹居然共用,这两者除了都是女性和长辈有共同点吗?),你很难说它最早是称呼谁的——并且侧重等级之别。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0章 第六章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