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喜欢过你

“当然,毕竟我很擅长帮忙”,孟汐轻笑着坐下帮宋曜阻挡下一次搭讪的可能性。“看来大帅哥的烦恼真是一点都没变。”孟汐学生时代也帮过宋曜这种忙,或者说跟宋曜关系好的女性大部分都有过这种经验,在陌生人面前假装宋曜女朋友的经验。

“我倒是想变,哎,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光是因为我长得帅就说喜欢我的人,到底什么时候会消失啊!”宋曜是真的因为这个感到苦恼,母胎solo 28年的最根本原因,是因为宋曜是一个对于感情有至高无上幻想的人,他和大部分男性一样,有生理**有情感需求,但又不是同大部分男性,他在追求有人能透过他还不错的皮囊,看到他有趣的灵魂。

“那你也可以跟人家先认识一下,不认识怎么彼此了解呢?”孟汐自然的顺着宋曜的话开导他。

“孟老师,她上来就说她今晚有空,我想她对于了解我的灵魂不感兴趣,对于我的身体更感兴趣吧?”宋曜无奈的笑了一下,轻轻的跟孟汐碰了一下杯,干掉了手里的鸡尾酒。

“那我很遗憾了。”孟汐自如的扮演着老友的身份,帮宋曜拿了一杯新的酒,安静的坐在他身边吹着海风,听他抱怨。这是她十年前就很擅长的角色,不管是肢体语言还是表情,都非常的适当,相较于机场的意外,这才是她的舒适区。

但她主动走过来其实是有目的的,人类治愈毒素最有效的方法是把有毒的物质排出体外,她想把多年来生长在她身体里的禁忌果实连根拔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它还给原本的主人。

但是她没想好怎么开口,毕竟不管是谁,有高中同学突然冲出来告白都会吓一跳吧。而且她要讲的还是十年前的故事,但大概是上天都看不惯她虐待自己,宋曜居然先挑起了这个话题。

“我的灵魂就这么不有趣吗?我想起高中开学的时候,我们班喜欢我脸的人也不少吧,熟悉起来之后都变成我的好姐们好哥们了。”

“那他们要是继续喜欢你,你会喜欢他们吗?”孟汐微微捏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她只要顺着宋曜的话提自然的说出那句话,她就真的解脱了。

“应该不会吧?其实我长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类型,是工作不饱和还是游戏不好玩,是旅行不够累还是休息时间太长?”宋曜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虽然说他给自己设下了这个门槛,但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心动过,真的喜欢过谁。

“所以就算他们继续喜欢你,也不会让你知道啊,反正你也不会回应,搞不好连朋友都没得做。”孟汐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带着笑轻轻的点点头。

“嗯?等等!”宋曜原本也跟着孟汐在点头,反应了一秒才注意到孟汐话里有话,“所以还有人继续喜欢我但是我不知道?这不可能啊,我一点都没看出来!”

“被你看出来还叫什么暗恋?”宋曜认真思考的表情真切的逗笑了孟汐,她含着笑移开视线。

“真的有吗?谁啊?”宋曜是真的百思不得其解,他以为自己的高中生活全都是纯友谊。

“比如我。”

孟汐说完这句话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喝了一口酒,这才敢转过头去看宋曜的表情。如她所料的宋曜惊讶的看着她,甚至在反应过来的下一秒四处看了看。

“你跟谁打赌输了?”宋曜下意识觉得孟汐是开玩笑的。

“我确实喜欢过你啊。”孟汐微微的眯着眼睛,服务生送来的第二杯是百香果特调,对她来说有点酸了。

“什么时候?”宋曜还是不敢置信,他翻阅着自己的回忆,实在是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都说了是高中的时候。”孟汐换了一杯酒,看宋曜紧皱眉头的样子只觉得有趣。

“那你为什么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收到过任何你的情书。”

“如果我当时跟你告白,你会喜欢我吗?”孟汐眼里含着笑,拉进了跟宋曜的距离,轻声的问。这段暗恋对于她还是有很多甜蜜的情节,所以回忆起来都会不自觉的带着笑意。

“应该不会吧。”宋曜认真的思考了这个问题,并给了真是的答案。

“那不就结了...你没喜欢过人也看过爱情小说吧,既然不能在一起,那做朋友不是很好吗?”沙滩上的海水慢慢的涌上来,不远处的单身派对正式开始了,孟汐听着现场音响里播放出来的歌曲,看着坐在身边的宋曜,有一种做梦的错觉。

