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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穿书这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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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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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穿书这件小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九九小说网转载收集关于我穿书这件小事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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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作品: 关于我穿书这件小事 人设不能毁(快穿)

《关于我穿书这件小事》精彩片段

1、“你知道吗?《倾城色》昨天完结了。”一扎着高马尾的年轻女孩说道。“诶诶?我还没看呢,快说快说,秋秋最后跟谁在一起了?”另一披散长发的女孩放下手中拿着的筷子,神情紧张道。林漓坐在她们身后,忍不住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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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知道吗?《倾城色》昨天完结了。”一扎着高马尾的年轻女孩说道。“诶诶?我还没看呢,快说快说,秋秋最后跟谁在一起了?”另一披散长发的女孩放下手中拿着的筷子,神情紧张道。林漓坐在她们身后,忍不住动了动耳朵。她们在谈论的,应该就是那篇小众文《不如不遇倾城色》,说是小众文,不如说是**小黄文,这篇文他并没有看过,当然也不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按照他的个□□好,也不会对这种小说感兴趣。但这段时间,他正好在加班,经常晚上六七点才结束工作,便顺道在公司楼下的餐馆吃饭,恰好前两次,都遇上了这两个女孩子,她们应该也是在这附近住宿,这家饭店是卖的是麻辣烫,口味也不错,食材也比较新鲜,许多年轻人都会来这里吃饭。林漓不太能吃辣,虽然在麻辣烫店里用餐,但基本都是点的清汤,汤是骨头汤,还加了一些佐料,吃起来并不寡淡,比起重口味,他更偏爱这种新鲜蔬菜食材煮出来的食物。两个女孩青春靓丽,但看起来也是个加班狗,不然不能遇见林漓,对于工作繁忙的加班狗来说,吃饭是个很舒服的休息时间,谈论自己喜欢的小说自然是个很好的消遣。她们谈论的声音不大,偏偏前两次林漓都坐在她们身后,这次也不例外,林漓听到熟悉的声音,悄悄往后一瞟,果然是那两个女孩。《不如不遇倾城色》的主角是那个秋秋,全名叫什么他忘记了,只记得两个女孩总是叫他“秋秋”,剧情林漓也是听了几耳朵,大致是讲四个男人的爱恨情仇,没错,“秋秋”和另外三个男人的……爱恨情仇。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林漓简直被颠覆了世界观,尤其是偶尔从两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嘴里听见些微猥琐的笑声时,更是寒毛倒竖。第二次听到时,林漓反倒多了几分好奇,于是知道了更多一些剧情,发现这篇文,还是个小荤文,里面似乎有大篇幅的运动描写,高马尾女孩是个“烈秋党”,长发女孩是个“帅秋党”,两人为最后结局CP到底花落谁家而争论不休,不过林漓听归听,吃完了自己的饭还是毫不犹豫的走了,对他来说,这篇文只是他吃饭时的消遣,听一听就好,心中并不对这篇文产生多少兴味。这几天他倒是没听小黄文故事了,没想到今天就能听见它的结局了。虽然并不对这篇小说有很大的兴趣,但也不妨碍林漓对它产生一丝好奇,于是吃面的速度慢了下来,悄悄竖起耳朵偷听。高马尾女孩声音悲戚道:“我们都输了,结局是四劈。”林漓还在思考什么叫“四劈”,只听长发女孩低低惊呼道:“竟然是四个人在一起了?!这么带劲??”林漓在身后雷劈了一般的表情:这特么很带劲?……好吧,确实很带劲,劲太大了。高马尾女孩道:“小点声……你是没看,最后那两章,那叫一个肉多味美,哎,看完我直呼‘四劈’万岁。”同伴似乎很想掏出手机来看小说,不过还是抑制住了,吸溜两口汤冷静冷静,才道:“那我等回家躺床上好好看,不过那海盗头子不是还绑架了秋秋吗?这样也能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啊?”高马尾女孩:“这算什么?安太子也不是好鸟,不过我就喜欢他那股霸道的劲儿。”两人讨论了一会儿,长发女孩有些低落道:“虽然说喜欢肉,可是想到秋秋受的那些折磨和痛苦,还是多少觉得不平。”