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挖黄精

老鹰岩其实不是一块岩石,而是一片面朝东南的缓坡。坡地上的植被和别处明显不同,乔木稀疏,林下光照充足,地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腐殖质。赵明远放下竹篓,蹲下来翻了翻泥土,黑褐色的土壤松软湿润,带着一股潮湿的腥气。他站起身来,目光扫过整个坡面,像是在读一本书的目录。

然后他看见了那片黄精。

黄精的叶子是轮生的,通常四到六片一轮,叶片呈卵状披针形,翠绿而有光泽。这片坡地上的黄精长得很不错,植株高度参差不齐,高的差不多有半米,矮的才刚刚冒出地面。赵明远蹲下来,小心地扒开一株大苗周围的落叶和腐土,看到了露在外面的根茎。黄精的根茎是横着长的,一节一节,像是缩小的生姜,颜色淡黄,上面有圆形的茎痕。这一株的根茎已经发育得相当好了,最粗的地方有拇指粗细,长度超过了十厘米,而且已经有了三四个节疤——那是年份的印记,每一节大致代表一年的生长。

赵明远没有急着动手。他沿着坡面走了一圈,把那片黄精的整体情况摸了一遍。这片黄精种群不算大,约有四五十株,其中适合采挖的大概只有十几株。他选择的标准很简单——植株足够高大,根茎足够饱满,而且采挖的时候要尽量避开那些紧挨在一起的植株,给剩下的留足生长空间。这是老周头教他的第一条规矩:人要吃饭,药材也要留后。

他选中了第一株,用竹篓里取出的那把宽刃锄头,从距离植株根部大约十五厘米的地方下锄。锄刃斜着切进土壤,他小心地撬动,先把周围的土松开,再用手一点一点把根茎周围的泥土扒开。黄精的根茎横走,往往会超出叶片的投影范围,所以他挖得很仔细,确保不把根茎铲断。根茎断了的收购价要大打折扣,更重要的是,断在土里的那截会腐烂,反而会影响来年新芽的生长。

泥土被扒开的瞬间,一条肥硕的黄精根茎完整地暴露出来。浅黄色的皮,节节分明,每一节上都带着细长的须根。赵明远把它从土里提起来,抖掉多余的泥土,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土腥味混合着草药特有的清苦气息。这个味道他很喜欢,觉得踏实,觉得安心,觉得日子再苦也还有指望。

赵清荷也在学着挖。她的动作比哥哥慢了不少,但很仔细,每一锄下去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伤到了根茎。她挖出来的第一株黄精根茎比哥哥的小一些,但她很满意,举起来对着光看了半天,说:“哥,你看这个像不像一个小人?”

赵明远看了一眼,确实是个人形,有头有身子,两条腿分开来,甚至连手臂的位置都有两个小小的突起。他不禁笑了,这是他今天第一次笑。赵清荷其实不常看到哥哥笑,十五岁的赵明远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眉头微微皱着,像是有想不完的心事。但偶尔笑起来的时候,他整张脸上的线条都会柔和下来,露出左边一个小酒窝,特别好看。

“像。回去晒干了留着,别卖了。”萧远说。

“真的?”

“嗯,给你当个玩意儿。”

赵清荷便把那人形的黄根茎小心地放在竹篓最上层,还特意用几片大叶子盖住,怕被压坏了。

他们在老鹰岩待了将近两个小时。太阳从东边爬到了天顶,雾气早就散了,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冠落下来,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气温升了起来,林子里闷热而潮湿,汗水沿着脊背淌下来,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赵明远的额头上挂着汗珠,他时不时用手背擦一下,手上沾的泥巴就糊在了脸上,弄得像个花猫。

最后他们挖了十六株黄精,约莫能出七八斤鲜货。晒干后大概能有两斤多,按陈老板说的五块五一斤,也就十几块钱。但萧,赵明远没有觉得不值,他知道这种细水长流的积累,才是他撑起这个家的方式。何况竹篓里还有意外收获——他在坡地边缘的岩石缝里发现了几株石韦,叶片背面密密麻麻地长满了孢子囊群,棕褐色的,摸上去有一种奇特的颗粒感。石韦是利尿通淋的药,价格不算高,但胜在轻,一小把也能换几块钱。

收拾好工具,清理了挖出来的泥土,把挖出的坑填平踩实,他们开始下山。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脚趾要用力扒住鞋底,不然整个人会往前冲。赵明远走得很慢,不时回头看看妹妹,发现她倒是走得比上山时从容了许多,大概是适应了这种节奏。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他们遇到了村里的刘婶。刘婶背着一捆柴,从另一条小路上拐出来,看见他们兄妹就笑了。

“远远,带妹妹上山了?采了些什么好东西?”