“你都没有跟我告白过,怎么知道我不会喜欢你呢?”宋曜大概是没理解孟汐的逻辑,还在纠结上一个问题。

“因为我喜欢你啊,”孟汐盯着沙滩上的小小浪花,比刚刚大声了一点,“所以我很认真的了解过你,所以知道不可能。”

“你喜欢我什么啊?”宋曜大概是听懂了,像好奇宝宝一样又有新的问题脱口而出。

孟汐看着眼前的宋曜,只觉得这画面太诡异了,十年前的她会想到,十年后的这一天她会跟宋曜坐在沙滩上,讨论她到底喜欢宋曜什么这种问题吗?大概是很难想象的,所以她微微的扶着额头笑着叹了一口气。

“是你最讨厌的那个答案。”孟汐转过头的时候,才发现宋曜的脸距离自己只有一拳的距离,她也没有躲开,而是直视宋曜的眼睛回答了他的问题。“因为十六岁的宋曜,实在长得太好看了。”

孟汐是一个从小就很倒霉的小女孩,具体表现在只要是新的东西到她手里就一定会坏掉,新衣服下一秒就破洞,新铅笔一定会断掉,新书包一定会开线。家里大人迷信的尝试了各种办法,都没办法解决孟汐这种倒霉,于是想了一个绝妙的注意,那就是永远给孟汐用二手的东西。

穿着表姐不要的衣服,背着堂哥不要的书包,用着堂姐剩下的铅笔,孟汐就这样考进了当地最好的高中。孟汐的故乡是个山城,进入千禧年后由于经济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大幅度上涨了,所以从小穿旧衣服用旧文具的孟汐,很容易就让人误以为她家境不好,不管怎么解释都没用。人很难相信自己认知之外的事情,也很容易就自己想象推导出一个完整的故事。

因为不想告诉别人自己是因为倒霉才这样的,避免不了一场关于封建迷信的辩论,孟汐总会回避这个理由。但又不想让人误会她们家的家境不太好,事实上孟汐的家境并不算差。她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级有一份固定的工作,甚至每隔几年孟爸爸都能换辆新车。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孟汐都习惯了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学投来的同情目光,以及老师们对于她艰苦朴素的表扬。但每一次的开学,对于孟汐来说都是一次新的挑战,所以开学的当天孟汐总是格外的紧张。

“我听说还有校服,这个怎么办啊?”开学这天一大早,孟妈妈和孟爸爸一起送孟汐上学,车都快开到校门口了才想起来。

“校服也可以买二手的吧。”孟汐已经习惯了穿旧衣服,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衣服就是用来穿的,如果新衣服一到手就坏,那为什么要浪费钱买新衣服呢。

“好像不行哦,听说你们这届改革,衣服款式都不一样...这可怎么办哦....”孟爸爸也为难起来。

“其实...我们之前试验过,一支新的铅笔只要给别人写过我就可以用,实在不行新校服我拿来不拆开带回家,给妈妈穿过再穿就可以了吧?”孟汐已经十五岁了,实在不想父母还为了这种小事操心,她早就有了应对自己特殊体质的破解之法。

之前读初中的时候同桌就是她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对于她的倒霉一直都有目共睹,从来不让她开封任何新东西。现在没有跟朋友考上同一所高中,一切都要靠自己了。

孟汐跟宋曜的第一次见面实在是非常的普通,如果不是因为孟汐特意记下来,她自己可能都不会记得。很多文学作品里常常会描写男主英雄救美,开启女主暗恋的桥段,但就像是宋曜所讨厌的那样,大部分少女的暗恋都不过是开始于所谓的惊鸿一面。

人类是肤浅的视觉动物,孟汐也不能免俗,她对于宋曜的好感仅仅产生于一个瞬间。一个很普通的瞬间,她需要在新生报到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但上一支笔正好没了墨水,报道的老师递了一支新的圆珠笔给孟汐,那是一只全新的,刚从盒子里拆出来的圆珠笔。孟汐不敢去接,犹豫如果掏出自己书包里的笔会否显得不太礼貌,就在这个瞬间,宋曜出现了。他单手抱着篮球,从老师手里抢走了原本递给她的笔,潇洒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把笔塞到她手里,又快步离开了。

未成年人禁止饮酒,喝酒伤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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