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仪,你洗漱好了赶快换衣服,不然我们要来不及了。”
有人在说话。
“哎!你愣着干什么呢?”
那个声音又说。
我能模模糊糊感受到声音就在耳边,但眼前只有一片白茫茫,抬手转头的动作变得无比艰难,像一台钝涩的机器,腐锈的齿轮已经失去了运转的能力,根本做不出反应。
怎么回事?
“程挽仪!”
混沌一片的空间中好像凭空生出一鼓风,围绕在四周的迷雾一般厚重的物质被风吹着迅速四散,我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
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映照的是我有些苍白的面孔。
像是刚睡醒一般,我的意识似乎断了层,在脑海中对“刚才干了什么”进行关键词搜索也完全提取不出任何一点信息,整个人都迷迷瞪瞪的,不在状态。
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我几乎是用本能看向她:“......嗯?”
“换衣服呀,再不赶快点我们俩要迟到啦!”姚婷站在我旁边,伸手递给我一件衣服,“我刚刚找了找,就这件你穿应该还算合适,快换上吧。”
我有点懵,却还是条件反射地接过了她递来的衣服,抖开,发现那是一条礼服长裙,还是露背的款。
“......穿这个?”
“不然呢?”姚婷恨铁不成钢地盯着我,“谁让你自己不带衣服?那可是百年校庆唉,在礼堂里办的那种,穿牛仔裤休闲装多不合适啊。”
校庆?对,我是要去参加校庆来着。不过衣服又是什么情况?
“我明明带了一条白色的雪纺连衣裙啊?”这情况有些怪异,我拧着眉头,好像要把姚婷盯出一个洞来。
“刚刚你不是自己找过了?是你自己说找不到的呀。”她很无辜,说得有理有据,“要不然我至于给你翻箱倒柜地找衣服吗?我妆都没化完呢。”
找过了?我怎么......完全没印象?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愣愣地呆站在洗漱池边,脑海中闪过千万种可能,还没等我琢磨明白就又被姚婷催着抓紧时间,只好作罢。
可能真的是太久没好好休息吧。
·
我们俩紧赶慢赶,最后还是有点迟到了。
学校礼堂门前立着的签到牌上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姚婷兴致勃勃找来笔就要签,我却不太所谓,只是闲逛着将那长长的签到牌每一处一一看过。
逛什么呢?我也不知道,那面签名墙似乎对我有莫名的吸引力,又或者我们之间根本就是存在着某种磁场,是它“叫”我过去的。
把它叫做签到牌其实不太准确,它高约两米,又很长一条,看起来更像是一堵墙,一堵承载着时间与回忆的墙。很凑巧,我在这堵墙上看到了不少我认识的名字,原本以为在那么多签名中找起来会很困难呢。
在姚婷等待签到的时间里,我从这签到牌的一头走到那一头,差不多每走一步就能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带着属于她们的部分回忆,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于是一种神奇而美妙的感觉在我的周围生根发芽,渐渐把我笼罩其中,在某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从前的校园生活,枯燥,但简单;疲累,但明媚。
直到我在尽头处看到那个名字——
庄定。
五彩斑斓的都是泡沫,经不住一丁点刺激,唰一下就破了。
庄定......庄定......
我和庄定之前发生的故事很难用一两句话讲清楚,稍微挑着重点说的话,那就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加上三年高中教育的十二年时间里,我们做了十一年同学。
十一年。
直到现在再提起,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感慨一句——缘分真奇妙。
同时我也清楚,我们仅此而已了。
“挽仪,走了。”
我恍然从回忆中收回思绪,低声应了一句:“就来。”
我们来得晚了,从前往后看去几乎都坐满了。一排一排依次找过,也还有些空位。它们的位置倒分布的整齐划一,很符合当代年轻人怕被点名的保守考虑——后排全坐满了,前几排还有空的。
这会儿台上节目已开场,台下灯灭了大半,我们俩顾不得别的,摸黑在前排找到个空位,坐下了。
这个礼堂从我们刚来江中的时候就已经在了,那会儿还不如现在这么先进,座椅是木头的,墙皮是斑驳的,哪像现在满墙的吸音棉搭配3D环绕声音响,我几乎要认不出了。
舞台上的节目肯定是精心准备过的,我听得见周围人群一阵一阵发笑,我的眼睛也是朝舞台看着的,只不过我大概是一台没装上胶卷的老式胶片机,每一帧图像都只能短短停留一瞬,眨一次眼就消失了,存不住的,也根本没法连贯,我甚至没有办法分辨不到台上表演的到底是舞蹈还是合唱。
我走神了吗?可能吧。
这种程度上的故地重游于我而言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所有的客观因素都作为舞台布景安排的妥当,不需要意识的参与,往昔旧梦倾盆而下,女娲都补不上。
关于我们同班十一年这件事,很多人都会对此感慨,我曾经也不例外。然而当我把这件事当成我的“幸运”说给朋友们听时,她们却只会打趣——
“你不会喜欢他吧?”
