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好困难。
我看着天花板上的灯罩发了呆。手机一震响动。
“谁啊……有病。”
拿起手机一看,好嘛,催命的来了。没办法,我只好强撑着眼皮到了校门口那家麦当劳。
她已经在里面了。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两杯咖啡,一杯没动,一杯喝了一半。她没看手机,没吃早餐,就只是坐着,看着窗外。我从玻璃外面看见她的侧脸,比平时更平面一点,像剪纸。睫毛还是那么长,但没有遮挡什么,因为她根本没在看谁。她在等。
我推门进去,风铃响了一声。她转过头来。我看到她的眼睛,没有试探,没有轻浮,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像张白纸。
“坐。”她说,把没动的那杯咖啡推过来。
我坐下,从口袋里掏出折好的草稿纸,展开,铺在桌上。后面几道题她都看了,没有指出错误——这是因为她完全没把注意力放在我的劳动成果上。
靠,尊重一下我的奉献时间体行不行?
“说吧。”我忍着怒骂她一顿的心思开了口。
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动作不快不慢,每一帧都计算过似的。放下杯子的时候,杯底碰到桌面,没有声音。她是故意不出声的,我知道。因为我也经常这么做。不出声就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这是一个习惯了不发出声响的人才会有的肌肉记忆。
我看着她,在等她开口。
她看了我几秒钟,然后把手伸进上衣口袋,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一支钢笔。
黑色笔身,银色笔夹,很旧了,笔身侧面的漆磨掉了一小块。不是什么名贵牌子,就是普通的老式钢笔。但那支笔我认识。
认识的意思不是“见过”,是我以前有一支一模一样的。
不。不是“一模一样”。是同一支。
什么意思。我再次看去。
笔夹上有一道划痕。我八岁的时候把笔摔在地上,那道划痕就是那次留下的。我妈当时说了我什么,我忘了,只记得那天下午我用这支笔写了很多个“永”字,写到手上全是墨。
后来这支笔不见了。我以为丢了。
“这支笔,”我的声音有点涩,“怎么在你这里?”
刘糜祁没有回答。她把笔推到桌子中间,推到我够得到的位置。
“你写字的时候手腕会抬起来,”她说,声音还是白开水一样淡,“小指点纸面的力度比过去重了。”
过去。
她说的是“过去”。
窗外有车经过,有一辆鸣了笛,但声音像隔了一层什么,很远,听不真切。我盯着那支笔,盯着那道我亲手摔出来的划痕。十年前的墨早该干了,但我觉得自己还能闻到那股味道,墨臭混着宣纸的涩。
“‘那个人’,”我说,声音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是我?”
她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她只是伸出手,拿过那支笔,拧开笔帽,又从书包里摸出一个本子——不是日记本,是一个很旧的速写本,封面的皮磨得发白。翻开,里面全是字,不是写给我的,也不是关于我的,是写给她自己的。
她一页一页翻过去,偶尔停下,让我看一眼。我看到了很多我不认识的字迹,不同时期的,不同的笔,不同的力度。有的地方洇了墨,有的地方用力到纸背凸起。像一个成长档案,记录着一个人的笔迹如何从生涩变得流畅,又从流畅变得……
断了。
本子最后的几页是空白的。
“我找了你很久。”她合上本子,抬起头看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不像告白,不像埋怨,不像叙旧,甚至不像感慨。语气像在陈述一个物理定律:物体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她找了我很久,这是事实,不需要修饰。
我喉咙发紧:“后来,我换了城市,换了号码,没有社交账号。”
“我知道。”她说,“我都查过。”
听到这里我皱了眉,我不喜欢被别人以这种方式了解现状。
“我以为你不想被打扰。”她说这话的时候终于有了情绪。很淡,像白开水里加了一粒盐,不尝不知道,一尝就回不去了。“我以为你是故意消失的。所以我没找你。”
“那为什么现在……”
“因为你回来了。”她说,“而且你看起来还是不高兴。”
怎么还打断我说话,以前她有这习惯?算了,以前我跟她根本没说过几句话。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递过来,我没哭,只是感觉眼眶湿热,同时,咖啡被我的动作碰到,有些洒在了桌上。她总是这样。给你递纸巾的时候会让你觉得是在擦桌子,不是因为你需要。
我拿起那支钢笔。很轻。比记忆里轻。可能是我的手变大了,也可能是因为装过太多东西,不觉得重了。
“刘糜祁,”我说,笔握在手里,笔尖没有对准任何东西,“你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不是疑问,是确认。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从她说到“过去”的那一刻就有了。我想要她自己说出来。
