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伴行

“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说过。”我打了个酒嗝,没注意到陆知珩眼下闪过一丝心疼。眼泪顺着脸颊滑入嘴里,尝起来咸咸的,接着我缓了缓继续道。

后来,我入学就开始找兼职。第一次接触社会,我碰壁无数。也曾想过,要不算了。

但是想起它失落的目光,想起它饿到去翻垃圾的场景,我又咬牙继续下去。

只要我不努力带走它,那它就要多熬一天。

我边打工边上学。有时周末回家会给它多留些吃的,再去打工。

我本来想着打三个月工,加上我的生活费,差不多就能支付起房租外加小狗的检查与生活用品。

但是有次回家,我听我妈妈说,楼底下的狗生了四只崽子。

我一听,愣住了,急着跑到楼下。赫然多出了四只更小一些的小狗。

之前喂食,我发觉到狗妈妈的肚子愈来愈大,我还以为是它被人投喂的逐渐圆润。

除了我以外,我们小区还有其他好心人,有时遛狗会给它带一些吃的。

没想到是之前发情,中标了。

我回到家中,坐立不安。这可怎么办?那狗本就瘦弱,还要给四只小狗喂奶,那更吃不消。万一,再碰到坏人怎么办?

那是我第一次,活了十八年来,做的最叛逆的一次。

也幸亏我满十八了。

那天,我打开之前咨询过的中介的对话框,跟他说,我要租房。

便带着五只小狗离开了。

说罢,我坐在原地,陷入了沉静。

良久,我开口道:“走吧,出去吹吹风。”

陆知珩没有作声,陪着我出了商场,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室外不知何时飘起了阵阵朦胧细雨,陆知珩要去买把伞,却看见我走进了雨幕之中。

他担心我这个醉鬼倒在半路,连忙追了过来。

七月的夏季,即使到了傍晚,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空气中仍有些燥热。

可我浑然不觉,独自漫步在雨中。

“快走,别感冒了。”陆知珩拉起我的手,朝出租屋跑去。

雨一直下着,少年肆意的狂奔,拉起对方的手,短暂的私奔。

商场距离出租屋不远,我们很快便到了家。陆知珩轻车熟路把毛巾递给我,让我擦擦。

“手机。”

陆知珩开口打破沉默,我正擦着头发。酒精的作用下,即使没醉,反应还是慢了半拍。

陆知珩在一旁提醒:“解锁。”

我乖巧地把手机解锁后递给了他。

只见陆知珩手指在屏幕上面点了几下,对着手机说道:

“阿姨您好,我是陆知珩,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今天很抱歉,我们玩得有点晚,为了安全,陈慈就在我家住下了,我家就在学校附近。”

过了几秒,他把手机还给我,要我跟我妈妈也发个语音。

“以后记得,跟你家人说清楚你在哪里,别让他们担心。”

我“嗯”了一声,跟我家里人发了些信息和语音,解释时候不早了,我在朋友家借住一晚。

我父母并不知道,我在外面住了个房子,也当然不知道我养着五只小狗。

也许陆知珩猜到了我没有告诉家里人,所以他没有拆穿我。

我抬起头,跟他对视。我们到家后,陆知珩只开了个小灯就跑去厕所拿毛巾。隐隐约约中,我看着眼前人的眼眸,他也盯着我。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叛逆,不懂事。”一片寂静中,我率先打破沉默。

陆知珩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并没有回答。

我的头渐渐地垂下,低声道:“这些话我从没跟别人讲过,你不用放在心上。”

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时,陆知珩开口了。

“不会。”

在我诧异的表情中,陆知珩接着说:“这是你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我“哦”了一声,头又垂了下来,语气有些失望。

“你很勇敢,也很善良。但是这个选择是冲动的。既然你也做出了选择,你就要为之付出。”

“不过,你也很厉害了,一般人不会做得像你这样。”

是啊,一般人不会像我这般如此。

路上遇见被遗弃的猫狗时,他们会停下驻足,片刻后便会离去。

小时候的我就是如此,在我向家人提出:我能养吗?

得到“你养了才是危害生命”的答案中,落寞离去。

以前的我,没有能力去救助,去伸出双手。我一直都在期盼长大,只有长大后,我才能撑起一把又一把的伞。

如果说,再给我一次选择,没有遇见老大它们,遇到的是其他阿猫阿狗,我还会带它们走吗?

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我会。”

世上流浪动物千千万,我不可能全部救下,但我绝不会视而不见。

我相信千千万万的它们都能遇见千千万万善良的我们,也都会拥有安稳的家。

听完陆知珩的回答,眼泪又不自主地流了下来。原来,我的情绪,我的心事,也能被人接住,被人理解。

陆知珩面上带着一丝柔情,轻轻地拿起手中的毛巾。带着温意的毛巾落在我的眼睛上,他轻柔的擦去我的泪水。

他小声道:“不要哭,以后我会陪着你。”

“嗯?你刚刚说什么?”被温暖包围,我的思绪早已飘向远处,没有听见陆知珩方才说的话。

“你该睡觉了。”陆知珩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耳根渐渐的红透。

盯着他红透的耳垂,我露出了真挚的笑容。

“谢谢你,陆知珩。”随后我就起身回房间拿衣物,洗澡去了。

身后的陆知珩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唇角微微勾起。

……

“唔,别舔我,老五!”

清晨六点半,伴随着铃声的响起,我感受到手上传来异物舔舐感。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那几只小狗跑进来了。

伸出手,把闹钟关掉,想着就再睡五分钟,安稳的闭上了双眼。

猛地,我惊坐起来。

“我去,不早了,我还要去上班!”

幸亏昨晚,朦胧之间,还不忘定一个闹钟,提醒我第二天还要上班。

紧紧花了五分钟,我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了。

隔壁房间的陆知珩,被我吵醒。穿着可爱的小狗睡衣,出来就看见,穿戴整齐的我。

他略带疑问的问道:“你这么着急是去哪?”

我仅震惊三秒,来不及震惊,开口丢下了句:“我还要赶着回去上班。”

“再见宝贝们,再见陆知珩,我先走了。”在陆知珩和五只小狗的注视下,我嘴里还念叨着“不早了,不早了”,着急忙慌的走了。

直到七点准时坐上地铁,我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好,时间来得及。

暑假期间,身为一名社畜,怎敢忘了第二天还要上班。

老板只给我放了一天假,哎呀,都怪昨天,搞得太晚了。

也幸亏今天是九点钟上班,算算时间,赶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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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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