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贵生出殡那天,天气很好。
北平的春天已经到了尾巴上,槐花开得正盛,满城都是甜丝丝的香气。沈砚安没有去送葬,他一个人坐在花园里,对着那棵老槐树发了一上午的呆。
阿福端着一碗银耳羹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手边:“少爷,您一上午没吃东西了,喝点银耳羹吧。”
沈砚安“嗯”了一声,端起碗,舀了一勺,没喝,又放下了。
“少爷,您是不是还在想那个案子?”阿福蹲在他旁边,小声问。
“没有。”沈砚安说,“案子已经结了。”
“那您在想什么?”
沈砚安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谁会记得我。”
阿福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少爷!您怎么又说这种话!”
“随口一说。”沈砚安笑了笑,端起银耳羹,一口气喝完,把空碗递给阿福,“行了,别担心了。你去帮我办件事。”
“什么事?”
“去一趟天津。”
阿福愣住了:“去天津?干嘛?”
“去打听一个人。”沈砚安从怀里掏出那枚铜哨,在指尖转了转,“庆春班解散之后,那个盲眼琴师的下落。”
阿福当天下午就出发了。
沈砚安送他到火车站,叮嘱了几句,无非是“注意安全”“别惹事”“有事发电报”。阿福一一应下,拎着一个小包袱,挤上了南下的火车。
送走阿福之后,沈砚安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了起来。
他穿过前门大街,拐进一条窄巷子,又穿过几条胡同,最后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了脚步。茶馆不大,门脸老旧,招牌上的字已经褪了色,勉强能认出“一品轩”三个字。
他推门进去,一股茶香扑面而来。
茶馆里没什么人,只有一个老头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捧着一把紫砂壶,眯着眼打盹。听到门响,老头睁开眼,看了他一眼:“客官喝点什么?”
“随便来一壶。”沈砚安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老头应了一声,不一会儿端了一壶茶上来,外加一碟花生米。沈砚安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来闻了闻,是普通的茉莉花茶,算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差。
他慢慢地喝着茶,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
这时候,一个穿着灰布长衫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那人四十来岁,中等身材,面容普通,属于那种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长相。他在沈砚安对面的桌子坐下,要了一壶龙井,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份报纸,慢悠悠地翻看起来。
沈砚安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两秒,然后移开了。
但他注意到一个细节——那个人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玉扳指。
翠绿色的,成色很好。
沈砚安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没有立刻做出反应,而是继续慢慢地喝茶,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窗外,实际上一直在用余光观察那个人。那人翻报纸的动作很自然,喝茶的姿势也很自然,看不出任何异常。
但沈砚安注意到,那人翻到第三版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那一版上刊登的,是醉仙楼戏园子命案的报道。
沈砚安放下茶杯,站起身来,走到柜台前,对老头说:“掌柜的,结账。”
老头报了价钱,沈砚安付了钱,转身往外走。经过那个中年男人身边的时候,他故意放慢了脚步,装作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那人手里的报纸。
报纸的边角上,用铅笔画了一个小小的圆圈,圈住了“小素秋”三个字。
沈砚安的心跳更快了。
他走出茶馆,没有回头,径直往家的方向走去。但他的脑子里在飞速运转——那个玉扳指,那个被圈起来的名字,那个看似偶然的相遇。
这不是巧合。
那个人是冲着他来的。
回到家的时候,沈砚安发现客厅里坐着一个人。
顾霆琛。
他坐在沙发上,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透的茶,看样子已经等了有一会儿了。看到沈砚安回来,他站起来,脸色有些凝重。
“你去哪儿了?”
“街上逛了逛。”沈砚安在他对面坐下,“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顾霆琛沉默了两秒,说:“我刚收到一份电报,从天津发来的。”
“什么内容?”
“庆春班的盲眼琴师,三天前死了。”
沈砚安的手微微一顿。
“怎么死的?”
“被人勒死的。”顾霆琛说,“手法和杀小素秋的一模一样。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唯一的目击者说,案发当晚看到一个穿长衫的男人从后门离开,右手上戴着一枚玉扳指。”
客厅里安静了几秒钟。
沈砚安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淡,嘴角只是微微弯了一下,但顾霆琛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光芒——那是猎人终于发现了猎物踪迹时的光芒。
“顾课长,”沈砚安说,“我今天也见到了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戴玉扳指的人。”
顾霆琛猛地站起来:“在哪儿?”
“一品轩茶馆。”沈砚安说,“他坐在我对面,翻了一份报纸,在上面圈了小素秋的名字。”
“你跟踪他了?”
“没有。”沈砚安摇了摇头,“我怕打草惊蛇。但我记住了他的脸。”
顾霆琛在屋里来回走了两步,然后停下来,看着沈砚安:“你确定没看错?玉扳指,右手无名指?”
“确定。”沈砚安说,“翠绿色的,成色很好,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
顾霆琛深吸了一口气:“看来那个人已经注意到你了。”
“我知道。”沈砚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平静得像在讨论明天的天气,“他在茶馆等我,就是想看看我长什么样。这说明,他已经知道我参与了这些案子的调查。”
“你不怕?”
“怕有什么用?”沈砚安放下茶杯,抬起头,看着顾霆琛,“他杀了这么多人,不差我一个。但我既然已经踏进了这趟浑水,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顾霆琛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少年,骨子里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硬。
“从今天开始,你不要一个人出门了。”顾霆琛说,“去哪里都要有人跟着。”
“那你呢?”沈砚安问。
“我什么?”
“你跟着我吗?”
顾霆琛愣了一下,然后别过头去:“我尽量。”
沈砚安笑了笑,没有再追问。
当天晚上,沈砚安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他翻来覆去地想白天在茶馆里见到的那个人——他的长相、他的动作、他翻报纸时停顿的那一下。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反复播放,试图从中找出更多的线索。
但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那个人坐在他对面,翻报纸,圈名字,一切看起来都很自然。但仔细一想,这种“自然”反而显得刻意——如果他真的是那个戴玉扳指的人,为什么要在一个陌生的茶馆里,当着陌生人的面,做出这么明显的举动?
除非——他是故意的。
故意让沈砚安看到他,故意让他知道自己被盯上了。
这是一种警告。
沈砚安坐起来,披上外衣,走到窗前。窗外的月亮很圆,月光把院子里的老槐树照得一清二楚。树叶在夜风中轻轻摇晃,投下斑驳的阴影。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母亲跟他说过的一句话:“砚安,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鬼,是人。因为鬼只会要你的命,而人会先让你害怕,再要你的命。”
他当时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但现在,他懂了。
那个人在茶馆里做的那些事,不是为了隐藏自己,而是为了让沈砚安知道他存在,让他活在恐惧中,让他不敢再查下去。
但那个人低估了沈砚安。
沈砚安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温温柔柔的,骨子里却是一点就着的白磷。越是有人不让他做的事,他越是要做。
他关上窗户,回到床边,拿起那枚铜哨,在指尖转了转。
“等着吧。”他轻声说,“我会找到你的。”
(第二十一章完)
章末语:黑夜再长,也挡不住天亮。凶手再狡猾,也逃不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