她只是望着我,麦当劳的灯在她眼里亮着,是两个很小的光点,像远处的灯。
“你小时候的书法课,每星期六下午两点到四点,社区活动中心三楼。”她说,语速和平时一样,不急不慢,“你是班上最小的。你总坐在最里面靠窗的位置。你写‘永’字的时候会皱眉。你蘸墨的力度太重。你每次写完都会把笔洗得很干净。你是最后一个走的。你很孤单。”
我的手开始抖。不是那种很明显的抖,是小幅度的、内里的,像地震仪上的那条线,平常都是平的,突然就有了波纹。
“我是坐你左边的。”她说,“我比你大两岁。你不记得我了。”
不是陈述。是确认。
我记得了。
不是想起的,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之后,碎片重新拼起来的。那个书法班的最后一天,有人送了我一支笔。说“你写得好”,说“别丢了”。笔夹上有道划痕。我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因为那时候我只记得座位,不记得人。左边。靠窗的位置。比我高半个头。话很少。我走的时候她在收拾东西,我说了再见,她嗯了一声。
我再也没回去过。
我说不出话来。
不是感动,只是时间在我脑子里折叠了,十年前和今天被压在一起,我同时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坐在活动中心靠窗的位置上练字,和一个少女在麦当劳对面隔着玻璃看我。她们是同一个人。
“你这些年都在看我?”我的声音有点哑。
“没看,在找。”她把碎发别到耳后,“找到之后再看。”
“看到了什么?”
“看到你不高兴。”她说,语气还是那么淡,“看到了你休学,看到你回来,看到你的物理成绩很好,看到你的笔迹变得更紧了,看到你的小指点纸面的力度变重了。看到你笑的时候眼睛不弯。”
我攥紧了手里的笔。
“你为什么没来找我?”
“我找了。你搬家了,电话换了,网上找不到你。”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在搅咖啡,勺子碰着杯壁,叮叮当当的,“一直到你降级到我们班。你进门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但你看着我,什么反应都没有。”
她停了一下,抬起头看我的眼睛。
“你不记得我了。”
这四个字像秋天的第一片叶子,落下来的时候很轻,但你知道,秋天到了。
我想说“我记得”。但我确实不记得了。我只有模糊的影子,没有脸,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座位号。
左边,靠窗,比我大两岁,话很少。
我记得那个位置,但不记得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
“……抱歉。”大抵是心虚罢,我竟不敢对上她的眸。
“你不需要道歉。”她声音放很温柔,和她逗弄我的时候完全不同,“你那时候才八岁。”
“那你写了那么多日记,放在桌肚里让我翻……”
“我想知道,你现在看到我,会不会有熟悉的感觉。”她搅咖啡的手停了,“日记本里那一段,我是故意写的。我想让你看见,我想知道,你看到‘眼熟’两个字,会不会想起什么。”
“没有。”我说实话,“我没有想起你。我只想到了替身。”
她嘴角动了一下。
“所以你翻日记的时候想的都是‘她暗恋我’、‘她家境不错’、‘如果和她谈恋爱我吃亏的机会根本没有’。”
我把脸埋进了肘窝,脸颊贴在小臂上,滚烫。
靠,我说这些的时候没过脑子吗。
“你自言自语的声音挺大的。我以为你是故意的。”
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以为她睡着了。我这辈子所有的算盘,都在昨天下午被她听去了,而且她什么都没说,就听着,听完装睡,等我走了再醒来。
“刘糜祁,”我听到我的声音幽幽的从肌肤空隙传出去,闷闷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蠢。”
“不蠢。”她的声音近了一点。我抬了头,毕竟该面对的,总要面对。她已经坐到了我旁边,麦当劳人来人往,没有人看我们。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的过去和未来在一个普通的周六早晨撞在一起,周围的人连头都不会回一下。
“你只是,”她的声音从我耳旁传来,很近,就好像是贴着我耳朵在说话,“把自己包得太紧了。”
“是你包得太松了。”因为羞愧,我说的话那叫一个难听。话出口我才反应过来,我用了“你”和“我”,而不是“刘糜祁同学”和“枉川同学”。
她也注意到了,可她没有指出。
她只是把那杯快凉了的咖啡推回我面前。
“喝吧。我们还有一上午。”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味迅速蔓延开来,口腔到腹部都是苦味儿。
“你以前喝咖啡加糖吗?”
“不加。”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加?”