“我觉得他肯定也喜欢你!”
嗯...我非常确定我们只是同学。
如果非要往暧昧的方向靠,那我们最多是姐弟。他是比我小十一个月的弟弟,总称呼我为“一姐”。他说“一”是“仪”的谐音,一姐比仪姐叫起来比较顺口,而我还是直呼他的名字。
所以她们都爱胡说,我怎么可能喜欢他呢,我是他姐姐呀。
他就更不可能喜欢我了。
不过按照常理,或者说按照姚婷她“耗子都能处出感情”的理论,我和庄定应当有很深的情谊,至少该能混个红颜知己的,总归不会是现在这种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
这话其实也没有错,因为我们确实曾经有过那么一段联系密切的时间的,只是太久远了,我都几乎无法回忆,只剩下零散的片段,拼凑不出一场完整的邂逅。
那后来为什么断了联系呢?
主要赖我,这我得承认。
因为——
算了。不能再补充更多细节了,我会忍不住的。
台上的主持人应该又说了什么令人发笑的台词,我听见周围全是一阵一阵的欢笑。笑不出来很不合群,也怕姚婷察觉我的异样,我艰难地扯动嘴角,希望能松弛一下面部肌肉,好歹演得自然些。平时在工作中保持微笑对我来说似乎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情,哪怕是被甲方批得一无是处我也能一边在心里问候对面祖宗十八代一边装作一副“你说的都对我马上就改”的模样。
现在脸上的肌肉都僵硬了,哪笑得出来。可偏偏这种时候墨菲定律是最容易灵验的。
“不好意思,你好像坐到我的位置了。”
声音是侧后方传来的,和台下观众的笑闹声混杂在一起,却又显得格外突出。现在仔细想想,我能那么轻易地在完全走神的状态中分辨出那人的声音是有原因的,因为那其实是我相当熟悉的一道声音。
但那在一瞬间我很难在混乱失序的脑海里对那一道声音抽丝剥茧般地细致分析,我是凭着本能转身的。
——然后混沌的大脑变得更混沌了。
礼堂里的座位是递增的,他站在比我高一级的台阶边上,一边胳膊搭在椅背上,半俯下身,靠的很近。以至于我回过头第一眼看见的是他的眼睛——
眼眸似墨,目光瞳瞳。
世人只道桃花眼勾人泛情,他分明不是,却毫不费力地将我拉入他的领域,自此由他主宰。
人在受到巨大的或者强烈的外物刺激的时候是会产生应激反应的,而我的应激反应表现的很直白。或许我该埋怨明明一直保持着昏暗的礼堂内为何偏偏就那一刻亮起了灯,我猜测自己脸上的慌乱惊愕根本无处藏匿,坦白的像一张铅笔画,甚至没有橡皮的痕迹。
面前那人的面孔,和刚刚、昨晚还有毕业后到现在七年间的无数次印刻在我脑海中的人影重合,波澜不惊地揭示着我内心藏着的惊天骇地的秘密,肆无忌惮地把我的思绪搅成一团乱麻,无数支离破碎的记忆碎片挣扎着要拼凑在一起,唤醒了我这几年来再不敢提及的两个字——
“庄定。”
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
我看见他动了动嘴角,耳边传来他微扬、带着欣喜的声音:“一姐?”
他认出我了。
我发誓,在此之前我从没觉得“一姐”这个称呼有哪里不对劲,但在此刻,它是催化剂,是兴奋剂,起到的作用不亚于火上浇油,我用尽了莫大的力气才控制住差点夺眶而出的眼泪。
借着重新暗下去的灯光,我暗自眨眨眼,抬手佯装扶额的样子用衣袖擦去眼角的湿润,最后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好意思,你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