“确实,其实还想着追妻火葬场的,不过大家反正也是为了吃肉才看的,结局甜甜甜就行了,作者也是为了满足各CP党嘛,就别想太多了。”高马尾女孩安慰同伴。林漓喝完最后一口汤,擦擦嘴便离开了,这结局对他来说也算惊世骇俗了,看来是他孤陋寡闻,现在的小说还能这么写。回到家,洗漱完毕已经不早了,但他还有报告要写,他在一间大工厂里做机械工程师,这段时间要赶一批货,他作为被领导看重的所谓年轻有为的工程师,被迫赶工加班,下了班还要写工作报告,忙得头都要秃了,这几天基本都没有在十二点以前睡觉。今天看来也不例外,林漓盯着电脑屏幕已经很长时间了,眼前的表格逐渐变得扭曲,头两侧的颞部也开始痛了起来,这个状况有些不妙,林漓艰难地将电脑屏幕关上,爬到床上躺下。躺下后也并不能让头痛减缓,林漓平常从没有偏头痛的毛病,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疼痛不仅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厉害,好像有一把大刀朝着他的头中央砍下,就要裂开一样。林漓睁大双眼,伸长手臂想够到放在床头柜的手机,手掌重重拍在柜子上,将手机拍落地上,他盯着手机,渐渐,双眼失去了神采,他失去了知觉。仿佛堕入了无边深渊。耳边有什么声音在不断回响,可是一句都听不清。再醒来,林漓整个人好像泡在水里一样,艰难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漆黑,身下是坚硬的地面,他怎么躺在地上了?林漓心里来不及疑问,撑着地面便要起身,却没想到力气变得如此之小,只能给自己翻了个身,他已经可以朦朦胧胧看见头顶的天花板,这、这不是他自己的房间。他心中惊骇,嘴里已经喊了出声:“这……这是哪里?灯、灯呢?”他刚喊出第二个“灯”,头顶便亮起一轮光晕,照亮了周遭。林漓双眼一转,看清了四周,这是一间从没有见过的房间,头顶上的光源非常柔和,好像是嵌在天花板的电灯,四四方方几平的房间,有床,有桌子,有椅,还要一台看起来非常薄的平板电脑,没有什么东西,但看起来有些乱。他想起身看看自己究竟到了什么地方,手一抬起,便觉得有些不对,他把双手放在眼前,这双手竟也不是他自己的!林漓彻底被眼前的事搞崩溃了,他这是……穿越了?还是夺舍了?穿越和夺舍好像都是差不多的事,他明明是在自己家里,怎么会一下子到这个地方,还给他换了个身体。如果不是他自己做梦,就是真的发生了不科学的事情。在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他首先被腹中强烈的饥饿感给夺去了全部的心神,眼角仿佛瞟见一个什么东西,脑海里瞬间联想到这是可以吃的食物,顿时,力气好像又回来了些,林漓爬了过去,抓起那个看起来像面包的食物,撕开包装,塞进嘴里。果然,吃东西是人的本能,哪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不能忘记吃。肚子里有了东西,气力也恢复了些,他慢慢坐了起来,再起身走到一面全身镜面前,仔仔细细看着“自己”,林漓从镜子里看见的人确实不是自己,但又确实是自己。眼前的人,是他十几岁时的模样。镜中的人,瘦瘦弱弱,面色带着青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脸还是那张脸,只是稚嫩许多。他这是回到过去了?不,林漓立即否定了这个猜测,就算是他回到十几岁的年纪,他也从来没有这么瘦弱过,也没有到过这个房间,而且,这个房间也给他一些怪异的感觉。林漓缓缓走到窗边,透过透明的玻璃,看到了外面的景色,高高飞过的飞行器,地面飞驰的汽车,规划的过于齐整的房屋和街道。这些……都不是他见过的东西。林漓把视线投向放在桌上的平板电脑,这个平板也是他没有见过的款式,拿到手里,比一张纸厚不了多少,但很有质感,轻轻卷起,就像一张宣纸一样柔软,如果他的世界里也有这个科技,应该很贵吧。林漓伸手点着上面的图标,他渴望知道这里到底是哪里,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张平板出乎意料的好用,即是他是第一次接触这个东西,也并没有任何使用不顺的地方,即便搜索软件与他印象中的不同,也非常容易上手,上面的文字也是他从未见过的,他却能清楚的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越是搜寻,便越是心惊。他这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甚至根本不是在地球上!他到了一个被称为D-11的星球上,一个由人类开荒改造的新星球。林漓发了疯似的在上面拼命寻找关于地球的信息,但是没有,地球就像一个根本没有存在过的尘埃,恍惚间好像发现了些微的踪迹,一点开却又只是别的不相干的内容,只有在最后,才找到这片宇宙,在一个世纪前经历过一次大爆炸,湮灭了不少星系,人类逃离出来,寻找新的乐土,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群体发生了新的异变,最显著的就是这个新的世界不再有男女,只有被称为ABO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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