“你那时候也不喜欢,”她说这话的时候很自然,“老师给你糖作为奖励你也没拿。”
“你到底看了我多久?”
“足够久。”
我把咖啡放下,瞄到了那支钢笔,它还躺在桌上,笔夹上的划痕对着我的方向,像一个小小的箭头,指着我来时的路。
“刘糜祁,你为什么要找我?”
这个问题我问得很轻。不是试探,是真的不知道答案。一个人找另一个人好几年,一定有原因;可以是喜欢,可以是亏欠,可以是执念,可以是习惯。我在等她选一个。
她望着天花板,似是思考,似是捉弄。
“因为,”她说这话的语调很慢,像是要让我记住什么,“你是我见过的人里,唯一一个写字的时候手腕会抬起来、小指点纸面、蘸墨的力度太重、洗完笔最后一个走的人。”
她顿了顿,再次开口。
“也是唯一一个我看着就想靠近的。”
麦当劳的灯很亮。太亮了。亮得我眼睛有点疼。但我没有移开视线。我看着她的桃花眼,那双眼睛里没有暧昧,没有试探,没有轻浮。
有一个人,一个找了我好几年的人。
我拿起那支旧钢笔,拧开笔帽,在草稿纸的空白处写了一个字。
永。
笔划的力度太重了,和十年前一样,没有改过来。
她看着我写的字,没有说话。
我把笔还给她。
“还你。”
她侧着身子,把那支笔用眼神推开了,“本来就你的。”
“你找我这么久,不留痕迹吗?”
她伸出了手,却没有拿笔,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腕。
手指的温度比我想的低,指尖按在我的脉搏上。
“你的心跳好快。”她的语气里又沾了那份轻浮。
我竟觉得这份轻浮听着还蛮舒服。
人啊,真是善变。
“废话,有人在数我的心跳。”
她笑了。这次的笑和昨天不一样,不再是“你果然是这样的人”的笑,而是那种“你终于还是这样了”的笑。前者是预料之中,后者是终于等到了。
我的手腕还在她手里。她握得不紧,但我没有抽开。因为我在那个瞬间突然不想再跑了。
从八岁到现在,我从一个书法班换到另一个城市,从一所学校换到另一所学校,从一种不高兴换到另一种不高兴。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太大了,大到谁都可以弄丢谁。但此时此刻,在一个麦当劳的角落,被一个找了我好几年的人握着脉搏,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像也没有那么大。
至少小到,还能再遇见。
“几点了?”我问。
“还早。”她说。
“我那道动量守恒后面的题,你真的看了吗?”
“没。”
“那你看什么了?”
她松开了我的手腕,但没有完全放开,指尖还搭在那里,温热的皮肤轻触另一端肌肤,这让我很安心。
“看你的手。”她说,“看我找了好几年的人的手。”
外面的太阳终于完全升起来了,照在麦当劳的玻璃上,把整个店都染成了金色。风铃又响了,声音后面拖着轻快,有人推门进来,带着一身的晨光。
我低下头,看着她还搭在我腕上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修得整齐。跟我双手不一样,我的是秀气,她的是锐利。
时间突然倒退,面前的那个姐姐朝我伸了手,那只手上还躺着那根钢笔:“别丢了”。
那支笔现在在桌上,笔夹上有一道划痕,像一个小小的伤疤,愈合了很多年。
我把她的手翻过来,掌心朝上。她的掌纹很乱,生命线分了两岔,感情线末端有个岛纹。我看不懂掌纹,但我看了很久。
“刘糜祁。”我说。
“嗯。”
“你这双手,以后别写字了。”
她看着我,没接茬,没说话。
“写给我就行。”
窗外的太阳又升高了一点,光从金色变成了白色,照在草稿纸上,照在那个“永”字上,她把手从我手里抽出去,拿起那支旧钢笔,在“永”字旁边写了一个字。
久。
比我的“永”字写得好看。笔划舒展,力度均匀,像在宣纸上练过一万遍。我看着那“永久”二字,许久没回过神。
风吹不到这里,但我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动了,不是那张纸,也不是鬓边青丝,那种沉了很久的、我以为早就死掉了的东西。
那东西在她写字的时候活过来了。
“你没理由来找我的。”
“嗯,没理由。只是我想,所以我就来了,来看看那个小女孩,她是不是还是那么孤单。”
我笑了,算不上开心,也算不上感动,就只是想笑而已,仅此,而已。
“我觉得,我不会再孤单。”
总之呢,我没存稿了,这是一件很悲伤的故事,大家脱帽默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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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