“没啥,挖了点黄精。”萧远说着,把竹篓的盖子掀开一角给她看。

刘婶凑过来瞄了一眼,啧啧了两声:“这东西现在值钱咧。你兄妹俩能吃苦,将来肯定有出息。”顿了顿又说,“你爸今天上午在田里放水,我看他走路还是不太方便,你要是有空就去帮帮他。”

萧远嗯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两点钟了。奶奶在灶屋里煮了一锅红薯饭,灶台上还温着一碗酸豆角和一小碟腊肉。腊肉切得很薄,只有寥寥几片,在碟子里摊开,油亮亮的。奶奶看见他们回来,从灶台后面站起来,用围裙擦了擦手,说:“快洗洗手吃饭,饭都快凉了。”

赵明远把竹篓放下,先去看了看父亲。萧建国正坐在堂屋的竹椅上,一条腿搁在另一张矮凳上,手里拿着把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来,看见儿子,嘴角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忍住了。最后只是说:“回来了?”

“嗯。下午我去田里看看。”赵明远说。

“不用,我自己能行。”

“我去看看。”赵明远又说了一遍,语气体贴但不容拒绝。

赵建国没有再说什么。他看着儿子的背影消失在灶屋的门口,手里的蒲扇停了一下,然后又摇了起来。扇子摇出的风是热的,吹在脸上不但不解暑,反而让人觉得更加烦躁。他想起去年在东莞的工地上,他从脚手架上摔下来的那一瞬间,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是:完了,这个家要散了。他没有摔死,但腿废了大半。现在他在家里成了一个半废的人,地里的活要十五岁的儿子和十二岁的女儿来做,媳妇不得不远走浙江打工。他觉得对不起所有人,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他就摇扇子。扇子摇了三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摇到四十岁,从身强力壮摇到跛了一条腿。扇子的竹骨被汗水浸成了暗红色,扇面换了一张又一张,从芭蕉叶换到蒲葵叶,再到现在的油纸。扇子还在,人已经不一样了。

午饭是简单的红薯饭配酸豆角。红薯切成了小块,和米一起煮,米饭带着淡淡的甜味,嚼起来有一股朴素的香味。酸豆角是奶奶自己腌的,脆生生的,酸中带辣,很下饭。那几片腊肉赵明远没有动,夹了两筷子酸豆角就扒完了一大碗饭。赵清荷学着哥哥的样子也没有夹腊肉,奶奶看不过去,用筷子给两个孩子一人夹了一片,嘴里念叨着:“吃点肉,光吃酸的怎么行,你们正长身体呢。”

赵明远把腊肉放在饭面上,等热气把油脂蒸软了才吃。薄薄的一片腊肉泛着琥珀色的光,肥的部分透明,瘦的部分紧实,咬下去的瞬间,咸香和烟熏的味道在嘴里炸开。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过年的时候,母亲还在家,杀了一只鸡。鸡腿照例是给奶奶和父亲的,他和妹妹分到了鸡翅和鸡爪,但母亲把自己的那份鸡胸肉偷偷夹到了他碗里。

吃完饭,赵明远把今天采的黄精从竹篓里倒出来,摊在院子里的竹匾上。十六株黄精摊开来占了大半个竹匾,根茎上还带着泥土,需要先阴干两天,把表皮的水分收一收,然后再清洗、晾晒。他蹲在地上,小心地把根须上的泥土抖掉,把断了的须根摘干净。赵清荷端来一盆水,用刷子轻轻刷着根茎上的泥,动作很轻,像是在给什么珍贵的东西洗澡。

太阳偏西的时候,赵明远扛着锄头去了田里。稻田在半山腰上,从村里走过去要二十分钟。他走在田埂上,脚下是窄窄的土埂,两边都是水田。田里的水已经被太阳晒得温热,水面浮着一层薄薄的藻类,翠绿翠绿的。他找到自己家的田,父亲上午已经给田里放了水,但进水口的挡板没有放好,水跑了不少,田里的水深只剩下一寸多,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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